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仅晚上九点才下班,还要占用员工下班时间,要求员工为了年会排练舞

公司不仅晚上九点才下班,还要占用员工下班时间,要求员工为了年会排练舞蹈,某女员工不想跳舞,居然被公司辞退,这样做既不合情,又不合理,还不合法。

各位企业老板、企业小领导们,你们要搞清楚呀,员工和你们签的是劳动合同,而不是卖身契,参不参加公司年会、愿不愿意表演节目、愿不愿意跳不跳舞是员工的自由,公司是无权强制要求的。

某个人作为一名员工在某家企业工作,员工贡献约定范围内的时间、精力、知识、技能,为企业工作、为企业创造价值,企业给员工发工资、发奖金、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给员工实现自我和发展的机会作为报酬,是纯粹的利益合作关系,又不是卖身为奴给公司和公司领导了,公司及公司领导无权要求员工干和公司工作之外、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其他工作。

公司领导在上班时间企业尚且不能要求员工做劳动合同约定之外的、员工不愿意做的事情,更何况是要占用员工的下班时间让员工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

另外,职场酒局、团建、年会什么的,频次能少搞点就少搞点,花样能少搞点就少搞点,没什么意义,除了让员工劳神费心,不会起到让大家更热爱公司、更团结的效果,反而只会让大家更反感公司,更厌恶工作。

企业与劳动者,是雇佣关系,是合作关系,是纯粹的利益关系,劳动者付出时间精力、技能知识为企业产生价值,而企业以金钱作为劳动报酬回馈给劳动者,多干活、多产生价值就该多获得报酬,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谈钱不伤感情,不谈钱才是耍流氓。

因此,要求员工把公司当家庭的老板和企业,是违背了基本的职场规则的。

占用员工休息时间,搞团建、办年会,更多是为了迎合老板,哄老板开心,除此之外毫无意义,员工没几个真心喜欢参加团建和公司年会的,而如果企业老板要想靠一次团建、一次年会就让团队变得团结友爱、努力奋进,简直就是做梦。

要想让员工更努力、更热爱公司、产生更多的利润,应该用更好的福利待遇、更光明的发展前景、更友好和尊重工作环境、来激励,而非依靠一些老板看起来很好但实际上毫无作用的团建活动、年会活动。

所以,与其费心劳力搞团建、办年会,真的还不如多想想怎么给员工发点福利、多给点发展空间、多搞点好项目来做,年会上多发点有价值的奖品奖金,年终奖绩效多发一点,多给员工放点假,下班早一点,这些实实在在的好处其实更能鼓舞团队、团结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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