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哲学系列:“自律即自由”,为什么自律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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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康德的《道德形而上学基础》这本书中,康德将理性的知识分为两类:实际的和形式的。形式的就是逻辑学,典型的就是数学和几何学。而实际的知识可以再分为两类,一类是关于对象的知识,一类是关于对象之间关系的知识。关于对象的知识称之为物理学,是研究客观事物的知识。而关于对象之间关系的知识,就是伦理学,或者称之为道德学,是研究人与人,人与物之间的关系的知识。

而伦理学其实也有经验的部分和理性的部分,经验的部分,我们可以称之为实践人类学,或者是社会行为学;而理性的部分,我们称之为道德学,或者说道德形而上学。

所以,康德的道德形而上学,其实是伦理学的一部分,它并不以经验为基础,而是以人类的理性为基础的,而且这种理性是一种“绝对的理性”或者说“先验的理性”。

康德说,道德就是一个理性存在者,能够成为一个自身,即是目的,的存在者的唯一条件,因为,只有通过这个条件,它才可能成为“目的王国”的一个立法成员。于是,道德和能够具有道德的人性,才是唯一有尊严的东西。换句话说,只有具有理性的存在者,才可能具有道德,这里康德提出的,道德的一个前提条件:理性存在者。

接着,康德关于什么道德还说了一段话:

他说,道德是行为对意志的自律性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是行为与由于意志的准则,而可能的普遍立法之间的关系。与意志自律性相符合的行为便是被许可的行为,与意志的自律性不一致的行为即是被禁止的行为。其准则与自律性的规律必然符合的意志是一个神圣的意志,或是一个绝对善的意志。一个不绝对善的意志对自律性原则的依赖性是义务,因此,义务不能应用于神圣的意志。一个出自义务的行为的客观必然性就叫做责任。

这段话非常难理解。康德简而言之,就是说:道德是一个人行为和其动机之间的一种关系。你的行为动机是自律的,不是受外界因素强制的行为,而且这种动机是善的,这样的行为,才可以称之为“道德的行为”。这种行为是出于一种责任,或者说“我应该这么做”,而不是外界要求或者影响了我这么做。比如有的明星为了迫于外在舆论压力而去捐款,这是受外在因素强制的,不能算绝对的道德。

那道德如何评判?什么样的行为才是道德的行为呢?康德的道德最高原则,有三个准则。

第一:你行动时,所遵照的准则,应该是你意欲其成为普遍的自然法则的。

第二:你行动时,永远要把人性,无论是你自己的人性,还是他人的人性,同时视作目的,而不仅仅是一种手段。

第三:你行动时,要按照一个只是可能存在的目的王国中的成员,为其订立普遍法则时遵守的准则。

其实这三个准则看起来有点奇怪,其实简而言之,道德是一种义务、一种责任、具有普遍性,而且还是一种绝对的律令,就像所有生物都遵循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一样,康德的道德哲学超越了经验,是先验的理性,这有点我们儒家思想中的“天理”。

在康德看来,道德的行为,首先这个行为准则是可以成为普遍法则的,就是不管什么人都可以适用,有一个经典的案例是,如果一个杀人犯来追杀一个无辜的人,这个无辜的人跑到你的屋里躲了起来,这个时候这个杀人狂来问你,看到一个人进来了吗,这个时候你应该撒谎告诉他你并没有看到吗?在康德看来,即便是面对一个杀人狂魔,也不应该撒谎,你应该告诉他,这个人在屋里,但是你也会告诉他,如果他要杀害一个无辜的人,你会跟他拼命。

在康德的道德思想中,撒谎是一个道德准则,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可能在很多人看来,有点不近人情,太追求绝对的标准了,这其实也是康德称之为“绝对命令”的道理,因为它是一条普遍的法则,在任何时间,对任何人都是一视同仁。

另外,关于第二条,关于“人是目的”,也就是说,我们不应该以别人为手段,而应该是目的本身。也就是你为达到自己的目的,仅仅把别人当作手段来利用,是不道德的。

那什么叫把他人当作目的本身来对待呢?这句话并不好理解。但是在康德看来,把一个人当作目的来对待,就是把他当作有自己的兴趣、目标、野心,以及最重要的,有着自由意志的人来对待,而不是仅仅把他当作某种途径,来得到你想要的东西。仅仅把他人当成某种手段,就等于试图让他们的意志屈从于你的意志,在某种程度上说,你是限制了别人的自由意志,这是不道德的。

其实,关于这一条也是很多人批评康德道德观的一条,比如你让快递小哥给你拿快递,是不是将快递小哥当成了手段,而实现自己的目的呢?这也是不道德的吗?而且在经济生活中,显然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甚至在康德的道德观念中,一个人荒废了自己的技能,或者结束自己的生命都是不道德的行为,因为,在第二条法则中,你不仅不能将别人作为手段,也不能将自己作为手段,比如通过结束自己的生命来实现你愤世嫉俗的目的,这也是不道德的。所以,很多人说,康德的道德观念,过于严苛,更像是一种理想中的道德观,在现实生活很难做到,或者说,没有人可以真正做到。

康德提出这样的道德观其实并不奇怪,因为他自己就是一个高度自律,非常严谨的人,康德一生没有离开过他的家乡科尼斯堡,他就在克尼斯堡受教育,大学毕业之后就在学校教书,到46岁才正式成为哲学教授,康德是近现代最为重要的哲学家之一,但康德的生活极为严谨,甚至可以说单调。他雇佣了一个老仆人,每天在固定的时间唤醒他做固定的事,像闹钟一样的,很少有破例。

康德每天下午都会去散步,到朋友家聊天,一般是三点半出门,七点钟回来。所以,科尼斯堡街上的人有时候会互相询问:现在七点钟了吗?回答往往是:大概还没有吧,因为康德先生还没有经过。

其实在康德的道德观念中,道德、自由、理性是一致的,或者说有很多内在联系。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我们不应该将别人,甚至自己视为手段去达到某种目的;同时,每一个道德法则也应该适用于所有人,是一种绝对的道德观,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适用。所以,从某种方面来说,道德是我们行为的一种自我的约束,这种道德观甚至和每个人的幸福和快乐是背道而驰的,因为它不是以自己的幸福和快乐为目的。

另外,在康德看来,一个人有两种人格:一是自然存在,也就是以实践为依据的经验存在,同其他动物一样,人渴望和追求幸福;另一个是有着内在自由的存在,遵循理性来行动,而且也有能力遵守道德律。

康德认为,对你自己的义务,就是你有义务让你的欲望服从你的理性自由,就像一个瘾君子为了达到某种“更高级的自由”而努力压制自己对毒品或酒精的渴望那样。你或许可以解除自己的这个义务,但可以合理地认为,这样做的话,某种意义上你是在欺骗自己。那么,对你自己的义务,还包括,你有义务克服你的倾向或欲望,以便遵守理性和道德律。所以,很多人总结康德的道德和自由观说:自律即自由。

好了,今天的内容就是这些,康德哲学的系列思想文章也就结束了,在这些文章中,我们分享了康德哲学的各个方面,从康德的认识论,到伦理学,从康德的先验哲学,到哥白尼式革命,也分享了《纯粹理性批判》的部分内容,当然,康德哲学思想还远远不止这些,康德哲学思想的大厦非常宏伟,我只是摘录了其中比较有标志性的思想给大家介绍,康德思想极具批判性和颠覆性,对我们这个时代的每个人都非常有启发,他告诉我们,时刻都要用批判性思维,去思考那些对我们自身、对人类社会,最根本,跟本质的问题。

最后,我以康德的一句名言作为结尾,这句话被刻在康德的墓碑上,为了纪念这位伟大的哲学家。康德说:

有两样东西,愈是经常和持久地思考它们,对它们日久弥新和不断增长之魅力,以及崇敬之情就愈加充实着心灵,它们是:我头顶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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