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打官司方向错了?法院有责任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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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老百姓告官,打行政诉讼案件。如果没有委托律师自己上,往往会出现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认识不足,感觉就是对方错了,但是不知道该怎么提,具体往哪个方向告。比如应该要求政府赔偿的,但是却告对方行政行为违法。那这个时候法院有责任指出咱们的错误,告诉咱们老百姓应该怎么做么?今天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给你们看看法院怎么说。
行政诉讼中的诉讼类型,原则上具有排斥关系。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则上只有一种诉讼类型能达到最有效的法律保护的目的。法院应当履行释明义务,协助当事人找出正确的诉讼类型进行诉讼。赔偿请求人为获得损害赔偿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属于给付诉讼。在赔偿请求人不提起给付诉讼,仅对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拒绝等行为提起其他类型诉讼时,法院应行使释明权,引导其正确行使诉权,直接提起给付诉讼。
如果真的出现咱们老百姓的提的诉讼方向错误,那就法院就有责任直接告诉咱们老百姓应该去告政府什么,而不是放任老百姓胡乱一通乱来,像无头苍蝇一样。
史律师此提醒大家:拆迁无小事,法律来护航。如果在生活中大家有遇到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及时与律师联系。[/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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