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袜,穿还是不穿

丝袜,穿还是不穿,这原本也许不是个问题,现在却真的成了个问题。
女生小黄的男友屡次教导她:“女生绝对不能穿黑丝!巨恶心!”小黄果然没穿过黑丝袜,不过她常拿这问题出来和大家讨论。一些男生的观点是,穿不穿无所谓啊。一些女生的观点是:那么是要穿肉丝么?那不成了《上海滩》了么!
男生小黄来自重庆,在网上认识一姝,带着相当美好的期待赴省城相见,只见此姝穿一肉丝袜闪亮登场,当场差点昏厥过去,认为一个女生穿肉丝也太走性感路线了,无法接受,当即匆匆告别踏上返程列车逃之夭夭。回来说起此事,大家怪他少见识,一双肉丝袜都接受不了,以后还怎么和女生交往?
有细心的观众发现鲁豫在出节目时,受访嘉宾如果是年纪稍长的男性,必穿丝袜出镜。如是年轻异性,便裸腿现身,区别极是分明。
第一夫人出访非洲,鱼嘴鞋里露出的清凉脚趾令人耳目一新,它所传达出的讯息远不是时尚话题那么简单。这种全新形象里面甚至包含了许多深意,与以往领导人夫人低调无言的缺乏存在感成鲜明对比。

网上批评黑丝的多到不可胜数。至于郑重讨论丝袜穿还是不穿的就更大有人在了。

持传统观念的一些人认为丝袜皮鞋是文明礼仪教养的体现,万万不可抛却。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定是穿肉丝袜的。再比如生活在热带城市里的黑玛亚,出镜必穿丝袜,并且她极为痛恶人字拖鞋,认为不够优雅。
而天后王菲,你几时看她不穿人字拖逛街?至于丝袜,她在春晚上曾穿的那双彩色丝袜对她而言已经相当保守。其实时尚达人们真是一般不穿丝袜,穿就穿彩袜甚至AB袜。阿秋秋的观点是,肉丝袜除了套在长裤里面做保暖或者你是中老年女性之外别无时尚功能,再穿就OUT了。大大小小的走红毯颁奖礼仪式上,裸腿穿礼服凉鞋才是时尚,要是某人穿鱼嘴鞋或幼带凉鞋穿丝袜,肯定会成为时髦人眼中的千古奇观。
今天时代宽容到已经夏天女子们可以摆脱丝袜束缚自由自在裸着腿了。从《洛神赋》里的“凌波微步,罗袜生尘”到《红楼梦》里晴雯“脚上穿着红睡鞋”再到白话小说里男扮女装的特务终日穿着“玻璃丝袜”,及至今天光裸的腿与脚,反映了人们在思想观念上越来越自由奔放。
除非裙子特别短防走光,或为了修正腿形,掩饰疤痕,女子们不再需要丝袜。并且丝袜和爱情一样是易碎消耗品,成本算起来并不便宜。某日本时尚人士说在中国买了一打丝袜,打开一边穿一边走丝破掉,遂下结论说,穿中国丝袜可以培养良好的耐心。为了一条几十块钱的短裙,在商场里花百多元买双丝袜,后来才省悟鞍鞯竟比马都贵了。它不是消耗品是什么?
四十年代顶时髦的淑女穿有接缝的丝袜,并且腿后的接缝笔直与否是判断穿着教养的一个重要标准。我们小时候,丝袜工艺已经相当进步。看同学美貌的姐姐穿上连裤丝袜,背起小坤包袅袅娜娜去工厂上班时的情景,我们几个没长大的丑小鸭羡慕得直流口水。因为见过太多成年女子穿着时时袜边儿脱落到裙子外面的丝袜,实在不雅到连小孩子都看不得。当时我们跑到卖丝袜的长庆商店去,趴在玻璃柜台上瞪大眼睛看,一双连裤丝袜要四块钱!我们口袋里那用来买雪糕的可怜的五毛钱都在哭泣了呀!而柜台里面脸面粗黑的售货员仰着高傲的头,不无鄙夷地在我们面前走开去。在我们面前。因为丝袜的高级,她可能以为自己是白天鹅。
那时候我的愿望,不是考班级第一名,不是当个伟大的科学家,而是当一个能穿连裤丝袜带着铝饭盒上班去的女工。早起,梳洗毕,轻轻撑开丝袜,从脚端套起。它透明又纯净,优雅又高贵,让我婴儿肥的双腿瞬间变得修长匀称......同桌用铅笔敲我脑袋:“老师来啦!你发什么呆?”
《朗读者》中三十六岁的汉娜之所以能吸引一个十五岁的小男孩米夏,其中一个关键的细节就是,他在远处观察到她细心地穿上丝袜,那份朦胧的成熟之美呼之欲出,令刚刚进入青春期的米夏心魂摇荡,不能自拔。
电影《滚滚红尘》中章能才送给沈韶华的第一份礼物是一双丝袜——张爱玲小小年纪就向往穿丝袜高跟鞋了。他们在一起的第二天清晨,沈韶华在光线下用手指捅破丝袜的细节据说是有寓意的,丝袜的轻薄破损,摸拟了她身体里的处女膜。而《查令十字街八十四号》里书店姑娘们收到的来自大洋彼岸的尼龙丝袜是多么美好的一份礼物!
丝袜当然也可以卷土重来,焕发新意——这在时尚领域有无数先例可证。而无论丝袜在今天用途多么少,穿与不穿,那留在经典中的丝袜意象,总是和美好,和娴静,和浪漫端庄紧紧相连。属于我们的丝袜记忆,寂静隐没于夏天的深处。阳光浓烈,花草各自芳香。有修长美腿的梦是透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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