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我爱过的男孩
嗨这么近
那么远的
每一个你
8点17分和你相约
我是北苏
暗恋太久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文|北苏
1
毛毛把我拉进群里的时候我好一通的不乐意,作为一个微信好友三千,微信群500的我来说简直是要被虐死啊。
毛毛说,苏翎,这是咱们老乡群,咱们当初那些一起玩耍的小伙伴都在里边,人啊,不管怎么发达不能忘本吧。
我恨恨给她发了个砍杀的表情,然后进群改了真实名字,按照格式地域写上了沈阳。
夜里加班后走出华府A座的大门,看着幽幽的路灯和点点的星光,想起了群里那个活跃者,头像是他的照片,和年少时的他没有太多的分别,还是一样的棱角分明,眉清目秀。要说变化,也许是发型潮流了许多,笑容里成熟了许多。
奥黛丽·赫本说,女人的美丽与岁俱增,看见郑宁的头像时,我想说,男人的魅力也同样随着时光的荏苒而变得成熟有味。
2
我从来没想过会再次与他有过什么交集,即便再次看见他出现在群里时我仍然会心跳紊乱,曾经对他的好感在我心底抽根发芽,直至装满整个胸膛,以至于我无从将他连根拔起,至今心底还缠着丝丝蔓蔓的藤条,始终无法让其他人走进来播撒爱的种子。
郑宁高我一届,有点清瘦,五官生的好看,我们虽然住在一个村子里,不过我天性喜静,所以很少有见面的机会。
镇里的小学和初中都在一个校址,他读初一,我读小学读六年级。一次早起上学,雾很重,我一个人抱着书包急匆匆的赶路,心里很怕。
郑宁骑着自行车停在我面前。天还有点黑,还有雾,你一个女孩子很不安全,我载你吧。
那是我们认识许久第一次说话,好像也是唯一一次说话。看着他认真的样子,我安静的坐上车,在风雾中手隔了很远很远的距离腾空摸了摸他带着淡淡洗衣粉香的后背。
他可能从来没有想过一次偶尔的热心肠就让一个女孩彻底的颠覆了整个青春。我也从来没有想过,一场旷日持久的情愫悄然滋生,霸占了我整个青春。
《小王子》里有这样一段话,这就是我的秘密,其实很简单:一个人只有用心才能看见,真正重要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到的。
我的秘密就是我喜欢郑宁,可是他却从没用心来看过我眼底的秘密。
3
我背着爸妈报了郑宁所在的初中,虽然是镇里相对差的初中,可是我觉得有他在的地方才是天堂。
我开始寻找各种机会出现在他面前,沈毛毛随口一句周末郑宁和毛毛的哥哥沈宇去打游戏,我就约上毛毛跟在他们身后。
为了能多看他一眼,每天放学我会在教室里多逗留半个小时,就是为了等他放学,而我们教室的窗前是他取自行车的必经之路。
我把在毛毛家里偶然得到的他的作业本当成了珍宝,连上面被他弄皱的边角都不舍得抚平,因为那里有他的气息,他写的七扭八歪的字迹在我眼里成了最美的情话。
我会偷偷的拿出我写满了半本的日记本,提笔,2003年11月9日,晴,今天郑宁经过教室窗前的时候,笑的很灿烂,他痞痞的背着双肩包,我转过头时,正好看见他的侧脸,长长的睫毛,高高的鼻梁,薄薄的嘴唇,多么熟悉的面庞,它曾无数次来到我的梦乡。
4
如果没有那件事,或许我会跑去和他表白吧。
只有真的到了那一刻,突然感受到对方对你的冷漠和抵触才能明白,原来只是我那么喜欢他而已,一切都是我一厢情愿而已。
傍晚我们一行人骑车回家只有我一个女生,毛毛因为发烧请了病假,我只好和毛毛的哥哥沈宇一起走。我心底小小的窃喜,我知道郑宁和沈宇是时刻不离的好朋友,一起上学放学更是常态。
看见他那一刻,我抑制着内心的悸动和欣喜,但是眼睛还是死死瞪着他看了5秒钟。我心里敲着鼓,好想上前去喊一声,郑宁,见到你太好了。
郑宁并没在我面前停留,他飞快的跳上沈宇的车后座,宇哥今天载我,妈的放学才发现车胎瘪了。然后郑宁掏出了一个老旧的游戏机,打起了游戏。
我一边骑车,一边偷瞄他专注的神情,喜欢一个人,连他打的游戏都喜欢。喜欢一个人就是会喜欢他的一切,拿怕是他随口说的一句话。
郑宁曾和沈宇他们说过,长大了要去华盛顿,虽然当时在我们农村说出那样的话多么的不切实际,我还是软磨硬泡的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美国历史,而那本历史书我翻看了三遍,我知道华盛顿地理坐标北纬38°53' 西经77°01’, 市区面积178平方千米 ,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是美国的首都,华盛顿得名也是为了纪念华盛顿。
我想有一天我可以和他分享这些我精心收集的资料,然后博得他一眼的另眼看待。然而并没有等到这个机会。
那天路上突然跑出两个小混混,骑着摩托车把我别停在路边,他们迅速的在我胸前抓了一把,然后绝尘而去。
我被吓愣了,过了几分钟才开始哭,比起胸部的疼痛和遭受的侮辱,让我最难受的是郑宁的无视,他全程专注的玩着游戏机,我知道他是刻意的回避。他一定是感觉到了什么,所以他想让我明白,我并不是他的菜。
一个人会爱你,你不用太努力去追他也会爱你,他若不爱你,再怎么奔跑,示好,为他糟蹋自己他也会无动于衷,可是那时的我还不能明白这一点。
5
我翻开写那个日记本,2004年6月28日,晴,不,大寒。这一天足以构成我喜欢上郑宁这两年最寒冷的一天。
毛毛说,苏翎你真是够作的了,这么短的头发还是女生吗?
剪短三千情丝,改头换面,我不理会毛毛的问题,拿出一根烟说你抽吗?
毛毛瞪了我一样,哭着跑了。跑了好呀,本来我也不打算再继续和她做好朋友了,堕落的这条路上有我一个人走就够了。
我和学校有名的混混赵铁钢在操场上打篮球,赵铁钢对我动手动脚的,我刚要抬脚踹他,看见毛毛带着沈宇过来了,郑宁也在他们身后,我顺势放下脚,和赵铁钢暧昧的打闹起来。
毛毛和沈宇拽过我,让我和他们一起回家,让我好好学习,我挣脱开大笑,学习值几个钱。郑宁却依旧没抬头看我,我说够了,你们都走吧,以后各走各路,井水不犯河水。
我从新翻开那本日记,2004年10月20日,我看似在笑,其实心在流泪,无论我是乖巧或是放纵,还是换不来他多一分的注视,生活多么可笑,才刚刚十几岁的我,突然感觉我已然暮年,回头看着一生繁复苍凉,难道我真的要在垂垂老矣时后悔当初的轻纵吗,我决定和自己握手言和,既然他喜欢不上我,怎样也就是喜欢不上我了,那我何苦这样折磨自己,我想我要努力,我要离开这里,去很远很远的地方疗伤,忘了原来的自己,忘了记忆里的郑宁。
中考我以优异的成绩考到了县城的重点高中。又顺利的考入了辽宁师范大学文学系,直到毕业做了杂志社的编辑,这么多年,那个大雾里飘着洗衣粉清香的背影却一直清晰的印在我的脑海里。
6
毛毛发消息说周末聚会时,我脱口便说加班去不了。
毛毛的电话立即打了进来,她在听筒里大喊,苏翎你丫的有完没完了,不就是怕遇见郑宁吗,你以为我不知道啊,你说你现在要模样有模样,要能力有能力,你就不敢为了心里的念念不忘的再试一次,姐妹我给你攒这局容易吗?
原来......你怎么知道的?
毛毛静下来说,初中你混日子那几个月你爸爸很着急,找我问你的情况,我也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后来你爸说,你经常拿一个作业本发呆,我去你家才知道那本作业本是你在我哥那得到的郑宁的那本。
其实,那天我们和郑宁说好了一起去劝你,结果这哥们还是变卦了,我瞪了他好几眼还是一声不吭,你也不用怪郑宁当年故意疏远你。他父母感情不好,经常深夜里一言不合不吵架直接动手,嗯,是她妈打他爸,他爸就眼睛含着泪对郑宁说,你妈是后悔嫁给我这个穷鬼了。他完全是受家庭环境影响,不敢和女生走太近,因为他家条件真的不怎么好。
想想从第一次坐在他单车的后座开始到现在,郑宁这个名字在我心里14年了,有近十年没见过他了,偶尔假期回家,得知他也在家的时候我就会宅在家里,毛毛也拿我没办法,就陪我在卧室里看小说,讲鬼故事。而如今这个名字还像当初那样,每次听见我就会心跳加快。
聚会那晚我还是没有去,看着毛毛的几十个未接来电,我会心的微笑着给她发了条消息,那个曾经的苏翎突然想明白,太久的暗恋就像是心口的那颗朱砂痣,得不到才是最永恒的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