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发布了虚假招聘信息,你会姑且他们的做法么?

某公司拟招聘10名销售专员。公司销售专员的薪资结构是底薪加提成,其中,底薪为4500元,提成根据销售业绩提取,上不封顶。为了更好地吸引求职者应聘,招聘主管刘某在拟定招聘信息时,根据公司内业绩较好的销售专员的平均工资情况,将职位月薪一项定为一个月10000元,即在该公司发布招聘信息中,职位薪资一览中显示的信息为“职位月薪:10000元/月”。

看到这么高的月薪,应聘人员赵某舍弃了另外几家公司的面试邀请,一路过五关斩六将走到最后,但是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看到了合同上的月薪与招聘信息上不太一样,于是便询问薪资情况,刘某将销售专员岗位具体的薪酬情况告知赵某,赵某听后说:“怎么是这个样子呢?你们公司招聘信息上清清楚楚写的是一个月10000元,现在怎么成了4500加上提成了呢,你们这不是骗人吗!”

招聘主管刘某解释道:“只要你们业绩好,底薪+提成是可以达到10000元一个月的,这和招聘信息中月薪10000元一个月不是一样的么?”

赵某说:“贵公司在招聘信息中明明白白写的是月薪10000元一个月,而且并未写出月薪10000元的获得条件,那么也就是说无论什么情况此岗位任职者的工资就是10000元/月。但是像您刚才所说,我们每月要拿到10000元是有条件的,这明显和招聘信息中的内容不符,所以说贵公司招聘信息中的职位月薪这一条是虚假信息!”

刘某:“......”

在招聘信息拟定与发布阶段,用人单位可能会出于吸引求职者的目的,而制订并发布虚假的招聘信息。在招聘实践中,虚假招聘信息较为常见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

1、未明确告知招聘岗位基本信息;

2、未告知招聘岗位基本信息;

3、提供假的招聘岗位相关信息。

具体表现在:1、用人单位未在招聘信息中明确地将招聘岗位的有关工作内容作条件、工作地点、安全作业情况、职业危害等相关内容呈现出来;2、为了隐瞒招聘岗位的某些不利条件,用人单位直接不提供招聘信息提供假的招聘岗位相岗位必要的相关信息;3、用人单位为了隐瞒招聘岗位的不利条件或是为了更大限度地吸引求职者,而在招聘信息中故意提供与招聘岗位实际情况不符的假信息。这些都是违反相关规定的做法。

上述案例中,用人单位为了吸引求职者应聘,故意未在招聘信息中对岗位薪酬的具体情况进行明确说明,存在误导求职者、以高薪引诱求职者的嫌疑因此该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行为。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招聘也越来越普及,鉴于各大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对招聘信息的审核一般不严,这就为用人单位发布虚假招聘信息提供了便利。尽管如此,用人单位必须明白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属于违法行为,存在罚款、被责令赔偿等风险。正如《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应当依法如实告知劳动者有关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同时该规定的第十四条、第六十七条明确了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存在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的行为,否则将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将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说在你的求职过程中如果遇到像案例中做法的单位,一定不要姑且,我们共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