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带病提拔”,需开好“追责式”釜底抽薪良方
日前,四川省委印发修订后的《四川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分析研判和动议工作办法》等5个《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12月22日 《四川日报》)
干部提拔,既是为事业配备更适合的干部,也是对干部的一种激励,让整个干部队伍“活起来”。然而,在实际的工种,却存在一些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轻则是干部在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重则是这些带病干部把这种工作上的不严不实之风“传染”给更多的干部,影响整个干部队伍的建设,这样“带病”的干部多了,对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伤害极大,也不利于整个干部队伍的建设,更是会阻碍事业的发展。
当然,“带病提拔”的问题已经成为了一种诟病,要解决这个问题,还是需要“釜底抽薪”,多下“猛药”,能够以责任追究倒逼选人用人的每一个环节更加实在,压实“选拔关”“提拔关”,自然能选出“健康干部”,更好地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严字当头,在选人用人的程序上“一步不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是一种态度,也是一种标准。选人用人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要确保选出的每一个干部都是经得住检验的优秀干部,尤其需要在程序上做到“一步不缺”,这就需要在选人用人的过程中解决好“唯票”“唯GDP”“唯分”“唯年龄”的选人问题,要更科学、合理地去识别干部,严格选人用人的程序和制度,让优秀的干部脱颖而出。
法字划线,在选人用人的规矩上画“硬杠杠”。卢梭曾经说过,“规章只不过是穹隆顶上的拱梁,而唯有慢慢诞生的风尚才最后构成那个穹隆顶上的不可动摇的拱心石”。我们要让选人用人营造出良好的氛围,尤其需要在选人用人的过程中以法治保驾护航,要贯彻法治思维,要在选人的过程中做到铁面无私,更需要让更多的人树立法治信仰,才能按照规矩去选人用人,让更多的干部感受到公平正义,也能让更多优秀的干部向党和人民的事业靠拢。
督字贯穿,在选人用人的成效上谨防“带病”。选人用人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的大事,强化选人用人的全程监督,才能确保选出来的干部能够在政治、能力、作风、为民意识等方面都能经得住检验。通知强调,要切实加强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贯彻执行情况纳入巡视巡察内容,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提升政策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把监督检查跟进到选人用人的每一个环节,才能推动选人用人的责任压得更实,有效地防止“带病提拔”。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让选人用人的要求落到实处,问责是一个有力的抓手。用好问责的方式,形成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导向,确保选人用人的全过程能从严从实,自然能把那些在岗位上真担当、善作为的干部提拔任用起来,能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在工作最后更加负责,为推动各项工作注入源源不断的正向力量。(婧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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