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纪实 | 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之大埔县篇(传统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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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舞(青溪黑蛟灯)

古时,位于大埔县青溪镇境内汀江西岸的铲坑村一带还是未经开发的原始森林,瘴气弥漫,虎狼出没,是一处蛮荒之地。此时位于铲坑村对岸的虎头沙村的南迁客家人经过几代聚集、繁衍,人口渐多,生产、生活资源不足使用,盼望能开发江对岸的蛮荒之地,又惧于瘟瘴和虎狼之威,迟迟不敢行动。后来,一江姓叔侄鼓起勇气,毅然渡江,搭寮居住,斩棘垦荒。一天,江姓叔父惨被恶虎咬死,躲过一劫的侄子只捡得其叔一条毛辫,逃回虎头沙村中。此后,江姓村民只好放弃开发新家园的打算。

潜居虎头沙村后矮子岌山深涧修炼的黑蛟闻知江姓叔侄的悲惨遭遇后,怒火燃起,为了替当地民众谋取幸福,毅然出涧,横渡汀江,灭瘴气,驱虎狼,替天行道,造福黎民百姓。

此后,虎头沙村民逐渐过江劈荒垦地,形成了铲坑、横江等村落。村民感激黑蛟为民除害的壮举,焚香膜拜,感谢神恩。玉皇大帝闻知此事,嘉其功德,将黑蛟封列为神,敇封黑蛟为龙湖洞福主公王,驻守在今铲坑、横江一带。此后,铲坑、横江村民集资建造龙湖洞公王宫,年年祭祀,香火不绝。

为弘扬黑蛟造福于民的功德和纪念江姓叔侄的英雄壮举,铲坑村民根据古汉族龙灯舞的传承,扎制了黑蛟,编成民间舞蹈,于每年龙湖洞福主公王生日祭祀时进行黑蛟灯表演,绵绵不断,传承至今。

2011年4月,《青溪黑蛟灯》被大埔县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2年7月,《青溪黑蛟灯》被梅州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END

类别:传统舞蹈

批次:第五批(省级)

保护单位:大埔县文化馆

图片、文字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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