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挖孔桩验每根桩都要做地基验槽记录?

需要。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第3.0.4条第3款明确规定:“ 建筑物地基均应进行施工验槽。如地基条件与原勘察报告不符时,应进行施工勘察。”地基与基础工程验槽:由建设单位组织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质量负责人共同检查验收。地基是否满足设计、规范等有关要求。是否与地质勘查报告中土质情况相符·,包括:基坑(槽),地基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应进行工程地质检验,对各种组砌基础,混凝土基础(包括:设备基础)、桩基础、人工地基等做好隐蔽记录。基坑(槽)挖土验槽 要求纪录以下内容:1、验收时间为各方共同检查验收日期。2、基槽(坑)位置、几何尺寸、槽底标高均按验收实测记录填写。3、土层走向、厚度、土质有变化的部位,用图示加以说明。4、槽底土质类别、颜色及坚硬均匀情况。5、地下水位及水浸情况等。6、遇有古坟、钴井、洞穴、电缆、旧房基础、以及流沙等应在图中标明位置、标高、处理情况说明或写明变更文件编号。验收意见:写明地基是否满足设计、规范等有关要求。是否与地质勘查报告中土质情况相符,验槽由建设单位组织地质勘查部门、设计院、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共同检验做出记录并签字。无验槽手续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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