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排气筒怎样设置最合规? 遇到检查也不怕
任何一个企业涉及废气排放的时候,都会有废气排气筒。环保管理部门检查的时候也经常要对废气排放口是否规范、是否合规进行检查。环保从业者也都知道废气排气筒必然有相关要求和规范的,也会交代企业建设的时候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建设,以免验收出问题或者环保检查出问题,但猛然间说不出具体的标准和规范是什么。伯益说今天就对废气排气筒的规范和标准进行一个梳理汇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那么废气排气筒到底怎么设置才合规那?
一、排气筒高度
排气筒高度要求在多个标准和规范中有要求,企业环评时环评编制单位肯定已经对照相关标准和规范了,所以排气筒高度要想合规就是要符合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中高度要求,就是说环评报告及批复中要求设置的排气筒高度为15m,那么建设单位建设排气筒的时候,也要遵守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的要求,排气筒高度至少为15m。
这里为什么说“排气筒高度至少为15m”,是因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5297-1996)等多个标准规定:有组织排放源的排气筒高度不应低于15m。从标准和规范角度分析:排气筒高度可以高于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不能低于高度要求。若是要求排气筒高度为15m,环评验收和环保检查发现设置了14m的话,肯定要求整改为15m以上,假如企业死活不想整改,那么要想符合环保要求,就可能涉及环评变更或者重新报批环评(在已发布的多个行业重大变动清单中,排气筒高度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就属于重大变动了,需要重新报批环评了),又要进行环评变更影响分析或者重新报批环评,做一个环评变更影响分析或者重新报批环评也是费钱又费时,吃力不讨好。最简单的方法就是企业建设排气筒的时候遵守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中高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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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排气筒采样孔、采样平台
排气筒(烟囱)应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有净化设施的,应在其进出口分别设置采样口。
采样孔和采样平台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16157-1996))、《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和《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 75-2007)设置,其中《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16157-1996))也是《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5297-1996)的引用标准。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16157-1996))、《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和《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 75-2007)中对采样孔和采样平台的要求是:
采样孔:
①在选定的测定位置上开设采样孔,采样孔的内径应不小于80mm,采样孔管长应不大于50mm。不使用时应用盖板、管堵或管帽封闭(如下图所示)。当采样孔仅用于采集气态污染物时,其内径应不小于40mm。
②对正压下输送高温或有毒气体的烟道,应使用带闸板阀的密封采样孔(如下图所示)
③对圆形烟道,采样孔应设在包括各测点在内的相互垂直的直径线上(如下图所示)。对矩形或方形烟道,采样孔应设在包括各测点在内的延长线上(如下图所示)。
采样平台:
采用平台为检测人员采样设置,应有足够的工作面积使检测人员安全、方便地操作。平台面积应不小于1.5m²,并设有1.1m高的护栏,采样孔距平台面约为1.2~1.3m。
采样平台应设置永久性工作电源,平台上方应设置防雨棚。采样平台应避开对人员有危害的场所,应易于人员到达,应建设监测安全通道。当采样平台设置高于地面时,应有通往平台的Z字梯/旋梯/升降梯,切勿设置猪笼梯等不安全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