这6个基本常识,会计不知道,先别考虑跳槽了!
我们在跳槽到别的公司时,一般情况下面试官会提问一些会计实务方面的问题,考验一下会计的工作能力。但是这6个问题,如果你面试的时候回答不上来,就暂时别考虑跳槽的事情了。
01
会计对员工提供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要核实信息后才能办理扣除吗?
根据《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所以作为扣缴单位的财务人员,不需要逐项进行核实。
如果有员工填报信息不完整的情形,那么可以补正或重新填写。扣缴义务人发现纳税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可以要求纳税人修改。纳税人拒绝修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02
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各单位发生的下列事项,应当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七)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03
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哪些申报方式?
04
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发票联发生丢失,只有抵扣联,应当怎么处理?
05
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税的销售额怎么计算?
06
一般纳税人应交税费下,增值税设置哪些明细科目?
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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