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外资参股标准出炉,缅甸或将迎来新一波外国“金主”

早些时候,缅甸商界就一直在流传一条消息,新《公司法》将对企业定性作出修改,把界定一个企业为“外资企业”的外资参股标准从1%提高到35%,用以平衡外资主体参与本地合资企业的机会和权利。但这一消息迟迟得不到官方认证,因此,悬在大家心中的石头,还是没能落地。

1914年《公司法》存在的弊端

1914年4月1日颁布的《公司法》,在过去一个多世纪以来,成为了缅甸商事法律体系中最为重要的法律之一。《公司法》规定,一家公司只要有外籍人士持股,就算持股比例只有1%,那么该公司就会被归为合资公司。

而根据新《投资法》,缅甸允许外资投资电力、石油和天然气、矿业、制造业、饭店和旅游业、房地产、交通运输、通信、建筑和其他服务业。农业、畜牧水产业虽然列入限制投资领域,但允许外资与缅甸企业按法律规定建合资企业投资。也就是说,如果外籍人士想要进入缅甸投资,只能投资以上这些行业。

此外,1914年《新公司法》为公司管理奠定了坚实的法律框架,但是它也存在诸多过时的要求,譬如:公司需要寻求总统的准许才能进行名称变更;需要法庭准许才能变更经营范围;董事的法定职责不明确;公司不容易根据商业需求的变更股本。

现在,缅甸正在迅速向一个民主的,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体转变,经济发展速度居于世界前列。而缅甸的发展急需强大的外资来为市场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但在1914年《公司法》以及《投资法》的限制下,国外很多企业家即使想入缅投资,但也被限制条款阻挡住了。

颁布新《公司法》呼声越来越高

在新《投资法》中,已经作出一些改变,用来吸引外资投资者。因此,颁布出台全新的《公司法》,来取代1914年《公司法》的呼声越来越高。可喜的是,近年来,缅甸起草制定新《公司法》的工作在极大的社会呼声中稳步推进中:

新《公司法》稳步推进中

2016年8月,缅甸投资和公司管理局局长Aung Naing Oo撰文描绘了缅甸公司法改革的蓝图,并预计将新公司法在“未来几个月内”提交议会批准;

2017年1月5日,缅甸政府内阁会议批准了新公司法草案;

2017年7月20日,缅甸政府将新公司法草案提交议会上院(Amyotha Hluttaw)审核。

2017年8月9日,新公司法草案已经经议会上院审核通过,并将草案和议会上院的修改意见一同提交议会下院(Pyithu Hluttaw)。

内资公司界定成实锤

日前,投资与注册管理司的一名高级官员给出了实锤。他表示,为了让外国和本地公司之间的竞争环境得到一个平衡,为更多的外国投资铺平道路,新《公司法》中规定,外资持股比例只要不超过35%,那么该企业就是内资企业。

新《公司法》的改变意味着,外资进入缅甸投资,选择面更广了。这一变化将有助于本地企业吸引更多外资,鼓励更多的合资企业。国内部分企业家表示,这一政策出台,相信会有不少外资公司投资缅甸的银行和保险业。

小编了解到,目前,缅甸合法注册的内资公司有5万多家,外资公司5000多家,合资公司69家。而新《公司法》中的一些调整,将能增强国内外投资者在缅经营的信心,有助于为缅甸带来经济发展所急需的资金、技术、知识和工作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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