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社会无法制

旧社会有句话叫官逼民怨。其实导致民怨的,不是官和官府,而是当时的社会管理方式,也就是规章制度。规章只是官府大老爷制定的,目的就是治理百姓。当这些规章在行使过程中,与民众的正常生活发生矛盾时,冲突也就在所难免了。

封建官府用来收拾老百姓的法律,与现代文明民主社会的法律,根本就不在同一界面,并非真正的法律。真正的法律,不只是用来治理老百姓的,而是包括社会顶层在内的所有人。作为统治者治理民众的法律,那不是真正的法律,也不能叫法制。封建各朝各代的所谓法家与现代的法家,其实风马牛不相及。封建专独社会的一切法律,都是伪法律。

无论法律专家对法制和法治做怎样的解释,封建专独时代的法律与现代民主社会的法律,根本就不可同日而语。和民主没有历史传承一样,我们的法治也根本没有历史传统。封建时代的法治文化,其实就是一堆垃圾文化。并且其幽灵,至今不散。

从本质上说,正是这种封建法治的余毒,才导致当下社会的各种矛盾。城管为何与小贩矛盾?因为是管理者自己想当然制定的规矩,强力要求民众执行。而不合民意,便会遭到反对,于是就派城管监督落实,结果就矛盾了。医患关系紧张,也是如此。如果城市和医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是绝大多数民众参与制定的,结果就不会如此。单方面制定的霸王规章,要是不引发矛盾,那才奇怪。

由于封建法律不是源自民众,便导致社会矛盾的产生。而矛盾产生,又会导致官府要加强法治,以自己制定的法律去压制民众。其结果又恰与社会治安成反比,形成恶性循环。亦即治安越是不好,越是加强法治;越是加强法治,治安就越是不好。官逼民怨,由此产生。可见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这种由官府单方面制定的法律法规。真正的法治,不是官府用来管制民众的。

总而言之,封建社会的所有法律,都不是真正的法律,只是统治者治民保权的工具。

2019.12.31 16.28初稿  2020.01.08 11.22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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