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设施设计中危险因素的辨识
在三同时办法中的要求是“建设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及周边环境安全分析”。
其实这一部分应该是安全预评价的内容。如果预评价做得好,直接抄过来就行。
预评价往往做不到直接可以用的地步。
有这么几个原因,一个是安全预评价在进行时,仅仅是评价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限于篇幅和格式很多内容没有写出来,预评价报告又要求评价出来,只好依据通常情况天马行空,就导致预评价报告的内容与实际的设计内容并不一致。
还有些原因是编制质量问题,现在预评价市场竞争激烈,都是比着看谁的费用低,报告质量会受到一定的影响。预评价报告编制的时候看着名单很多,真正干活的并不多,有的甚至一个人就出了一本报告,限于经验和知识面有些遗漏也在所难免。
内容的不一致,自然危险因素也就不一致。有些危险因素分析了一大堆,根本就不存在,有些则遗漏了。
应该在预评价的基础上,进行完善。与工程建设项目无关的内容删除,遗漏的内容补上。
有人说,这样预评价是不是不合格。专篇编制人员无法进行这样的结论,毕竟是预评价,干活只能在这样的基础上干,就需要依据设计内容重新进行辨识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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