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电动车!一高层住宅起火,浓烟滚滚,场面吓人!

7月8日07时40分许,

沙溪镇时代倾城16栋16楼一住宅起火。

对面邻居看到

该住户阳台火势较大,

浓烟滚滚,

很快浓烟已蔓延到楼上住户,

场面吓人。

夏季炎热,气候干燥
各类致灾因素交互叠加
各类火灾事故的高发期。
小编整理了电动车火灾的案例警示教育片,
敬请观看

小区保安迅速组织扑救。
接到报警后,
中山沙溪消防救援站、
专职消防队也迅速赶到现场扑救。
幸扑救及时、人员疏散及时,
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了解,火灾原因系
该住户将电动单车的电池带回家中
放阳台充电。
充电过程中,电池起火,
并引燃阳台可燃物
此次火灾过火面积约8平方,
火灾原因和财产损失正在调查中。
6月25日,国家应急管理部公布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该规定将于2021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规定》第四十七条 对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将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物业再次提醒:
电动单车(特别是在充电过程中)
易自燃、爆炸,切勿违规停放!
切勿推回家中!
切勿在楼梯口、家中充电!

电动车火灾警示片一

电动车火灾警示片二

电动车火灾警示片三

来源:中山消防、梅州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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