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人员的理解错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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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老师融资咨询室拥有一大块土地,原计划修建厂房,但因种种原因没有动工,于是就临时租给附近的农民种蔬菜,收点地租。

这块地交不交土地使用税?

房老师融资咨询室理解,这块土地现在用于种蔬菜,就是农业用地,按《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应该免土地使用税。

某位地税人员理解与之不同。《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农业用地免税,具体条文是这样的,第六条:“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看见‘直接’二字了吧,你如果直接种蔬菜,属于直接用于农业,当然可以免:但你却把它租给农民种,自己收租子,是租赁业务,没有直接用于种菜,就不符合免税条件。

税务人员的理解错在哪里?

第一,按汉语的正常理解,直接用于农业,指土地直接用于农业,而非指土地所有者直接用于农业。比如,如果在土地上修个农产品仓库,就不算直接用于农业,而必须是种上东西。

第二,结合免税规定的上下文“下列土地免税”,可知,免税是针对土地的用途,而非公司的用途。不管是所有者自己种还是租给别人种,只要土地直接用于种菜,就该免。

第三,结合立法原则,土地使用税是促进高效利用土地的行为,只要土地被高效利用或者用于农业,就是鼓励的行为,就应该符合免税的条件。

第四,有利于纳税人原则,就不用细说了。

房老师:专注于企业融资领域的咨询与辅导(非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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