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时薪, 年假, 合法工作时数…留学生打工不可不知!

今天我们想来谈谈学生们想在英国打工的话,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

1. 持有Tier 4学生签证可以在英国合法工作的时数?

这里我们主要指的是大家比较常见的就读于英国本科以上高等院校的全职(Full-time)留学生,也就是移民法所说的Degree Level(RQF level 6或以上)。

这类学生在就读期间可以:1) 在学期间(Term-time)每周合法打工20小时2) 在假期时(例如寒暑假)可以全职打工

2. 留学生的薪资?

对于留学生们在英国打工的薪资水平,英国法律倒是没有因为“留学生”这样的身份就规定出所谓的上限或下限。

不过学生们必须了解的是:英国法律却有要求雇主们必须支付的“最低时薪标准”。换句话说,雇主们并不是完全想付多少、就付多少的,而是必须给出符合法律最低要求的工资,即便雇员是学生。如果雇主们不这么做,那他们就是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 National Living Wage(法定最低薪资标准)和National Minimum Wage(国家最低薪资标准)

简单的说,National Living Wage(法定最低薪资标准)适用于年龄满25岁或以上的受雇员工,而National Minimum Wage(国家最低薪资标准)则适用未满25岁的雇员。

根据员工的年龄,雇主们所需要支付的“最低薪资标准”目前为以下(以“时薪”为单位):

-25岁或以上:8.21镑

-21至24岁:7.70镑

-18至20岁:6.15镑

-18岁以下:4.35镑

-学徒(Apprentice):3.90镑

需要指出的一点是,上面“学徒”的薪资标准适用于年龄未满19岁,或已经满19岁的头一年学徒。

已满19岁的学徒,从第二年开始就必须遵照该年纪适用的最低时薪标准。

例如:一位今年22岁的学徒,在第一年的时候雇主只需支付他/她3.9镑时薪,但到了第二年,雇主就得支付他/她7.7镑的时薪标准(当然届时如果该标准已经上调,雇主就必须根据上调后的新标准了)。

税局一般每个税务年度都会调涨“最低薪资标准”,所谓的税务年度就是指从每年的4月6日至隔年的4月5日。

所以同学们可以关注一下每年调整的最低时薪标准为何,毕竟这关乎于自身的权益。雇主们按照法律是不能支付低于“最低标准”的时薪给员工的。

3. 带薪年假?

在英国只要是被雇用的“劳工”(英文指的是Worker),再简单点说只要当事人不是“自雇”工作者或者自己经营自己的生意的话,不论是全职还是兼职工作,都应该享有合法的带薪年假(Annual leave)

按照法律的规定,在英国如果一个员工固定一周工作5天,那么每年应该享有28天的带薪年假。

这个带薪年假指的就是员工休假的时候,雇主/公司一般还是必须正常支付薪水给该员工,因为这是员工必须享有的权利。

带薪年假是不包含周末(周六和周日)的,但是可以纳入英国的公共假期,这一般指的是“银行假”(Bank Holidays)。

以英格兰和威尔士地区来说,每年的银行假期有8天,雇主可以把这8天包含在每年共28天的带薪年假当中。

需要指出的是,对于留学生们来说,基本上只能做兼职工作。

不过这并不代表留学生们就不能享有这些带薪年假;只不过工作的天数少了,所以带薪年假就相应减少了。

一般一周固定工作的天数和可享有的带薪年假对应,可以参考下表↓

每周工作天数

每年可享有年假天数

1天

5.6天

2天

11.2天

3天

16.8天

4天

22.4天

5天

28天

如果学生们工作的天数或时间是不固定的,那么可以尝试使用英国政府的这个在线计算器来看看自己可能享有的年假天数:https://www.gov.uk/calculate-your-holiday-entitlement

通常来说,当事人想要安排休年假的话,需要提前比希望请假的天数,至少多出两倍的时间通知雇主

比如说,员工打算请5天的年假,那么一般需要提前10天来告知雇主自己的年假安排(除非雇佣合同上有特别的另外规定)。

不过雇主方面也有权拒绝员工的休年假请求(但当然不能是不合理的拒绝),这样的话,雇主则也需要提前一段时间给员工拒绝通知,这个“一段时间”一般等于员工希望请的年假时间(例如5天)。

4. 如果认为雇主做的有问题怎么办?

这些“问题”小至一些工作上的要求、休假等,大至积欠薪资和不合理解雇。

首先一般解决问题的第一步,就是当事人应该要先去找雇主沟通一下,看看是哪边有问题,以及能不能解决问题。

如果面对雇主采取了“内部协调”无效的话,那么员工们接着可以考虑把事件报告给英国的咨询,调解和仲裁服务机构(Advisory, Conciliation and Arbitration Service,简称ACAS)。

ACAS是一个完全免费且专门调解职场纠纷的组织。

通报后,雇员一般会被安排一位中立的调解员,和被设诉的雇主进行谈判,尝试找出一个解决方案。

ACAS也会针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给出相关的建议和指导。

如果到了最后双方的纠纷依旧没有办法得到调解,无法达成共识的话(比如说雇主恶意积欠薪资,但仍不愿意支付该付的工资),雇员接下来也可以考虑将雇主告上就业法庭(Employment Tribunal),通过司法手段制裁雇主。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雇员一般不可以直接跳过ACAS就告到就业法庭,并且必须要在事件发生后的3个月内进行申报。

→ 无理解雇(Unfair dismissal)?

一般在最一开始雇主和雇员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里,就会包含终止条款的。

对于没有写明终止条款的劳动合同,根据《1996年就业权利法》(Employment Right Act 1996)指出:

-如果当事人已经在该公司工作超过1个月,但少于2年的:该公司就必须要给当事人至少1周的通知期,提前通知当事人要终止雇用,也就是解雇。

-如果当事人已经在该公司工作了2年或以上:每增加一年则必须相应地增加一周的(提前)通知期,最多不超过12周

同时,《1996年就业权利法》保障为同一个雇主工作了2年或以上的当事人,令他们“不会”遭受到不公正解雇

这表示,如果雇主想要解雇当事人的话,理由必须是在以下5大基本公正的理由之内:

-根据当事人的行为

-根据当事人的能力

-公司需要(整体)缩减员工

-因为当事人违法

-或其他实质性原因令公司必须解雇当事人

而其他各种“不公正”的解雇理由包括:怀孕,产假,(当事人是)工会成员,政见不一,私人恩怨,种族原因,年龄或性别,或进行陪审团服务等等。

而遭受“无理解雇”的当事人,就可以采取上面提到过的步骤,最后甚至向就业法庭控告雇主,争取应有的权益。

→ 关于“蓄意解雇”

在英国,即使公司还没有正式或直接解雇当事人,当事人仍然可以声称自己是受到解雇的。

前提是当事人可以证实,是因为公司的行为,迫使到当事人必须被迫选择辞职(例如在工作上受到歧视,或者公司有重大的违约行为,包括违反互信和保密义务等等)。

也就是说,即便公司没有要正式终止雇佣关系的意图,当事人仍然可以选择自动辞职,并声称自己受到解雇,有权以遭受“无理解雇”为由索取赔偿。

→ 雇主不遵守合法薪资水平,留学生还能投诉给税局!

为了保障雇员们的权利,英国税局(HMRC)还有一套相关的处罚机制,用以针对那些不符最低薪资标准的雇主。

通常的情况下,当税局接到雇员的投诉,告知某雇主没有遵守法律规定的薪资标准来发放薪水时,税局会派调查官(Compliance officer)来对该雇主进行调查

调查官将有权进入公司,拿走相关文件,并带回税局做复印以便调查使用。而雇主的文件原件通常会在7日内被归还。

若在调查官完成调查后,发现雇主确实违法,就会对雇主下发一份“薪资不足警告”(Notice of Underpayment)。

收到“薪资不足警告”的雇主,除了必须在期限内对当事员工(不论仍在职或已离职)补上缺少的薪水以外,还会面临税局的罚款

在收到“薪资不足警告”后,雇主可以在28天内提出上诉。

如果雇主没有在28天内提出上诉,或者上诉不成功,税局就会将案件转移给英国商业,能源和产业战略部门(简称BEIS),同时发送一封“税局案件结束信”(HMRC case closure letter)给该雇主。

雇主在收到信的14天内,可以写信告诉BEIS基于特定几种原因(并附上证据),所以他或她的姓名不能被公开(通常是非常重大的理由才可以);否则税局就可以将雇主的姓名对大众和媒体发布

而对于特别严重的案例,一般是雇主故意和持续不遵守最低薪资的规定,以及拒绝配合调查官的调查时,税局更可以把案件推向刑事程序的阶段

进入刑事程序后,案件就会被交到税局的诈欺调查处(HMRC's Fraud Investigation Service),所有的相关调查就会以刑事案件的层级来处理,调查后会决定是否要起诉该雇主。

等到刑事调查结束,该雇主确定被起诉,亦或者不被起诉时,雇主的姓名在这时依旧可以被BEIS公开。

因此简单的说,雇员遇到难缠的“赖皮”雇主,把雇主的行为通报给税局,也是很好的一种制止和警告的方式。

今天的文章大致梳理了一些留学生在英国打工可以注意的事项。当然了,更多的时候我们都希望大家打工时都能顺顺利利的。

只不过万一要是碰到了一些状况,希望上面的解说可以为小伙伴们带来一些解答,能够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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