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回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界定

使用单位界定
留言日期:2021-09-11
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2.11对于使用单位的规定特种设备用于出租的,出租期间,出租单位是使用单位。
想请教出租单位是指出租方还是承租方,另外在租赁合同上没有明确使用权移交,那谁是使用单位?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1-09-15
出租期间,出租单位是指出租方,即产权单位(产权所有人);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合同约定的,从其规定或者约定。
另外,对于电梯、气瓶,2.1.2还做出了特别规定。
合同中没有明确使用权移交的,使用单位一般是指产权单位。
来源:总局公众留言 法规读本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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