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慧奇:偃师商城城门遗址的发现与研究
摘要:本文通过偃师商城城门资料的整理,厘清了各个城门的始建和废弃年代;并从城门营造的工艺角度,推断出西一城门具有二次重建的过程;对西二城门的废弃(封堵)时代的梳理,明确了城门之间的共存关系,进而证明了偃师商城大城时期城门数量上的布局变化。
偃师商城遗址位于今河南省偃师市塔庄村一带,是一座保存相对完整的商代早期城址。从1983年遗址首次发现开始,城门设施一直是偃师商城城市布局研究的重点之一。
城门遗址的考古资料陆续在发掘简报、《偃师商城》第一卷报告中发表,这些已发表的城门遗址多数都是单一遗迹的资料,各城门遗址之间的相互关系探讨比较少,本文尝试着对这些资料进行综合梳理和研究。
一 历年城门遗址的考古发现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至今,经发掘确认的城门遗址有4座,分别为西一城门、西二城门、西三城门和东一城门。经过勘探推测的城门有3座,分别是北城门,以及与西二、西三城门对应的东二、东三城门。南城墙由于叠压在现有村庄下面缺乏相应的城门考古资料。
(一) 西二城门
1983年秋季发掘,城门位于偃师商城大城西城墙的中段,南距西一城门约570米,北距西三城门390米;门道南边沿距小城城墙北边沿约4.5米。城门由南北两侧的木骨墙和门道组成。木骨墙宽0.75~0.9米,门道宽2.3~2.4米。经过一段较短时期使用后废弃,并在门道东西两侧夯筑了墙体进行封堵。2007年在偃师商城西城墙复原展示工程中,再次发掘此门,利用晚期墓墓壁做剖面,发现西二城门存在早晚两个使用阶段。
(二) 东一城门
1984年秋季发掘,城门位于偃师商城大城东城墙南部。城门由木骨墙、门道和排水道构成。木骨墙宽1.4~2.08米,门道西端入口宽约2.3米,中部最宽约3米,门道下方是排水道设施。排水道木质盖板顶部保留有部分路土遗存。
(三) 西一城门
1990年夏季钻探时发现,1994年秋季至1995年春季进行了两次发掘。城门位于偃师商城大城西城墙南部,南距大城南城墙约565米,北距小城北城墙约565米。城门由木骨墙、门道和进水道组成。木骨墙宽1~1.1米,门道宽3.2米。进水道位于门道下方,后在2007年—2008年西一城门外的发掘中,进水道的源头跨过了大城护城壕,一直向西延伸至205米外的一处南北向冲沟内。
(四) 西三城门
2007年配合偃师商城西城墙复原展示工程中勘探出此城门,并于2008年夏季进行发掘。城门位于偃师商城大城西城墙的北部,南距西二城门约390米,北距大城北城墙约180米。城门由木骨墙和门道组成。木骨墙宽0.8~0.9米,门道宽3.3~3.35米。
二 偃师商城城门遗址的研究
(一) 城门的始建与废弃
偃师商城大城的始建年代,早在1998年的发掘简报中已经比较明确——偃师商城商文化第二期早段(3段),在这之后的发掘中也验证了这个结论。上述4个门址都属于偃师商城大城时期的门址,它们的剖面结构显示:门址的木骨墙都是直接打破了大城城墙,在营造顺序上是晚于大城城墙夯土,因此这4座设置在大城城墙上的门址,它们的始建年代应与大城城墙夯土的始建年代一致,即偃师商城商文化第二期早段(3段)时期。
4座门址的废弃年代判断如下:
东一城门:“打破南侧木骨墙的早商墓葬M4,出土陶鬲、石斧各1件,从陶鬲的形态观察,应属于偃师商城6段。”东一城门至迟在偃师商城商文化6段时期已经废弃了。
西一城门:整个门址上除了汉代及以后的遗迹打破外,没有发现其他的商代遗迹。间接的关系有,城门外护城壕桥桩设施的废弃年代为偃师商城商文化5段偏晚阶段,但废弃的地层上仍残留有部分路土,表明“护城壕桥桩设施毁坏后还有在此行走”。城门的废弃应当不早于5段偏晚阶段。
西三城门:“打破门道北侧夯土墙的H1属于偃师商城商文化第三期6段,西三城门的废弃年代应当不晚于第三期6段。”
西二城门:“……而M3又打破了4B层和路土。……城门的封堵墙被压在第2层下,而又被4A、4B层叠压或打破。封堵墙自身又压在城门的路土上。”2011年的发掘简报仍依据原简报提供的地层关系:M3→4B→封堵墙→路土,并根据M3的时代为偃师商城商文化3段为判定依据,推断“西二城门从建造到废弃被限定在第二期3段之内”。而在对西城门东侧墓葬的梳理过程中发现,4B层的年代判定依据不应只依据M3来断定。(表一)4B层下开口的墓葬有:M6、M7和M10。其中M6无随葬品,M7为偃师商城商文化4段,M10为偃师商城商文化3段。因此4B层的年代应不早于偃师商城商文化4段时期。我们再来看M3的地层关系:“M3,开口于探方第4A层下,打破第4B层和路土层。”另外根据《偃师商城》第一卷中对4A层的时代确定为偃师商城商文化4段,据此地层关系M3的时代应当是偃师商城商文化4段时期,虽然墓葬内出土的随葬品——陶鬲“标本1983YSⅢT2M3∶1,《偃师商城》第一卷定为3段”。因此,西二城门的废弃(封堵)的下限年代应当不晚于偃师商城商文化4段时期。
(二) 城门遗址与人工渠
西一城门与东一城门门址内都有横贯整个偃师商城的人工水渠设施。这条水渠从西一城门外约205米处引水入城,经西一城门→宫殿区大水池→东一城门后流入城外护城壕及城址东南部的天然湖泊中。
从东一城门水道的结构“排水道两侧石壁由不规则状石块垒砌而成……”可以看出,水道的修建首先是利用木骨墙基槽,在基槽边沿埋设木柱,然后在水道腔底部铺设底石——鱼鳞状,之后在木柱之间填埋水道石壁。埋设的木柱底部深度并不统一,经钻探发现其深度为0.7~1.35米。
东一城门水道的始建年代:“在排水道淤土内发现有陶鬲、捏口罐……均属偃师商城商文化3段。”这些水道内使用时期的陶片以及大城城墙的始建年代,表明了此段水道的始建年代为偃师商城商文化3段时期,应当与大城城墙同时统一规划建设的。
西一城门水道的结构:“水道沟打破门道路土,底部坐在生土之上……水道底石平铺,水道腔高0.7,宽0.35米”根据宫城内水池西侧进水道的资料,推断西一城门的水道是经过晚期改造的。王学荣先生在西一城门发掘中,利用晚期冲沟剖面,在水道南北石壁下观察到:“南北各发现一柱洞,柱洞打破生土,内填浅灰色松软土,底部平置有柱础石,柱洞上端开口位于石砌水道底部的青灰色水浸土下。……该城门门道路土之下原本就是一条水道,水道的结构可能为木石混合型。它类似于大城东城墙的东一城门水道。”这种窄石壁水道的砌造方式在2007年西一城门外的发掘又再次得到了验证,并且在护城壕东西两侧的水道发掘中,都发现了水道具有早、晚两期的建造过程。晚期水道腔都较窄,并用石块砌造,水道腔壁都比较平直。早期水道从2007YSⅤT5西侧水道剖面可以看到,水道壁两侧挖得较深,并埋设有立柱,立柱下方有础石,中部水道腔底为夯土。这种两侧立柱的方式与东一城门水道的建造方式相似。晚期水道内出土的陶片为偃师商城商文化4段。与之构造相似的宫城水池东西两端的水道,其晚期建造方式和时代,与西一城门晚期水道是一致的。并且宫城水池西水道剖面也显示出早期水道的侧壁具有埋设木质立柱的结构。
从西一城门护城壕外的水渠开始经宫城大水池最后至东一城门的人工水渠,具有早晚两期的建造过程。晚期水道的建造时代是在偃师商城商文化4段。相对于晚期水道有相对明确的时代判定依据,早期水道由于大多都建造在生土之上,缺乏相关的地层叠压打破关系的地层学判定依据。从目前已知的材料只有东一城门水道的时代可以推断为偃师商城商文化3段,并根据早期水道的建造结构以及水道与大城城墙之间的关系,推断早期水道的始建年代为3段时期。
宫城大水池的始建年代,在已发表的材料中,其判定依据是:“水池位于宫城北部居中,东距宫城东墙约25米,北距宫城北墙25~27米,西距第一期宫城西墙约27米……显然大水池在规划上是为第一期宫城布局配备的。”并推断“大水池的始建年代应为偃师商城第一期”。宫城大水池的始建年代虽然在发掘简报中陈述了四点理由,但主要还是依据早期宫城布局的对称性来推测的。早期宫城的布局本身并不具有完全的对称性,无论是宫殿建筑之间的布局,还是大灰沟在宫城的分列位置,都不具有完全对称的特点。从现有的资料看大水池的东西两条水道其早期修建年代是在偃师商城商文化3段时期,那么大水池具有水池功能的特点也仅是从偃师商城商文化3段开始。至于比3段更早的一期范围内大水池是否具有水池的功能,现有的资料还缺乏材料支撑。因此具有水池功能的大水池的使用上限目前只能追溯到3段时期,而之前关于一期始建的年代推测还缺乏相应的证据,尚待今后的进一步发掘来证实。
(三) 城门的形制与营造
城门主要由木骨墙和门道组成。木骨墙位于门道两侧,木骨主要集中在墙的中间范围内(图一—图四),墙体的两端一般不设置木骨。木骨的木柱直径多数都在0.2~0.3米之间。木骨墙一般采用黄褐色含掺有原夯土碎块的土夯打而成,与大城城墙的纯净红褐色夯土有着明显的区分。木骨墙剖面以西三城门为例,“门道两侧的木骨夯土墙内有柱洞37个,北墙内18个,南墙内19个。南北墙内东西第一个柱洞都没有柱础石,柱洞较浅,其余柱洞深且有柱础石”。经解剖后发现各个柱洞底部的柱础石并不处于同一水平面上,而是高低错落排列。解剖沟内发掘的五个柱洞底部柱础石深度为(残存木骨墙顶面起算)1.4~1.65米。(图六)
木骨墙的修筑方式,首先是夯筑大城城墙夯土,然后在大城城墙夯土上挖木骨墙基槽,基槽的深度并没有超出大城城墙夯土的范围,基槽剖面线在城墙一侧呈椭圆形,在门道一侧基槽有外凸的口部。从堆积层次看,西三城门的木骨南墙先行开挖,然后埋设木柱并填土夯实,之后在基槽口平铺了一层路土L4,之后再开挖木骨北墙→埋设木柱→填土夯实,又在北墙基槽口上平铺有一层路土L3。
图七—图九的剖面显示,其余三个城门的木骨墙也都打破了大城城墙夯土,其中西二城门的早期木骨墙结构与西三城门是一致的,都是在大城城墙夯土的基础上挖槽→埋柱→填土夯实。西一城门的大城城墙夯土基槽南北并没有相连,而是留下了与门道同宽的生土台,木骨墙同时打破了大城城墙夯土和中部的生土台,而其木骨墙基槽深度也没有超过大城城墙夯土的深度,门道中部的水道设置在生土台中间,并且水道底基本与大城城墙夯土的基槽底部处于同一水平位置。东一城门比较特别,为了防止水道内水流冲击城墙夯土,因此在门道内设置的水道深度大大超出了大城城墙夯土底部,因而与之相对应的木骨墙基槽也随水道而挖设得很深;其修建方式也是先夯筑大城城墙夯土,然后修建木骨墙,最后利用木骨墙边沿来修筑木石结构的水道腔壁(作者注:从老照片看,木骨墙本身并没有完全解剖,当时解剖的主要地点是水道,基本以水道腔壁为界,木骨墙深度应为钻探数据,木骨墙基槽形制也不清晰,公布的剖面图只是一个剖面示意图)。(图七)
木骨墙木柱的埋设方式:从上文可知西三城门解剖沟中五个柱础石都不在一个水平位置上,相互之间互有高差,其残存范围为1.4~1.65米。西二城门在1983年的发掘中,发现木骨墙的立柱都很浅,但是当时经钻探发现多数柱洞下都埋设有柱础石,“现已发现17块,柱础石均埋设较深,一般上距门道路土面约1米,最深的达1.65米,形成暗础,为砂质岩石”。在2007年配合偃师商城西城墙展示工程的复查中,利用晚期墓剖面,发现西二城门的木骨墙是有二次重建的现象,这些当年钻探的础石不是晚期木骨墙立柱的础石,而是早期木骨墙的立柱础石,而这些早期柱洞的埋设也都没有处于同一水平位置。(图一〇)东一城门的“柱洞深度一般为0.4~1.2米”,可见此处的木柱依然没有处在同一水平位置。西一城门“柱洞直径一般0.2~0.3米,深0.6米左右,洞底有柱础石。柱础石较大,大者边长约0.45米,厚0.25米,础石表面填五六块碎石。柱础石平铺于墙基础底部”,木柱的埋设与其余三座城门的方式不同,它的础石是平铺埋设的。
从上述营造的顺序和工艺可以看出,大城城墙夯土修筑时期,即大城始建时城门的木骨墙都是在大城城墙夯土修筑之后修筑的,并且采用的木柱高度应该是有差异的,可能是为了取平顶部高度,从而使得立柱的底部埋设不在同一水平高度。而西一城门木骨墙平铺础石的方式,应当是与偃师商城商文化4段时期重新修筑西一城门门道内石质水道有关。在修筑石质水道时,废弃了原来的木骨墙,重新修筑了新的木骨墙。从现存门道的路土遗存也反映出此城门建筑具有二次改筑的情况。西一城门门道内残留的路土只保留有一层(图八),“城门道内两侧发现坚硬的黄褐色路土面,掺有料姜石颗粒及碎陶片”。而在西一城门外侧2007YSⅤT5的发掘中,城墙西侧保存有四层路土遗存,其路土颜色依次为:L1黄褐色、L2灰白色、L3红褐色、L4红褐色。从路土颜色的对比看,西一城门门道内路土与大城外侧(西侧)的L1路土对应,应当是城门路土的最晚期使用时的路土。门道内的早期路土应当在城门第二次修建时被破坏殆尽了。这点我们可以参考下西三城门的路土,西三城门门道内保留有四层路土,其中L4为修建南北两条木骨墙期间铺设,其余三层路土分别与城墙内外两侧的三层路土一一对应。因此西一城门门道残留的一层路土也间接反映出此处城门经历过重修。另外西一城门的木骨墙形制与其余大城西墙城门的早期木骨墙形制也有区别,西一城门的木骨墙基础与墙体是等宽的形状,而其余城门的木骨墙基槽都是呈上宽下窄状。另外,西一城门内木柱的埋设方式也与其他三门不同,它是一种平铺底石的埋设方式,其余三座城门在早期都是参差不齐的埋设方式。因此从木骨墙基槽的形制和木骨立柱的埋设方式也反映出西一城门的木骨墙不是早期修筑的,应当是晚期修建。从这些现象判断,西一城门木骨墙应当是经过了二次重修,并且是把早期门道全部清理之后再次修筑的,其年代应当与门道内石质水道修建相一致,属于偃师商城商文化4段时期。
(四) 门道的宽度制度
西三城门门道:门道的宽度根据公布的资料为3.3~3.35米,这个数据测量的是残存门道顶部的宽度,从图六可知,门道宽度越靠顶部数据就越偏大,如果依据L3底部宽度测算门道宽度则为3.2米。
西一城门门道:据资料显示其宽度为3.2米。从上文可知这个宽度应当是晚期门址时的门道宽度。早期门道宽度已无法从地层来判断,推测其宽度与晚期一致也为3.2米。
东一城门门道:根据资料其门道中部的宽度为3米。东一城门此处地势较低,大城城墙夯土只残存0.9米,而其北部的ⅥT5、ⅥT6解剖大城城墙夯土的基槽深度都在1米左右。从这个残存高度判断,东一城门门道的现存位置应当是门址木骨墙基槽部分,以西三城门剖面为例,这个高度的门道宽度应当是窄于其上部的门道。因此它原本的门道宽度应该大于3米。
西二城门门道:依资料显示此门道宽度为2.3~2.4米,应当也是二次修建后的门道宽度,其早期门道宽度,依据上下木骨墙外侧边沿都处于相同位置判断,早期门道与晚期门道宽度大体一致。
另外在宫城的单体建筑中,D3宫殿建筑的早期门塾的三条门道宽度都为3.2米,晚期门塾的中门道宽度为3.2米;D3东配殿与东庑之间的门道宽度为3.1~3.2米。D5宫殿建筑门塾中门道根据残存柱坑以及D3晚期门道柱坑分布的位置,复原宽度约为3.2米。D4宫殿的南门宽度为2.1~2.4米。D6宫殿(早期为五号宫殿下层建筑基址)东门道的发掘简报数据为约2米,这个数据是门道间最短距离,据近年复查资料显示,门道宽度为2.1~2.4米。另外笔者在报告整理中统计了其他的一些门道数据,发现门道宽度分布的数值都是比较有规律的,最大的门道宽度数值分布为3.1~3.2米,其次为2.2~2.5米,之后还有一些更窄的门道。显然门道的宽度是具有一定等级的,而现存的四座城门门道宽度,除西二城门外,其宽度都处于第一等级3.1~3.2米的范围之内。而西二城门的门道宽度也刚好处于第二等级的2.2~2.5米范围内。
三 西二城门改建与废弃的探讨
关于西二城门的废弃,发掘报告中推测为火灾或水患。通过对遗迹的梳理,与火灾有关的迹象只是在南侧木骨墙中部的两个柱洞壁上红烧土痕迹,而木柱都是埋于夯土之中,这需要多大的程度的火才能烧透并只烧了中部两根柱子呢?显然火灾的可能性是很小的。
那么水患呢?有学者依据西二城门南部晚期的阳渠,推测在商代时也有大水冲击过城门,并毁坏了部分城门,从而对西二城门进行了二次重修。偃师商城的地势都是西高东低,既然有这么大的水,那么水一定是从西而来,势必会在沿途留下水流的冲击痕迹和大水退去后的泥沙沉积堆积。但是我们在西二城门城外(西侧)的发掘并没有发现与洪水有关的遗迹现象。反而在大城城墙西侧紧贴城墙夯土的底部发现了自东向西坡状堆积的淤积土⑤B层:“为红褐色淤土层,深2~2.35米,厚0.20~0.40米。本层在城墙西部,稍有坡度,向西低下,压在城外路土上。(图一一)为城墙土冲刷后淤起,全为1.5~2毫米的薄层。出土陶片较少,见有绳纹、素面陶片。仅在T1西部城门道紧贴路土上面发现陶瓮一件。”根据《偃师商城》第一卷时代为3段,⑤层叠压在路土之上,这种水成的堆积反映出此时期的雨量还是很充沛的。
小城北城墙根据“发掘表明,小城北城墙至迟在偃师商城商文化第三期时已被平毁”,显然小城城墙在大城修建之后还继续使用了一段时间。在偃师商城商文化3段时期,小城城墙是继续在使用的;从1983年西二城门发掘拍摄的全景照(图一二)可以看出,原来的“马道”即小城城墙夯土要高出西二城门门道路土。而西二城门的“北侧木骨墙保存较差,中段大部分倒塌,仅东西两段保存较好,发现柱洞18个,倒塌部分曾用较软的黄土修补过”。那么西二城门的使用时期,遇到雨季城内小城城墙附近的雨水势必会由南向北流淌,而晚期门道内北侧木骨墙中部的坍塌现象,或许是顺势而下的雨水在门道内北侧淤积造成了它的坍塌。从城外⑤B层反映的雨水堆积现象看,在3段时期,西二城门早期或许也是雨水造成了城门内木骨墙坍塌,因而对西二城门进行了二次修筑。
西二城门废弃的原因,不应当仅仅是水患造成的坍塌导致的。作为一个重要的入城通道,它虽然可能因雨水坍塌过,但在此期间也对它进行过重修;我们再看看西二城门在大城西城墙上三座城门的分布位置,其中西一城门、西二城门刚好都处于整个大城西墙的三等分点附近,只有西三城门偏居一隅,三等分的布局是出入城市都是比较便捷和合理的。虽然距西二城门仅一步之遥的小城北城墙阻挡了它的南去之路,而在小城北城墙废弃之前它还一直沿用,为什么在小城北城墙快废弃之前反而进行了封堵呢?所以在不晚于4段时期西二城门的废弃(封堵)不应当是由水患造成的。
另外,从上述门道宽度的等级范围看,西二城门是处于第二等级的,只有2.4米宽,其余的三座城门都处于3.2米的第一等级。这种宽度等级上的差异,是否也是城门性质上的等级差异呢?
因此西二城门的废弃(封堵)原因,与自然因素的关系不大。而是出于其他原因——例如城市职能、性质的转变或许才是城门封堵的主要因素。
四 城门的共存关系与城市布局
通过上述对城门的始建与废弃年代、人工渠、城门营建等的探讨,在偃师商城大城的始建时期,大城西墙同时共存着三座城门,即西一、西二和西三城门,然而与此共存的三座城门之间,西二城门的门道等级制度又有别于其他两座城门。之后至迟到偃师商城商文化4段时期处于门道宽度第二等级的西二城门废弃了,大城西墙此时共存的只剩下西一和西三城门,并且在4段时期西一城门经历过门址和人工渠的二次改造。
从大城西墙的共存关系看,大城的城市布局存在着一个从“旁三门”到“旁二门”的转变,并且西二城门的废弃(封堵)并不是自然条件造成的,从城门进出的角度看,西二城门紧贴着小城北墙,而小城北墙又同时在使用,虽然西二城门处于大城的三等分点处,但它的实际通行能力是受到严重限制的,尤其是它的南向通行并没有起到一个便捷的作用。而与之对应的东二城门并不受小城的影响,它的始建和废弃是否与西二城门同步,是今后工作关注的重点。另外,西二城门的废弃(封堵)之后,在大城西墙上是否又另修筑新的门址,尤其是大城西墙南段之前工作薄弱的地段。
五 结语
横贯东西整个偃师商城的人工水渠系统,其始建时期应与大城同时,木石结构为其早期形态,4段时则演变为窄水道腔的石质水道;大水池的始建年代应当与其东西两侧的进、排水道相关联,只有有了横贯整个商城的水道建立,才能形成水池的功能,因而从进、排水道的始建来推断大水池的始建年代是相对合理的途径。
从城门建造工艺(图一二)和形制,以及路土、水道等遗迹因素分析,证明西一城门存在二次重建的现象。
通过对已有城门资料的梳理,确认了各城门的始建与废弃(封堵)年代,进而建立起新的门址间的共存关系,偃师商城大城早期阶段大城西墙三座城门共存,晚期时南北仅有两座城门共存。这种城门数量上的变化,与《周礼·考古记》中“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有相符也有变化,而造成西二城门废弃(封堵)的因素与当时的自然因素关系不大,这种变化背后的动因还需深入研究。
(作者:曹慧奇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原文刊于《中原文物》2020年第6期;此处省略注释,完整版请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