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亡夫获得巨额赔偿,前妻现身找婆婆抢孙子!
三年前,儿子和儿媳离婚,双方有两个子女,孙子的抚养权归儿子,孙女的抚养权归儿媳。但实际上,前儿媳并没有对孩子实际抚养,两个子女一直都在婆家生活,由爷爷奶奶抚养。
虽然生活辛苦,但祖孙亲情融洽,过的也很幸福。可不幸还是来了,在一场车祸中,儿子去世了,当时交警给儿媳打过电话,但是儿媳既不接也不问,事实上,儿媳已经三年没和这家人联系了,包括自己的孩子。
但是,对亡夫和孩子不闻不问的儿媳,最近却突然上门了。还没坐下,就动手抢奶奶怀里的孙子。儿媳声称,孙子的监护权和抚养权都归她所有,她要带自己儿子去过幸福的生活。
为什么儿媳的态度会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原来,儿子生前买了一份保险,车祸后,保险公司按照最高额度进行赔付,一共有240万。受益人一共三个人,分别是奶奶、孙女,孙子。每人可以分80万。
奶奶本来以为,赔偿金能给两个孩子的将来增添一份经济保障,可刚要把保险赔偿金取出来,法院传票到了,儿媳也到了,并且儿媳一来就要抢孩子走。
事实上,儿媳在儿子去世后,连一个电话都未曾打过,更没有来看望过老人和孩子,但是一听说有巨额赔偿金,就马上现身来争孩子。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她真正想要的并非孩子,而是孩子背后那一大笔赔偿金。
按照我国法律,获得赔偿金的子女尚未成年,那么属于未成年子女的那两份赔偿金,就应该由子女的实际监护人实施管理。
按照我国民法典,父亲母亲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只要实际对子女实施了监护,就可以同时监护子女应得的赔偿金。那么本案中两个孩子应得的赔偿金,是全部赔偿金240万的三分之二,儿媳实际可以监护160万,也可以说直接控制了160万。
那么有人说,婆家有啥好纠结的?让儿媳随便抢孩子,不给她就是了。既然儿子不在了,孙子自然就归爷爷奶奶所有。
然而并非如此。
儿媳上门抢孩子,并非师出无名,而是有法可依。
既然亲生父母是子女的第一监护人,当父母其中一方不在人世,监护权和抚养权自然归另一方所有。
在本案中,儿子去世,能成为孙子第一顺位法定监护人的,并非爷爷奶奶,而是儿媳。
所以儿媳一早就以监护权纠纷为由,把奶奶依法给起诉了,法院传票前脚送达,后脚儿媳也跟着上门了。人家来要孩子,的确是师出有名。
但是,儿媳通过法院诉讼,一定能把孙子带走吗?
不一定。按照法律,虽然父亲不在了,子女的监护权归母亲所有。但是法律同时还另有规定,如果父母有不利于子女的行为,比如对子女有遗弃行为、虐待行为,犯罪行为等,或者严重侵犯子女的利益,都可以依法剥夺监护权和抚养权。
本案中,儿媳在生下孙子之后,并没有实际抚养,三年来对孙子不闻不问,儿媳在养育孩子方面明显存在过错,所以她想通过法院诉讼把孩子判走,也没那么容易。
最终这个监护权之争让法院判决,不一定会判给谁。
也正因如此,法院结合两家实际情况,进行多方走访,以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积极展开了庭前调解,
首先法院通过街坊四邻,了解到奶奶对孙子抚养确实做的很到位,双方相依为命,已建立起深厚的祖孙感情,儿子因车祸去世,孙子成为奶奶心里唯一的感情寄托。并且邻居们都对这一家充满同情,对儿媳的自私冷漠和不管不顾也提出了谴责。
其次,奶奶对法院表达了自己的担忧,她深知儿媳前来争夺监护权,目的就是为了赔偿金,可孩子给了她,赔偿金也给了她,后续她把赔偿金折腾的一干二净,最后还是要把孩子扔回来,继续让她老太婆抚养。
但是,儿媳在争夺孙子监护权这件事上,非常坚决,她说按照国法,孩子是她亲生的,孩子父亲不在了,监护权就是属于她这个母亲的,其他人无权占有。
面对双方的争执不下,法院经过耐心调解,给出了一个解决方案,一共有三点。
第一点,属于两个孩子的赔偿金,双方一起监管。首先给两个孩子各自购置一套商品房,其他剩余赔偿金,只允许用于孩子的日常开销,不允许挪作他用。
第二点,两个孩子由双方共同抚养,上学期间归奶奶抚养,寒暑假、节假日归母亲抚养。
最终,双方在法院主持下,接受了这个方案。
结合本案的种种纠葛,结合法理和人情,这确实是最好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