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书法?”看似简单的问题,实则很难回答!

书友提问:什么叫书法?

答:我学书法十余载,自认为懂得不少书法知识,但看到这个问题,还是倒吸了一口凉气:看似简单的问题,实则很难回答!

沉思许久,我觉得这个问题没办法具象化回答,虽然《辞海》对此有解释,但解释也并非确切,或者说解释只是概念。

01

《辞海》:“1.毛笔字书写的方法。2.以毛笔书写的文字作品。”

总的讲,第一种解释还算说得过去,至少说了方法,但第二种解释就太过牵强了——毛笔书写的文字作品,岂不是说幼儿园小朋友用毛笔写的也是书法?概念性的描述,具体是什么并未说清楚。

我们往往在见到某某书家作品时,会说:“嗯,他的书法不错”,按照《辞海》的解释,似乎这种说法也有问题。

书法不是实物,书法作品才是实物,我们看到的是表现在纸上的汉字,属后者,如果说:“嗯,他的书法作品不错”,尚可说得过去。

02

从字面论。“书”作为名词,意思或汉字,或书籍,或信件等等;作为动词,意思或书写,或记载。“法”作为名词,意思或法令,或规则,或技巧等等;作为动词,仅是效仿的意思。

“书”在书法中,既要以名词来用又要以动词来用,才能解释(即汉字与书写)。“法”在书法中,以名词来用没错,以动词来用也对,的确是汉字的规则和技巧,也要效仿古人。问题是,两个字一旦放在一起,最终又要回到概念上去了。

如果简单把书法说成汉字的书写方法,那么方法以及执行标准是什么呢?倘将王羲之的书法作为标准,那么与他同时期和后世的其他人写的是不是书法呢?是,却与标准有区别。不是,却又被公认。

03

书法属于文学艺术范畴,它不像1+1=2那样具体,等于3或4都是有可能的,在方法之外还有书写者的个性成分,没有一个固定标准。说到这,我感到无比惭愧,我所掌握的知识没办法将书法具象化,只能用抽象来解释。

方法是什么呢?是大多数书法家的共识,又称书法共性,是约定俗成的汉字书写方法。

也就是说,具备书法共性的汉字书写方法的作品,或可视为书法。若抛去实用上升到艺术高度,那么共性之外还要加入书法家的个性,方可视为书法。

事实上,书法只是没法具象解释,但绝不像一些学者说“天上有,地上无”那么玄,不要自己吓唬自己。书法是有法可循的,它就藏在历代名家法帖中的字里行间,快去寻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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