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 通过! 专家审查验收辽宁省《广告经营单位业务管理规范》地方标准!

引领

推动

遵循

行业需要标准

有标准才有遵循

引领行业发展

为规范行业管理,推进行业自律,不断提升全省广告经营单位业务管理水平,促进辽宁省广告产业高质量发展。2020年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省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广告行业协会启动了辽宁省广告经营单位业务管理规范标准制定工作。

2021年9月28日,在沈阳市广告行业协会,经标准、广告、传播法学等省级权威专家审查验收,辽宁省地方标准《广告经营单位业务管理规范》通过。

出席会议人员

一、审查单位: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

李晗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副处长

二、归口单位: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监督管理处

张忠新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监督管理处副处长

三、起草单位:沈阳市广告行业协会、辽宁省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

李  东 沈阳市广告行业协会会长、龙邦慧智文化产业集团董事长

苏  鑫 辽宁省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高级工程师

王韶春 沈阳市广告行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沈阳工业大学广告学教授

四、审查专家:

王丽华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总工程师/正高

张  杨沈阳工业大学文法学院主任/教授

吴晶琦鲁迅美术学院人文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王玉伟沈阳赤橙红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总经理

刘宝金辽宁传媒学院新闻传播学院教师/教授

审查会议正式开始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副处长李晗主持审查会议,介绍与会人员,对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标准的意义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监督管理处副处长张忠新就《辽宁省广告经营单位业务管理规范》项目来源、目的、意义和特点进行说明。

标准中的创新

李东会长表示很荣幸接到此任务,规范最主要的目的还是要促进发展,从实践者的角度进行梳理,全方位的囊括,新业态的企业有所遵循,同时也为后期政府监管提供帮助,来为后续行业发展提供支持。

王韶春教授表示辽宁省地方标准《广告经营单位业务管理规范》是辽宁广告行业的盛事,大事,2020年3月开始启动项目一年多以来,标准起草组通过前期调研,行业对位;递进研讨,规范到位,调研、反思、再梳理。在起草过程中,线上线下,递进式召开十六次研讨会,最终确定标准框架结构和主要内容。

审查工作正式开始

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总工程师王丽华主持审查工作。

现场各位专家都依据自己的知识与经验提出了宝贵的意见,以严谨认真的态度做出理性发言,只为辽宁省地方标准《广告经营单位业务管理规范》更加完善,让辽宁省广告企业有据可循,助力行业蓬勃发展。

审查通过

辽宁省《广告经营单位业务管理规范》地方标准,经标准、广告、传播法学等省级权威专家审查并验收通过,标志着我省广告地方标准制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沈阳市广告行业协会任重道远,

完成了初审,

接下来

经由复审、终审最后形成明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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