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课堂:一个没有法律效益的协议,为何成了银行通用的监管准则
关于金融监管,你应该听过“巴塞尔协议”。货币银行学的教科书,各种金融从业资格考试,尤其是各大银行的招聘考试中,这个词出现的概率接近100%。夸张点说,你要不知道《巴塞尔协议》,你就简直没法在银行界混下去。
这个协议到底为什么那么重要,在全球的金融监管体系中,又扮演着一个什么角色呢?
我们先来说说《巴塞尔协议》的背景知识。
巴塞尔,是瑞士的一个城市,非常漂亮。全球最重要的国际金融合作机构,国际清算银行就设在这儿。在70年代的时候,国际清算银行下面设置了一个常设监督机构,由英美德法十多个国家的央行组成,对全球的银行业进行协调监管。这个委员会就被称为巴塞尔委员会。
80年代开始,这个委员会就公布了一系列全球银行监管的准则和文件,也就是俗称的《巴塞尔协议Ⅰ,Ⅱ,Ⅲ》。这就是全球银行业过去三十年里面最重要的监管准则。
但要的是,这个委员会是一个跨国的协调机构,所以,《巴塞尔协议》其实是完全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好了,一个不具有法律效益的协议,是怎么成为全球监管的准则的呢?这里边有两个原因。
第一,是由于《巴塞尔协议》委员会的成员国代表了世界最强大的经济集团,比如说2017年,这10个代表国就占据了全球近50%的GDP,近64%的上市公司市值,用实力说话,所以它们定出的准则自然就成为了国际通用准则。
巴塞尔
另外,《巴塞尔协议》提出了一个全球化和信息化格局下的宏观审慎监管框架,为大型金融机构的全球监管提供了一套可行的标准。
这句话里边有几个关键词“全球化”、“ 信息化”、是时代大背景,“ 宏观审慎框架”,这是《巴塞尔协议》的重要性,“简单可行”,这是《巴塞尔协议》实用的特征。
换一句话说,《巴塞尔协议》为一个独特的时代提供了一套非常实用的金融监管操作体系。
一、时代大背景:全球化与信息化
全球化和信息化,这个背景非常地重要,60年代到90年代是全球环境大变动的时期。电脑发明了,互联网发明了,而人类就被“链接”在了一起。所以,信息沟通的成本是大为降低的,跨国资本的流动变得越来越频繁。经营资金业务的银行自然也必须跨国经营。
再加上当时还有一个事儿,就是布雷顿森林体系倒塌,全球就进入了一个汇率剧烈波动,利率也剧烈波动的时期。所以,这种大背景下就产生了很多问题。
比如说一个欧洲银行的美国分部究竟归谁来管?按照什么原则管?市场上的流动性风险怎么控制?出了问题谁来管?那很明显,原来各国之间分而治之的简单监管,根本没有办法适应这些新变化。
70年代初的时候,两家老牌的跨国银行倒闭。倒闭以后,各国政府就开始发现,跨国金融机构的风险比其它的跨国机构的经营风险要大得多。
因为这种金融机构一清盘倒闭的话,不但会影响总部的信用,而且会影响到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甚至就业。换句话说,在这种全球化、信息化的环境下,银行倒闭可不是一个独立事件,它会通过银行的网络传导到各个地区和行业,造成蝴蝶效应。所以,建立一个全球性协调监管的机制就非常有必要了,而且监管的重心一定要放在防止倒闭上,也就是银行经营的风险管理上面。
好了,有了这个共识以后,西方主要国家的政府首脑就很快地达成了一致,建立一个全球协调监管机制,进行风险管理。经过巴塞尔委员会的反复讨论,1988年就通过了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报告,也就是俗称的《巴塞尔协议Ⅰ》。
二、可行性与框架性: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宏观审慎框架”
那这个协议具体讲了什么呢?简单地说,这个协议就是为全球银行业的经营风险提供了一系列具体的量化标准和指标,形成了一个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监管标准,从而使整个监管变得非常地可行。
这句话还是有点抽象,详细来说,因为在《巴塞尔协议》之前,不同国家对银行的分类,定义是不同的。比如说到底什么是风险资产,什么不是风险资产,各个国家都不一样。各个国家监管条例的宽严也是不一样的,这样一来就很容易造成套利空间,形成风险累积。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巴塞尔协议》就给全球的银行业的资产进行了详细分类,规定了什么样的资产叫做风险资产,而且还根据风险度的不同,给它们赋值(风险权重),让大家对每个资产的风险度有一个一目了然的印象。
举个例子,按揭贷款和企业的债券在原来的分类里面都是风险资产,风险都是一样的。但是《巴塞尔协议》根据它们的风险度的不同,给它们赋了权重。像按揭贷款的风险权重是50%,而企业债券的风险权重是100%,也就是企业债券的风险度是按揭贷款的2倍。
有了这个风险权重以后,大家对各个银行的风险度就更加明确了。
比如说,现在有两个银行,A全部持有按揭贷款,B全部持有企业债券。如果不考虑风险权重的话,两个银行风险是一样的。但一考虑风险权重,你就知道,B银行的风险是A银行的2倍。
再比如说,任何国家的银行都会说自己的国债是无风险资产。但是《巴塞尔协议》出台以后就不行了,《巴塞尔协议》规定只有现金,还有英美等OECD国家(OECD:西方国家政府间的经济联合组织)的国债被认为是无风险资产。这样,就避免各个国家低估自己银行业的风险。
有了这么详细的风险资产分类,还有风险权重以后,银行再去计算自有资本和风险资本的比率,也就是平时说的资本充足率就非常可靠了。
这里插一句,解释下资本充足率。这个比例对银行来说非常要紧。因为我们知道,银行是负债经营的,如果自有资本比率过高,就会影响银行的利润,但如果这个比率过低,银行的杠杆过高,又会影响银行的经营稳健。所以,各国的监管层都非常重视资本充足率这个指标。
但如果风险资产分类不准确的话,这个比率算出来其实没有太多意义。但是,在《巴塞尔协议》的框架底下,对风险资产分类有一套统一的标准,那自然就有了一个全球通用的可比的标准。
好,这么简单可操作的监管机制,在全球就很快得到了认同,对于银行业经营风险的监督和管理就越来越变成各个国家金融监管的重心。
尤其在70年代之后,国际金融市场的波动不断,各国就越来越意识到,金融行业有一种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特征,所以你必须在一个更加宏观的维度上,对整个行业进行管理。
所以,从《巴塞尔协议》开始,全球的金融监管逐渐形成了一套跨机构、跨国、跨时间的系统性风险的管理思路,这叫做宏观审慎监管。
这种宏观审慎,就和原来的金融监管关注单个个体的微观思路有了很大的不同。在这种思路下,你会发现,大家会更关注机构之间的风险关联、金融风险的周期波动,然后进行事先的风险预防和事后的风险控制。
而且,《巴塞尔协议》也不是一个僵化的文件。刚才,我说1988年提出了《巴塞尔协议Ⅰ》,对不对?80年代和90年代金融自由化以后,其实银行都开始了混业经营,不但做存贷汇的业务,还做外汇、债券、股票、商品、期货这些资本市场的事儿。所以,90年代以后,《巴塞尔协议》又进行了修改,把外汇、证券、头寸都包括进来,形成了一个新的监管体制,这就是《巴塞尔协议Ⅱ》。
到了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各国政府又觉得金融风险的破坏力太大了,为了保证银行的安全,《巴塞尔协议》再次修改,然后在2010年又推出了《巴塞尔协议Ⅲ》,对银行进行更加严厉的监管。
正因为这些特点,很多人认为,过去的几十年里面,《巴塞尔协议》在国际金融体系中扮演了一个总设计师和协调人的身份。它为整个全球的金融业提供了一套风险管理的准则和操作守则,它的可行性、实操性都非常强。
一个特别有力的证据是什么呢?就是全球金融市场虽然是膨胀式的发展,但是基本保持了稳定。即使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之后,也没有像1929年那样陷入长时间的萧条,而是迅速地恢复出来。所以说,从这个意义上看,《巴塞尔协议》下的宏观审慎的监管框架,对整个时代的金融稳定是功不可没的。
小结:
1.《巴塞尔协议》是一套全球化和信息化背景下的金融监管机制。在过去几十年的国际金融体系中,扮演了一个总设计师和总协调人的身份。
2.《巴塞尔协议》确定了银行风险资本的分类标准和风险权重,形成了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简单可行,提供了一套实用的宏观审慎监管的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