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教师成为了“公务员”
一直以来,不少人呼吁要提升教师待遇,一是提升其经济待遇,二是提升其政治待遇。只有经济待遇和政治待遇提升了,教师的地位才能有所上升,才能吸引到更多优秀人才投身到教育事业中去。
经济待遇这块,《教师法》中有明确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但教师的身份一直没有被明确。
早前,大家普遍认为教师具有“国家干部”身份,随着人事制度的变化,“国家干部”的称谓很少出现。从现在的情况看,多数地区将公办中小学教师身份定义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以,教师处在一个尴尬的境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济待遇和医疗待遇参照公务员,但身份却不是公务员。
如今,这种状况或将改变。近日中央就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提出意见。《意见》中第二十条提到:“明确教师的特别重要地位”、“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这其中“国家公职人员”的字眼引起所有的人关注。众所周知,国家公职人员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常所说的公务员即为国家公职人员。
也就是说,《意见》明确了教师具有和公务员同等的法律地位,提升了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和职业地位。这一举措,可以说是“划时代”的,实现了教师群体多年的梦想。
就在不久前,相关部门曾多次发文强调:“教师工资不低于或高于公务员”。为什么法律上规定的东西还需要相关部门一再强调,原因正是部分地区并没有切实执行相关政策,一些地区教师实际收入低于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
另外,教师身份尴尬,地位普遍不高,导致一些社会人员对教师职业“冷嘲热讽”,教师职业吸引力下降导致师范大学“不受待见”,不少高考生不愿意报考师范大学。同时,优秀的人才不愿意走上三尺讲台,还有部分教师为了实现人生价值,放弃教师岗位,选择从政。凡此种种,对教育伤害很大。
一位在某高中工作十多年的高级教师小甘,后来参加公招公选考试成为政府办一名工作人员,前段时间,被任命为某局副局长(副科级领导)。他说,虽然看上去工资低了一些,但收入没有减少太多,关键是事业上发展前途广阔很多。
小甘说,不少人认为公务员经常加班、工作辛苦,其实教师也是如此。在中学当语文教师的时候,他每天早上五点多就动身去学校,查看班级早读情况,晚上十一点多才能到家(学生晚自习结束之后),假期也并不好过,经常会有一些教师培训安排。平时除了正常的教学、备课、批改作业,还要管理班级日常、应付突发事件、家访。另外,课题研究、学生竞赛指导、准备职称评审材料等等也需要耗费大量的精力。
所以到了政府办之后,小甘依然保持着这样的工作状态,并没有感觉到有多辛苦。因为工作认真负责,有干劲,短短几年时间就被组织重用,不过他也算是“高龄提拔”了,毕竟已经四十多岁了。
现实中,不少地区高级教师的工资是参照当地副县级干部标准发放。小甘虽然走上了领导岗位,但也只是副科级领导,按理说,工资收入与高级教师差距很大,但即便这样,他并没有觉得自己亏了。用他的话说:“我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
倘若《意见》相关规定落地执行,公办中小学教师就具有了和公务员相同的身份——国家公职人员。明确了教师的身份,提升了教师地位,是应了人们的需求,有助于形成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
当然,教师待遇得到了保障,也必须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工作上要兢兢业业、严于律己,违反师风师德的事情坚决不能做。只有权利和义务对等,才对的起教师这份职业。
教师身份终于被明确,教师的事业发展平台会更加广阔,或许选择报考公务员的教师也会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