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煤股份拟向长城资产转让10.3亿应收账款 回收资金10亿
投实讯:8月1日,平煤股份发布《转让部分应收账款公告》,公司拟将享有的对河南中鸿集团煤化有限公司、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朝川焦化有限公司10.3亿元应收账款,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0亿元,中国长城资产于债权转让条件满足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一次性支付该项转让款。
同时,中国长城资产按协议约定的方式主张对河南中鸿集团煤化有限公司、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朝川焦化有限公司应收账款的各项权利和相应的利息费用。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
应收账款转让对于企业的益处是显而易见的,根据公告,平煤股份本次转让应收账款主要是为了盘活现有资产,控制应收账款风险,及时回收流动资金。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可收回 100,000 万元应收账款。
工商信息显示:河南中鸿集团煤化有限公司是由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鸿(河南)投资有限公司、联峰钢铁(张家港)有限公司三方共同出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11月注册成立,注册资金5亿元,其中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41%的股份,为其控股股东。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朝川焦化有限公司是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下属的控股子公司。也就是说,平煤股份这两次转让的这两宗应收账款的债务人,都是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下属企业,而平煤股份的第一大股东也是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但是等等,这并不是平煤股份第一次运用应收账款转让盘活企业资产。此次转让的10.3亿元应收账款中,其中对河南中鸿集团煤化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为 4.67亿元,对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朝川焦化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为5.63亿元。
而在2015年12月31日,平煤股份发布公告称,将朝川焦化公司等单位的12.56 亿元应收账款(其中朝川焦化公司4.46亿元、中鸿煤化公司4.00亿元、首山焦化公司2.40亿元、京宝焦化公司1.70亿元),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2.56 亿元。
此次应收账款转让的债务主体朝川焦化公司、河南中鸿集团煤化有限公司和之前转让的债务主体相同。
根据平煤股份2015年年报,截至2015年末,公司应收账款总额为12.63亿元,按照欠款方归集的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分别为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武汉钢铁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平顶山朝川焦化有限公司、京宝焦化有限公司。
另外,平煤股份在2015年12月31日发布的公告中还称,拟通过安信基金全资子公司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将其享有的对河南能信热电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的应收账款10.5亿元及相关权益设立一项专项计划,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专项计划将向平煤股份一次性支付该项转让款,而该项计划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综合融资成本不超过7.2%。
不管是真的缺钱需要回笼资金,还是为了优化财务报表,平煤股份通过应收账款的资产运作,一方面降低了应收账款风险,另一方面加快资金回笼,有效改善现金流状况的同时还降低了融资成本,真是要给其资本运营部献上膝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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