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屋时遭遇断电,该如何应对?
本文是财富传承君之道的第281期文章
按照通常交易习惯,水电设备应属租赁物整体组成部分,出租人应该提供符合租赁用途的房屋,且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在租赁物自然损耗的情况下,出租人应对自己拥有的租赁物承担维修责任。但若在租赁房屋时遭遇断电,承租人应该如何应对呢?本期我们将讨论房屋租赁中断电的常见原因及应对方式。
断电的原因有多种,常见的有:出租人未及时缴纳电费,导致电力供应部门采取断电措施;电力设备出现故障,出租人未及时维修,导致断电;承租方存在违约行为(未足额缴纳租金、水电费等),出租人采用断电方式催缴费用。不同的情形下,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存在一定的差异。
一、停电前的程序有特别约定的,应严格遵守,否则不属于正当私力救济
如果承租人未支付租金、水电费等费用,出租人有权行使先履行抗辩而采取停水停电的措施,但停电之前仍应遵守相关的约定。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可能会对停电措施作出特别约定,出租人在采取断电措施前,应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常见的特别约定有:
1.在采取断电措施之前,拖欠款项的时间有特别限制
例如,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人延迟支付租金超过合同约定时间30天的,出租人可以采取停水停电措施。此时,如果出租人提前对租赁场所进行断水断电,则不符合合同约定,该行为不属于正当的私力救济。
2.以断电方式收回房屋的,应给承租人合理的搬离期间
部分法院认为,出租方通过停电等方式收回租赁房屋的方式欠妥,应给承租方合理的搬离期间。其实,这也需要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特别约定,一般情况下,合同解除条款中都会约定,无论什么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或解除的,承租方应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的特定时间内搬离。在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时,需特别留意该等条款,而出租方亦应遵守该等约定。
3.断电前的催告通知义务
出租人在采取断电措施之前,应将断电的理由及时间提前告知承租人,以便承租人有足够的时间补缴相关费用或采取应对措施以减轻损失。一般包括要求支付费用的《催缴函》以及停水、停电的《通知书》,告知停水、停电的时间。
二、承租人在停电之后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
如果出租人无正当理由断电或未能有效保障承租人的用电,那么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但是,承租人在断电后,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减轻损失,否则该等扩大损失将由其自行承担。例如,承租人在停电后未能及时销售易损耗的商品,承租人应当在店铺停电后及时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如果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则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三、租赁房屋停电的,承租人并不当然享有合同解除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解除包括协议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三种情形,需要特别了解房屋租赁合同中是否对解除权作出明确的约定,如果双方约定了解除合同的若干条件,但并不包括租赁房屋断电的情形,此时,出租人存在断电行为的,承租人并非当然取得解除权。
部分法院认为,承租人存在拖欠房租等行为,出租人采取断水、断电措施是其履行抗辩权的方式,无论其行为是否正当,均不构成合同解除的事由,也并不因此导致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部分法院认为,因为出租人没有及时缴纳电费而断电,导致承租人租赁房屋无法继续使用经营,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出租人应对停电所导致合同解除承担违约责任。
四、小结
房屋租赁过程中遭遇断电的,应确认断电的具体原因,承租人如存在欠缴费用等违约行为,应及时补正并要求出租方恢复供电。如果是其他非承租人的原因导致断电的,应通过书面催告的方式要求出租方恢复正常供电。与此同时,应留意保存断电的相关证据,以便确定断电的起止时间、断电的原因以及断电造成的损失等。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断电的,可通过报警等方式要求第三人停止侵权行为,并留存相应的文件材料,要求出租方积极处理此事宜。
在房屋租赁之前,应在合同条款中对此类情形进行明确约定,特别是合同解除权的内容应包括多次无正当理由断电的情形。在断电情形发生后,承租人可致函要求出租人及时纠正,否则可以提起诉讼或仲裁,要求免除承租人断电后的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并由出租方返还履约保证金并赔偿损失等。
总体而言,出租人采用停电方式催收款项并不是一个最优选择,甚至可能涉及到违约而陷入被动。可积极协商、催告,必要时采用诉讼方式维权更有利于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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