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工!开工!从这张发票开始
这张发票是春节爬峨眉山二哥网上申请开的一张门票的电子发票。
发票的电子化和系统化是必然趋势。
所谓电子化就是采用电子发票形式开具,这个相信大家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都有切身的体会,网购的发票基本都是电子发票了,2021年电子专票也在新办纳税人中开始全面实行,2021年开始全国的纳税人都可能收到电子专票。这些都是电子化的具体体现。
而所谓的系统化,这个系统主要是指的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系统化就是让新系统覆盖所有纳税人及所有增值税发票。
以前的门票,如图这种是非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这种发票数据不会采集到全国统一的发票电子底账数据库,发票票面的汉字信息也是无法采集的。
新系统的核心就是及时、完整、准确的发票电子底账库,纳税人通过新系统开具的发票全要素采集上传共享,这对发票的验真、发票数据对的申报对比都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
所以系统化对税收征管有巨大好处的,电子化更是方便纳税人,未来各行各业的发票领取开具方向都是这个,峨眉山这个门票已经转变。
那么,这张发票有没有问题?大家看看
1、购买方信息只填写了个人消费者的姓名,没有税号有问题吗?
没有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16号文规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需填写购买方的税号,这里的购买方指的是企业,个人消费者不影响。
税总发2016年75号规定,个人消费者购买服务,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不需要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
所以,开个姓名足以。
2、*旅游服务*门票,税率栏是3%,有没有问题?
3%征收率,要么是小规模纳税人,要么是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
我们先看看销售方是不是小规模纳税人?
经查询,销售方并非小规模纳税人,而是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旅游服务,有简易计税政策吗?二哥的印象中是没有的!
那这个门票开旅游服务大类,有按3%计税,该公司有没有交错税呢?
二哥翻看了一下峨眉山对外披露的审计报告,里面税收项目是这样说的。
所以,结果我想很明显了。
门票收入按3%简易计税适用的政策是文化体育服务的简易计税政策。
根据财税2016 36号文附件2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就文化体育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征收率3%。
既然审计报告和实际票面征收率都印证了企业是按照文化体育服务税目计税且选择了3%的简易计税方式。
那么很显然,企业没有交错税,只是发票展示的简称大类是错误的。
正确的应该显示*文化服务*门票。
当然,个人消费索取发票,个人也不用于报销,分类编码选错了并无影响。
但是对于接受方是企业,企业因公支出的费用取得了发票(用于招待、用于职工福利等因公支出)
那么严格上来说,取得税收分类编码有误的发票自然是有风险的(比如不得税前扣除)。
我们再看看这张索道的发票。
索道服务,也是选择的旅游服务编码,税率是6%,旅游服务,一般纳税人6%,小规模纳税人3%
峨眉山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一般纳税人,税率6%没毛病。
但是二哥有印象,财税〔2016〕140号十一规定、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按照“文化体育服务”缴纳增值税。
这里是按照的字眼,很明确的。
我们继续来看看公司的年报披露信息。
这个信息披露的就有不对了,既然都写了是按照140号文执行的政策,140号明明写的是按照“文化体育服务”缴纳增值税。审计报告披露信息又写成生活服务税目的旅游服务项目。
所以这里严格上也是有问题的。
应该是
我们再来看看峨眉山上山大巴车的发票。
大巴车的经营很显然不是峨眉山股份公司的合并范围,应该是非上市版块的公司。
股份公司合并范围批露可以看到。
旅业发展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这里从开票来看,销售方其实就是按照交通运输纳税,而这个3%是简易计税方式,那么交通运输有没有简易计税政策呢?
36号文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其中就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这里销售方应该是按照这个政策执行的。
其实不管是生活服务,还是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疫情期间都是有免税政策的。
但是从票面上我们并不能看出其是否享受政策,都是开了带税率的发票,当然带税率的普通发票也能按免税申报。
所以是否有享受不看申报表自然无从得知,个人觉得对于峨眉山这种没有不享受免税的理由,到时候我们再看看其2020年的年报披露结果,看看其税收事项披露情况也就清楚了。
最后,我们再看看这个业务,年报披露的这个3%是什么情况。
旅行社收入自然是旅游服务收入,旅游服务有差额征税的政策。一般纳税人6%,小规模纳税人3%。
这里披露的按3%,自然旅行社的收入销售方应该是一个小规模纳税人。
从合并范围来看,这块收入应该是峨眉山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收入。
我们验证一下,这个公司是不是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中查询不到,所以非一般纳税人,自然就是小规模纳税人。
而且从披露的收入额也能基本判断,小规模无误(500万标准)。
如果二哥不是单独订购的门票、缆车票,是通过旅行社订购的,那么旅行社开的发票自然就是旅游服务了。
类型下面这样。
旅行社订购的门票等发票作为其差额扣除的凭证。
以上是二哥对春节登峨眉山取得发票的一点点思考,只是想通过这个思路的分享告诉大家,生活中处处是税收,通过不断的查询探究,我们可以把税收理论知识和实践结合起来学习,这样的话效果更好。
特别是一些上市公司,他们的税收政策本身会进行披露,而且都是经过专业审计的,完全可以做为我们在政策学习比较分析上的一个重要参考资料,对于没有上市的公司,没有更多的参考,我们还可以参考其同行业的类似情况,这些都是学习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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