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名媛”开生日趴狂喷150瓶香槟却拒付10多万元账单,后果很严重……
“我和3个朋友点了瓶路易十三
还有150瓶爱恋香槟
玩到凌晨5点
大概消费了10多万元”
一场“生日派对”
因为面子
一晚上竟消费了12万余元
最终却因为付不出钱
与店家对簿公堂
2020年5月21日
上海静安区某KTV负责人陶某
向警方报案称
一女子石某以办生日派对为名
在店内消费了
1瓶单价49800元的路易十三洋酒
150瓶单价398元的香槟
算上其他消费
共计121775元
酒单上49800元/支的人头马路易十三
在派对上
享用完高档洋酒和生日蛋糕后,
石某带着三名女子
将上百瓶香槟
全部喷洒在KTV包厢内。
根据陶某介绍,
石某是KTV的常客,
在派对前还打电话提前
预定了酒水和包厢布置,
但是在事后却拒绝支付任何费用。
犯罪嫌疑人石某
警方在办案中发现,石某真实的生日是在8月,5月20日当天,她只是以生日为借口举办“520”狂欢派对。虽然石某提前对于酒水进行了预定,但是当天她并没有带相应的钱款前来。由于她本身并没有稳定的工作,父母也均为上海普通务工人员,整个家庭事实上也并没有能力供给她当晚的奢侈消费。
检察官认为,正是犯罪嫌疑人石某在事前对于生日派对酒水套餐的预定,才使得商家误认为她有相应消费能力,并自愿提供了店内价值十余万元的商品和服务。但是在5月20日当晚,商家在交付店内财物后,犯罪嫌疑人石某并不能支付,事实上石某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
检察官最终认定,被告人石某,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让人唏嘘的是,在案件办理中,石某的父亲用自己辛苦打工赚来的血汗钱退赔了涉案KTV当晚4万多元的酒水成本损失。但是,石某终究还是要为自己“520”那天荒诞的行为付出代价。
近日,静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石某因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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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静安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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