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名著 受朋友之托,这是底稿
友人江成托我为之写一篇《我与名著》,此系底稿。
我与名著结缘于十二岁那年。那时年轻的心灵对多姿多彩的世界充满了好奇心,也许无意,也许经意,当然在意。西游太虚幻境,宋江追赶罗贯中,被我撞个正着,一霎那,一个概念闪入脑海,那就是名著。
名著真的魅力无穷。上课铃响了,同学们食尽“飞鸟”各投林,称某曰“薛霸王”,某像林潇湘,某类贾二爷,某类关公,某称诸葛,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管他呢,假作真时真亦假。剪烛西窗、宿舍夜话时,自嘲、逗乐引用名著词句、人名,不亦乐乎?
名著不仅影响了我的交谈,更是我们的望远镜、返古镜。假使没有它,我不知道什么是兵败滑铁卢,何为败走麦城,不详知桃李不言下自成蹊的典故,更不会模糊了解世上还有个时空隧道。于是乎,视野拓宽了。
名著里还有许多发人深省的哲理,我称之为“照妖镜”,因为会替我纠正一些人性的弱点。那一首《好了歌》就造成我们不要追求蜗角虚名、蝇头微利,反映了世事多变,人心不能不为之一颤!卡耐基的成功之道,无疑教会我凡事细心、耐心。我们通常就是舀水、舀水、舀水,把金子也给舀掉了,还兀自在那怨天尤人。少年维特之烦恼也是我们的烦恼,战争与和平也是我们的议题。
但是,名著复名著,名著何其多?槛内人只能管窥一瞥。但是正如桃花源之路径,初极狭,才通人,终于柳暗花明。
名著使我快乐,或顿悟,或司马青衫。吸收、接纳、采纳辞章主旨,多和谐的——我们。
宋高攀原创于2002年12月2日
《红楼梦》作者争议
前八十回
1、曹雪芹说
《红楼梦》作者曹雪芹画像
曹雪芹著《红楼梦》,有史证,有自证。史证即胡适、周汝昌等人考证出来的史料,自证即原著第一回作者自序及署名。文中与书名题旨“金陵十二钗”、自题诗“满纸荒唐言”、创作经过“十载五次”、作者斋号“悼红轩”相连的是唯一的曹雪芹。要确立曹雪芹的著作权,有文本内这一处作者署名作证就足够了。至于曹雪芹前面的那一串名字,则另有深意:首先是障眼法,罗列一堆马甲以防范文字狱风险(事实证明这招相当奏效,既忽悠了清政府,又捉弄了索隐派);其次是自谦,曹雪芹集中华传统文化之大成,站在五千年古圣先贤的肩膀上创作《红楼梦》,他笔下的贾府一家之史吸收了二十五史之精华,故自谦“披阅增删”,以示不敢贪天之功为己有,不敢贪古圣先贤之功为己有,与《作者自云》“虽我不学,下笔无文”表现的自谦态度一致;再次是入圣,曹雪芹署名附着于女娲补天神话,石头、空空道人都是神话形象,东鲁孔梅溪则调侃山东孔圣人之后(即衍圣公),从而构筑一条由天到人、由神话到现实的传承路径,强化《石头记》受命于天的神圣性。
2、非曹雪芹说
近年民科红学索隐派对作者身份提出了许多质疑,多是无稽之谈。例如,1723年曹雪芹八岁时曹家因填补亏空而陷入困境,1728年曹雪芹十三岁时曹家被抄并随家人移居北京,于是索隐派认为曹雪芹没有机会像贾宝玉那样过锦衣纨绔、富贵风流的生活,然而事实上《红楼梦》第二回就交代贾府已到末世,前80回贾宝玉那些锦衣纨绔、富贵风流生活只是“外面的架子虽未甚倒,内囊却也尽上来了”,另外甄宝玉十三岁时被抄家,这些都符合曹雪芹的经历;索隐派提出曹雪芹祖父曹寅的长女嫁皇家为妃以及康熙南巡,曹家“烈火烹油、鲜花着锦”的繁华,曹雪芹尚未出生无法“曾经”,然而他们忽视了《红楼梦》第16回交代凤姐、宝玉晚生了二三十年,没有赶上康熙南巡,只能听长辈口述那段历史,这恰好符合曹雪芹的经历;清人裕瑞在《枣窗闲笔》中记载贾宝玉的原型是曹雪芹的“叔辈某人”,“元、迎、探、惜者,皆诸姑辈也”,这条史料道听途说,含糊其辞,并不可靠;至于说“石头”另有其人,曹雪芹只是改写者和“传书人”,则因误解原著第一回曹雪芹自序及署名所致。
索隐派采用猜谜、附会的方法,在曹雪芹之外索隐出多达65个作者,如洪升、吴梅村、冒辟疆、顾景星、袁枚、曹頫 及其他闻所未闻的人物都被拉来做《红楼梦》作者,炒作、娱乐、戏说的成分大于求真、求实、求是的成分。胡文彬先生批评道:只是从《红楼梦》中看到一些所谓矛盾,就说作者不是曹雪芹,这是在追求新奇,是时代的浮躁,真正研究者的声音反而没人注意了。 中国红学会名誉会长李希凡先生对此不无担忧:“在曹雪芹诞辰300周年之际,我们再没有一点大动作的话,到明年,曹雪芹没准就不是《红楼梦》的作者了。”
后四十回
1、高鹗续书说
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在思想旨意、宝黛性格、艺术风格上均存在差异,张问陶《赠高兰墅鹗同年》自注云:“传奇《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因此,胡适、俞平伯、顾颉刚、吴世昌、周汝昌、李希凡、蔡义江等学者把后四十回的著作权判给了高鹗。
深圳大学研制出《红楼梦》电脑多功能检索系统,结论称: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在用词和描写等方面有很大差异;全书所有的生僻字都出现在前八十回,后四十回一个也没有;全书描写亭台楼阁265次,绝大部分都在前八十回,后四十回共有五处。
2、无名氏续书说
王利器:《红楼梦》后四十回是程伟元就旧传本加工订正而成的,也就是如他自己所说的“准情酌理,补遗订讹”。
人民文学出版社2007年第三次修订后推出的《红楼梦》校注版署名“曹雪芹著,无名氏续,程伟元、高鹗整理”。该社古典部主任周绚隆说:张问陶所说“补”字恐怕应该是补订而不是续补的意思。
程伟元以“一日偶于鼓担上得十余卷”来叙说《红楼梦》后四十回的来历,很多人认为这是搪塞的借口,但冯其庸认为:要否定这段话,没有确凿的、充分的证据是不行的。
3、曹雪芹原著(残稿)说
张新之:有谓此书止八十回,其馀四十回,乃出另手,吾不能知。但观其通体结构,如常山蛇首尾相应,安根伏线,有牵一发全身动之妙,且词句笔笔气,前后全无差别。则所增之四十回,从后增入耶,抑参差夹杂增入耶,觉其难有甚于作书百倍者。虽重以父兄命、万金赏,使闲人增半回不能也。
鲁迅:后四十回虽数量止初本之半,而大故迭起,破败死亡相继,与所谓“食尽鸟飞独存白地”者颇符。
林语堂:后四十回系据曹雪芹原作的遗稿而补订的,而非高鹗所能作。
徐迟:后四十回写的是封建制度的败落和塌台,因此封建卫道士们曾经对后四十回如何的怕得要死,恨得要命,硬是要将它扼杀在摇篮里!程伟元找回了后四十回,由责任编辑或助理编辑的高鹗很认真、很谨慎、很漂亮地完成了抢救工作。
周绍良、胡文彬、宋浩庆、戴维·霍克思等红学研究者,认为高鹗对后四十回散稿做的是“截长补短”、编辑整理的工作,并没有参与创作。
王国维、王蒙、白先勇[17] 等学者支持“曹著说”。
持“曹著说”者指出,后四十回实录曹家真事的分量超过前八十回,表现在贾政的官场经历与曹頫相符,甚至写到曹家获罪的第一要案——骚扰驿站,抄家的细节也十分写实,贾母之死、家宅被盗、典房卖地、甄宝玉自述透露了曹家许多后事,所以张爱玲说后四十回熟悉曹雪芹的家事。大观园终散、黛玉之死、宝玉出家,构成大悲剧结局,且照应前八十回的设定,尤其抄家、招伙盗、海疆戡乱这些特别敏感的文字更只能出自曹雪芹之手。
在1980年首届国际红学研讨会上,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陈炳藻利用计算机对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的用字进行测定,他得出的结论是120回的作者是一个人,即曹雪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