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天地】以民事公益诉讼破解土地违法行政处罚执行难题
基本案例
成都宏信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25.04亩土地建厂。2018年5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郑州航空港区国土资源局”)依法对成都宏信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进行立案查处,并对该宗地涉嫌破坏耕地行为申请鉴定,郑州市耕地破坏鉴定委员会作出《耕地破坏鉴定意见》后,郑州航空港区国土资源局将该案件移送至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分局。同年7月,郑州航空港区国土资源局依法对其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内容包括罚款、限期拆除新建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
检察机关介入过程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由于种种原因,执行过程较长,难以实现处罚目标。因此,郑州航空港区国土资源局对该公司破坏耕地行为向郑州航空港区检察机关进行报告。
梳理与探讨
就本案而言,在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当事人身份介入的情况下,短期内实现了行政处罚案件罚款落实到位、拆除复耕到位、追究刑事责任到位的目标,提升了行政处罚效率,消除了违法状态,有效破解了自然资源执法领域执行难的问题。同时,梳理整个实践操作过程,以公益诉讼破解土地违法执法难若提升为一种常态化的制度,理论上其内容至少包括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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