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利剑指向九岁“老赖”之后
当海南岛都在热议张家慧玩弄法律与股掌之上的时候,岛外还有一则关于法律制裁九岁“老赖”的消息似乎没引起人们的注意。其实,法律看起来冷冰冰的,但玩起来却是热乎乎的。而且一不小心,就会被玩坏了。
故事其实很简单,当爸的欠债,死了,留下一个九岁的孤儿。父债子还,于是,法院对这个未成年的孤儿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消息传开,舆论大哗。很快,当事的法院发出了这样一则道歉声明:
“近日,我院执行人员对一名九岁儿童采取限制高消费的执行措施,引发广大网友高度关注。我们立即对案件进行了复查,现在,我们郑重地对大家说一声:我们错了!对未成年人发出限制消费令不符合相关立法精神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是错误的。我院已依法解除了限制消费令。我院就此错误向当事人和网友诚恳道歉!
“儿童健康成长高于一切!我们个别执行人员机械司法,造成了很不好的社会影响,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汲取教训,正确理解立法和司法解释精神,牢固树立审慎、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放在最优先的位置,追求情、理、法相统一的司法目标,公平保护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由衷感谢并诚恳欢迎广大网友的监督和关心。”
坦率而论,当事法院这一则声明还算诚恳的,一是反应迅速,二是直奔主题,有一句“我们错了!”试想,在咱们大海南,张家慧们制造了多少司法错误,犯下了多少枉法罪行,如今有谁出来说一句“我们错了”?很多人在执法的时候,包括当时的张家慧,都把自己当成法律的化身,甚至自己就是法律,法律什么时候错过?即使是错了,法律能认错吗?
其实,法律这事,本不该这么冷酷无情,因为中国人说理,讲究的是“合情合理合法”。法不容情,但情理在前,法理在后,如果法理违背了情理,这个法理就得冷静思考了。这一思考,就感觉到“对未成年人发出限制消费令不符合相关立法精神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就明白“儿童健康成长高于一切”,就觉得应该“追求情、理、法相统一的司法目标”。毕竟,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法律如果失去了人性,法也许就成了恶法。
新世界花园小区的大多数业主,为什么对海口中院民一庭法官陈璐的判决感觉很愤怒?理由很简单,因为她的判决,不仅在手段上违规,在法理上站不住脚,而且让3个人铲掉1233人投票产生的结果,违背了“少数服从多数”的一般情理,伤害了大多数人的基本权益,不符合物业管理相关立法的初衷,就是外行也能看出如此判决的荒唐。拿出这样的判决书,法官如果不是水平太差,就是本质太坏。
作为法学博士出身的张家慧们懂法,大多数普通老百姓不懂法,但懂法的就能肆无忌惮地玩法吗?不懂法的就听凭他们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吗?围观的群众除了吃瓜就只能干瞪眼吗?张家慧栽了,金水法院错了,新世界业主用选票重新找回自己的权益。很多时候,法律并不仅仅是属于法官和律师,民意不可辱,把群众激怒了,你才会知道什么是力量的。
当法律的利剑指向九岁“老赖”之后,利剑卷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