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琍敏:浅酌杯中物
没有酒的人生是苍白乏味的。醉生梦死的人生是惨不忍睹的。
这就是我对酒的理解。其实酒之利弊无庸我多说,喜欢喝的自有其切身体验。文人雅士也多好杯中物,且少不了写几句关于酒的感受。但不少是附庸风雅或故弄玄虚之言,梁实秋的《喝酒》倒颇获我心。他于六岁就有过酩酊体验,兀自起立于椅子上,用汤勺舀了勺高汤,不慌不忙浇在父亲衣襟上,然后倒头呼呼大睡。他对酒的评论也中肯:“酒实在是妙,几杯落肚之后就会觉得飘飘然,醺醺然。平素道貌岸然的人,也会绽出笑脸;一向沉默寡言的人,也会议论风生。再灌下几杯之后,所有的苦闷烦恼全都忘了,酒酣耳热,只觉得意气飞扬,不可一世;若不及时知止,可就难免玉山颓欹,剔吐纵横,甚至撒疯骂座,以及种种的酒失酒过全部都呈现出来。”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喝酒是不是也该评出些状元来,我把不准。但我把得准的是,善饮在中国历来是可以令人崇敬、堪与世上任何国家一争高下的壮举,也是一件可以派上大用的(比如“酒杯一端、政策放宽”)、有时甚至关系到生死存亡的大本事。多少有些杀风景的是,凡事都过犹不及,好事也常会乐极生悲。喝酒也就每每被异化成某种不那么让人愉悦的文化来。洋人拿XO当琼浆,假模假式地在鼻尖上嗅呵嗅舌尖上滚呵滚的,十天半月也不舍得喝下一瓶去。咱一口就是一大杯,一干就是一大瓶。洋人也有酗酒嗜烟的,但却小气巴拉地舍不得劝酒敬烟,也没怎么听说有敢和人拼酒的。咱可了不起,不断有“生命诚可贵,人格价更高,若为斗酒故,两者皆可抛”之士前赴后继。自己好醉的人,多半可能是想浇胸中什么块垒吧? 只不明白为什么还好让别人与他同醉。比如晋代那个以斗富名垂青史的石崇,在喝酒上也足为典范。他逼人喝酒的手段可谓登峰造极,竟以杀人相要挟。你喝不喝? 不喝,就杀一个丫环给你看。再不喝,就杀一双……当代则不用说了,多少万物种都已灭绝或濒临灭绝了,席上还在叠盆架碗地猛上珍禽异兽。豪饮之风亦推陈出新愈演愈烈。有个号称一斤漱漱口,两斤刚刚好的朋友,被人无限深情地敬之为“牛一缸”。他也颇为之自豪。而实际上,不见得真能论“缸”喝,但至少在人前,谁也没见他孬过。有回我亲眼见他和一个号为“马三瓶”的较上了劲。席间四个喝白酒的,三瓶空了后,老牛说再开几瓶,马三瓶说:光喝那不是真功夫,我们混着玩,换点稀的清清嗓子。老牛眉头没皱一下就问:啤的还是红的? 马三瓶说,随你便。于是一气先开8瓶啤的,老牛就和马三瓶对着吹。吹完第三瓶,马三瓶脸色灰白打了个嗝,红红绿绿的酒呵菜呵也波涛滚滚地跟着那嗝儿一块儿往外泛,老牛哈哈一笑,用指头向他点了点,又把第四瓶倒进了嘴里——我得为老牛作证,虽然舌头不那么利索,老牛是自个摸出饭店的。只是回家后怎么样,第二天是不是感冒般恹恹地病酒,我不得而知。酲过的都明白,想来他是好过不到哪去的。
显然我个人是不太欣赏这类壮举的。酒喝得再多,顶多算个酒鬼,有啥子荣耀的呢?但我得坦承,我也是个喜欢整几盅的人,尤其是入席应酬,众人皆醉我独醒并不是好滋味。让我光举个橙汁站起来坐下去陪那帮呼喝喧天、称兄道弟的酒客们老半天,未免太无聊,满桌珍馐也总觉无下箸之处。至于我喝酒的水平,则从不敢也不欲夸耀。正所谓“花看半开,酒喝微醺”足矣。对酒的品味我也不太讲究,只要酒真、好喝就行。比如许多地产之酒,我都喝过。价虽不高,感觉却都不错。故我觉得喝什么酒并不是最重要的,关键还在“酒逢知己”和“知止”上。而酒的本质还是一剂医心疗神之药。不仅能解忧,还能提神解乏,且可娱情悦性、润滑人际关系,妙处可谓多多。但对症有度即良药,滥饮无度则毒药。
其实人生何止饮酒,凡事都离不开个度字。而国人原本是最推崇中庸的,却不知为何,总难把握好这个度。或许这和人之现实处境或天性有关?就像钟摆,我们免不了总会于一种不是患得,就是患失,不是贪婪,就是恐惧的两极状态中摇来晃去。
愿我们好自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