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4)建(构)筑物设计
在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时,作为防护设施设计章节中,建(构)筑物设计部分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这一部分实际上是对应《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的5.2章节和5.3章节的要求。
无论是主报告部分还是附件部分(全文报告),都是放在防护设施设计章节的第一部分,有些行业有专门的标准,比如汽车制造业有AQ/T4279、水泥行业有AQ/T4278,也是如此要求的。
这一部分内容与前面的工程分析实际上有些重复。在写法上,工程分析的内容应该简化,简要介绍基本情况即可。
具体的内容应该依据标准内容去编制。如果行业或者地方有具体的标准,就依据具体的标准进行编制,如果没有,就依据编制要求(ZW-JB-2014-002)进行编制。
设计过程并不是只依据GBZ1进行设计,总图在其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总图使用的标准规范也是重要的设计依据。有些内容GBZ1没有规定到,比如卫生防护间距方面的标准,具体的设计标准要求也要满足。
这一部分内容还涉及到采暖通风与空调专业设计的内容,电气专业的照明设计等内容。比如通风,有明确的危害因素和具体部位,尽可能使用局部排风效果会更好,且尽可能接近排放源,以免扩散。
当然还涉及到辅助卫生用室的设计内容,这个单独作为一个专题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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