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真相大揭秘
红楼梦真相大揭秘
——《红楼梦通鉴》之十
[壹]
自1921年胡适的《红楼梦考证》一文发表以来,“红学”历经百年之久,以致演变出了所谓的脂学、曹学、秦学、石学甚或土学等等流派。脂学以胡适为代表,曹学以周汝昌为代表,秦学以刘心武为代表,石学以霍国玲为代表,土学以土默热为代表等等。后几种流派均是以脂学的“续貂说”为基础而敷衍,脂学本为“以讹传讹”,曹学秦学石学以及土学更是“又向荒唐演大荒”;尤其是石学与土学,在考证基础上索隐,在索隐同时又考证,实为不伦不类的“二流”悖论、哗众取宠的“口孽”而已!
倘若如此研究《红楼梦》,大概凭宝玉“女儿是水做的骨肉”这句口头禅,也可以搞出一门与石学、土学齐名的“水学”来。由此可见,想要重建“红学”艺术殿堂,首先必须揭露脂学的荒谬!虽然胡适是“续貂说”的力主者,但他不是“续貂说”始作俑者。为了弄清“续貂说”的来龙与去脉,笔者在前面一系列文章中,已做了系统性论证,其中有几个最基本结论,重新列举如下,并且再做几点阐述。
[一]曹颙,字孚若,小名连生,曹寅嫡子,曹雪芹生父;初创传记性野史《石头记》,又名《风月宝鉴》。曹雪芹将其父曹颙之《石头记》'批阅十载,增删五次'定稿为传奇性小说《红楼梦》,又名《金陵十二钗》。所以正是曹颙曹雪芹父子两代接力才完成了《红楼梦》这部旷世巨著。曹颙'悬崖撒手',并非“病故”而是“隐逝”。灵隐寺或许为曹颙出家地,飞来峰或许为五色石之幻像。[敬请参阅《曹雪芹新证》一文]
[二]曹雪芹名霑,字雪芹,自号芹圃,或因归隐田园,又号芹溪,或为寄情山水;曹雪芹生于康熙乙未[1715]年,卒于乾隆癸未[1763]年;曹雪芹在其父基础上增删定稿之时,为使《红楼梦》“朝代年纪可考”,故意“假借当朝及自身等年纪添缀”,所以全书是以康熙甲午[1714]年'乞巧节'为梦起,又以乾隆丙辰[1736]年'乞巧节'为缘结,从而演绎了《红楼梦》巧夺天工的时序年表。[敬请参阅《红楼梦年表》一文]
[三]脂砚斋即戚芸生[戚蓼生堂弟]之继室许畹香;“脂砚”两字或许用拆字法,取“风月之旨,因石而见”之寓意;“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是指嘉庆甲戌[1814]年许畹香在戚序本基础上抄阅“再评”。所以从版本的历史顺序来看,必是“程前戚后”,从抄评的时间顺序来看,当是“戚前脂后”!只要以这样的逻辑顺序来研究抄评本纷乱芜杂的批语,所有的疑难问题均可以迎刃而解。[敬请参阅《脂砚斋新证》一文]
《红楼梦》第86回有元春八字“甲申年正月丙寅”之说,而康熙43年农历甲申[1704]年正月初一,恰为正月丙寅,并且初一又为立春。以此为原点推演《红楼梦》全书时序年表,则完全吻合了曹雪芹所处时期康雍乾三帝的“朝代年纪”,为回避文字狱,所以后四十回迟迟没有传世!这也是《石头记》各种抄评本在曹雪芹去世后相当长时间之内,始终只有前八十回流传于世的主要原因之一[还有其他原因,本文暂不敷陈]!因为后四十回迟迟没有传世这种缘故,也给各种“续貂作”留下了补续的时间与艺术空间!《红楼梦》补续之作,以嘉庆丙辰[1796]年《后红楼梦》为滥觞,从此以后一发不可收拾,各种版本的“续貂作”也如雨后狗尾草一般,加之脂评本凭空而出的缘故,致使乾隆辛亥[1791]年之后的红学界在阅评《红楼梦》时,也往往想当然地把程高刊印的曹雪芹后四十回原著与其他“续貂作”视为同类!
曹雪芹是运用诗歌创作的艺术方法,注此写彼,目送手挥,将传记性野史《石头记》增删为传奇性小说《红楼梦》。作者通过对贾府“末世运偏消”这一巨幅人间画卷精妙绝伦的描绘,不仅在全书百二十回文本之中隐寓了“当年笏满床”这一令人无限回味的艺术境界,并且在全书百二十回文本之后隐寄了“树倒猢狲散”这一需人万千领悟的悲剧世界。这不仅是“立象以尽意”等中国传统诗歌艺术手法在小说创作中最伟大的实践,而且是中国传统诗歌艺术“不朽之风骨”在小说作品中最完美的体现。全书百二十回文本虽“言有尽”但“意无穷”,从而达到诗歌一般地营造“弦外之音,韵外之旨”的艺术效果。所以研读传奇性小说《红楼梦》之精妙辞章,必须品诗一般审美鉴赏;倘若津津于曹雪芹生平及家世而穿凿考证、渺渺于作品创作时代及背景而附会索隐,必然是南其辕北其辙地徒劳于文献考据!
[贰]
自然科学的最终结论是无法依据假设与推论的,否则差之毫厘,谬之千里。红学是研究文学,属于人文科学的范畴,研究的“方法论”与自然科学大不相同,不管是“大胆假没,小心求证”[胡适语],抑或是“粗心假设,细心求证”,就算没有得出一致公认的结论[这大概也是文人相轻的原因之一],也不会带来毁灭性的灾难。治学先治史,虽然作为人文科学的红学难有公论,然而通过一些相对客观的史料梳理,完全可以让一些本末倒置的怪论还原真相!所以笔者在“正义注疏”脂评本之前,不得不罗列一些“唯物性”史料,初步推论“程前戚后”及“戚前脂后”这一逻辑顺序。
[一]敦诚[1734-1791]《鹪鹩庵杂诗》及《四松堂诗钞》两书书中存有挽曹雪芹的诗句。这是已然发现提到“曹雪芹”人名的最早史料。其中一直争论不休的就是“四十萧然太瘦生”与“四十年华付杳冥”两句诗中的“四十”这一数典。敦诚挽曹雪芹两诗作于乾隆甲申[1764]年他本人生日之后,也就是说敦诚挽曹雪芹时已满“30周岁”这个年龄时间点,已进“四十不惑”这个人生时间段,所谓的“太瘦生”与“付杳冥”均是敦诚的自悲自叹,并非针对曹雪芹而言,因此诗句中敦诚的“四十年华”与张宜泉诗序中所说的曹雪芹“年未五旬而卒”并不矛盾[敬请务必参阅《曹雪芹新证》一文中有关“四十”与“五旬”之解证]。在敦诚诗句中隐约涉及到《红楼梦》作品者大概也仅“开箧犹存冰雪文”一句。有关曹雪芹的生卒问题,区区三首小诗,口水仗竟然就打了近百年没有掰扯清,红学界那些所谓的泰山与北斗,文学鉴赏水平实在不敢恭维,他们是否真正读懂了《红楼梦》史诗一般的宏篇巨制,不由得让人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二]明义[1743-1803]《绿烟琐窗集》书中存有“题红楼梦”七言绝句二十首。据红学界考证,这二十首诗作于乾隆庚寅至乙未[1770-1775]年之间,这是已然发现提到《红楼梦》书名的早期史料之一。诗前小序记云:“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盖其先人为江宁织府,其所谓大观园者,即今之随园故址。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余见其钞本焉”。这则史料可算是曹雪芹去世之后,“红学”研究之肇始。明义的“大观园即随园”之论,显然已开红学“考据派”[包括考证派与索隐派]之先河。后来爱红者袁枚“业余”地在《随园诗话》中不仅引用了明义的原诗,而且几乎照搬了诗序中的“考据”。从明义的人脉及诗序中的语气可以推论,明义与曹雪芹“似曾相识”。但是可以肯定明义见过全书钞本,因为“题红楼梦”后三首小诗就有涉及到了《红楼梦》八十回之后,这不仅证明了曹雪芹批阅增删之后的《红楼梦》定稿是完璧,而且也证明了程高本“传世”之前,《红楼梦》完整版定稿就已经在曹雪芹的亲戚与朋友[包括亲戚的亲戚,朋友的朋友]范围传阅,而且主要集中于皇室宗亲圈子,只是“世鲜知者”而已!
[三]永忠[1735-1793]《延芬室诗稿》书中存有《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雪芹三绝句(姓曹)》三首小诗。这是已然发现提到《红楼梦》书名的又一早期史料,此处三首小诗创作时间目前尚无定论。其中第一首吊曰:“传神文笔足千秋,不是情人不泪流。可恨同时不相识,几回掩卷哭曹侯!”依据此诗完全可以肯定,永忠与曹雪芹并不相识,大概是曹雪芹“朋友的朋友”。对永忠的三首小诗,其堂叔爱新觉罗·弘旿赞曰:“此三章诗极妙。第《红楼梦》非传世小说,余闻之久矣,而终不欲一见,恐其中有碍语也。”从三首小诗的内容来看,永忠可算作最早的红学“辞章派”。可巧的是墨香[1745-1790]则是敦诚的堂叔,又是明义的姊夫,还是永忠族叔,他是萝卜不大辈份儿大,墨香与敦诚、明义、永忠正是俗语所说的“少年叔侄弟兄辈”,所以永忠在诗目中毫无忌讳地直书“墨香”字号。更巧的是墨香卒于乾隆庚戌[1790]年,这至少可以证明永忠吊雪芹的三首小诗绝不会晚于程高本刊印传世的乾隆辛亥[1791]年[永忠吊雪芹的三首绝句,也有可能早于明义的二十首小诗]。重要的是弘旿对三绝句的赞评,不仅明示了《红楼梦》当时未曾普遍传世的实情,也暗示了不能普遍传世的原因。
[四]舒元炜[生卒不详]在乾隆己酉[1789]年《红楼梦序》中叹云:“惜乎《红楼梦》之观止于八十回也。全册未窥,怅神龙之无尾;阙疑不少,隐斑豹之全身”。戚蓼生[1730-1792]在《石头记序》中讽曰“乃或者以未窥全豹为恨,不知盛衰本是回环,万缘无非幻泡。作者慧眼婆心,正不必再作转语,而万千领悟,便具无数慈航矣。彼沾沾焉刻楮叶以求之者,其与开卷而寤者几希!”周春[1729-1815]在乾隆甲寅[1794]年《红楼梦记》中述道:“乾隆庚戌[1790]秋,杨畹耕语余云,雁隅以重价购钞本两部,一为《石头记》,八十回,一为《红楼梦》,一百二十回,微有异同。爱不释手,监临省试,必携带人闱,闽中传为佳话。时始闻《红楼梦》之名,而未得见也,壬子[1792]冬知吴门坊间已开雕矣。”以上三则史料,集中在乾隆己酉至甲寅[1789-1794]年之间。可巧的是,舒元炜“隐斑豹之全身”与戚蓼生“刻楮叶以求之者”及周春“壬子[1792]冬知吴门坊间已开雕矣”三人三论,恰恰涵盖吻合上了程高本先后两次刊印的时间,但三人三论并没有明确的“续貂说”语调。舒元炜、戚蓼生、周春之属,连曹雪芹“朋友的朋友”都够不上,相对熟知曹雪芹的敦诚、明义甚或永忠那些“先知”在考据《红楼梦》时,尚且不得要领,而况这些不明就里的墨客呢!更不用说自乾隆甲寅[1794]年之后,与曹雪芹八竿子搭不上关系的文人之穿凿考证、附会索隐!所以随着时间的流逝,关于《红楼梦》作者及版本问题的考据,可信度也就越来越低,更多者为人云亦云,以讹传讹!传奇小说《红楼梦》传世的过程,本身就是一部传奇!
[五]裕瑞[1771-1838]在《枣窗闲笔》一书中考证云:“后四十回,断非与前一色笔墨者,其为补著无疑”,并且裕瑞又还索隐曰:“卷额本本有其叔脂砚斋之批语”。这是已然发现提到“脂砚斋”人名的最早史料,据目前红学界的考证,《枣窗闲笔》成书于嘉庆甲戌至庚辰[1814-1820]年之间。裕瑞是明义的外甥,从人脉的角度而言,《红楼梦》研究的关键性史料,又绕回了皇室宗亲的圈子。裕瑞对《红楼梦》的考证索隐,肯定受到了明义的“考据”的影响,同时也有了新的参照依据,那就是“脂评”。笔者遴选“唯物性”史料时,有意绕开高鹗及张问陶相关记载,并非这些文献不重要,而是因为“续貂说”这场笔墨官司,高鹗一直是被告,从佐证的“合法性”而言,高鹗及其朋友圈的记载,更易引人怀疑争议,只有其他人的旁证才能称之为铁证!综述以上五个时期“唯物性”史料可以看出,脂砚斋成为《红楼梦》研究无法回避绕开的死结,似乎既是历史的偶然,也是历史的必然!所以只有拆解开了“脂砚斋”这个鱼骨头,《红楼梦》研究的其他难题也才能迎刃而解。
根据“时间简史”可以大致推测,红学辞章派,于曹雪芹在生之年就已现端倪。毫无疑问,《红楼梦》从皇室宗亲圈子向民间士人范围“传世”的过程中,边阅边抄边评是一个非常自然的过程,作为文学鉴赏,红学辞章派本身主观性的争鸣也无可厚非。然而红学考据派则肇始于曹雪芹去世之后,作为文献研究,要求必须客观性的记录,可惜的是红学考据派[包括考证派与索隐派]的先天不足已然决定了它的主观性局限,考证派与索隐派的主观性臆断也导致了“红学”永无休止的争议。脂砚斋“甲戌抄阅重评《石头记》”更是辞章与考据相结合的“二流”文献,坦率地说,单单从文学辞章鉴赏的角度而论,脂砚斋根本算不上高明的文学评论家,他对《红楼梦》的点评,几乎没有一条有文学价值的批语,大多只点到皮相,没有批到骨相,可谓是蒜皮多多,蒜瓣廖廖;相反书中一系列自相矛盾的“文献记录”,不仅有意或无间地误导了文学辞章鉴赏,并且成了红学考据研究时无法逾越的障碍。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有幸的是,脂评本批语中,有百条左右署名或者标明点评年月的批语,成为聊以参考、唯一可靠的“归谬”依据!
[叁]
《红楼梦》版本纷乱芜杂,大体上可分为白文本与抄评本及刊印本。抄评本系统以甲戌本与庚辰本及戚序本三种影响最大,其中署有点评者名号脂砚斋、畸笏叟等几人。毫无疑问,《红楼楼》在传世抄评过程中,肯定具有大量爱好者诸如梅溪松斋之流的随手点评,因此也含有大量没有署名或者标注年月的批语,然而标明年月或者署名的批语粗略统计仅仅百条左右。想要通过这些署有年月名号的批语理清纷乱芜杂脂评本系统的头绪,同样也只能列表编排“时间简史”进行推论,而后从历史顺序中去总结必然的结论!
[另外还有甲戌本第1回1条标曰“甲午八月泪笔”。庚辰本第13回1条署名梅溪,1条署名松斋。庚辰本第16回1条夹批署名“脂砚”。庚辰本第25回1条标曰“乙酉冬雪窗畸笏老人”。笔者粗略统计,未必包罗全部。]
笔者在《脂砚斋新证》一文中已经提出:“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是指嘉庆甲戌[1814]年许畹香在戚序本基础上抄阅再评。但是按照目前红学界普遍认定的版本顺序,甲戌本最早,庚辰本次之,戚序本最后;以上百条左右署名或者标明点评年月的批语,主要集中于庚辰本眉批,因此必须将庚辰本与甲戌本及戚序本进行比对分析。根椐上面列表中标明年月或者署名情况,完全可以认定,凡是己卯年的批语均出自脂砚斋,也就是说脂砚斋在甲戌年抄阅“再评”之后,在己卯年还有“重评”,所以庚辰本目录后面均有“脂砚斋凡四阅评过”的记载。壬午年、乙酉年及丁亥年甚至甲午年,凡是标明年月或者署名的批语同样可以认定全部出自畸笏叟。周汝昌认为脂砚斋与畸笏叟是同一人,脂砚斋是书房名,畸笏叟是名号;对此笔者不敢苟同,脂砚斋与畸笏叟肯定不是同一人,但是畸笏叟必为脂砚斋亲友圈某一人。甲戌本的第1回有这样一则眉批;
【甲眉】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淚,哭成此書!——壬午除夕⑴。
書未成,芹為淚盡而逝,余嘗哭芹,淚亦待盡。每意覓青埂峰再問石兄,余[奈]⑵ 不遇獺[癩]頭和尚何?悵悵!
今而後,惟願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書何[可]本,余二人⑶亦大快遂心於九泉矣——甲午八月淚筆。
〖正义注疏〗⑴“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很显然是针对标题诗中“一把辛酸泪”、“谁解其中味”两句而言的,可眉批位置偏离甚远,颇有文不对题的味道;按照上面列表,可以看出“壬午除夕”此则眉批,当为畸笏叟的批语;注意,“壬午除夕”是畸笏叟批书时间,不是曹雪芹去世时间。⑵括号中的字为笔者“正义”标注,也许有人说,篡改文献乃“考据”之大忌,然而脂评本传承抄阅过程中,以讹传讹本就不可避免,事实上也是不胜枚举。例如“奈...何”为文言固定句式,不改无论怎样是讲不通的。《红楼梦》中只有“癞头和尚”,决没有“獺头和尚”。⑶“余二人”中肯定没有脂砚斋,畸笏叟应该是其中之一,据此可以肯定脂砚斋与畸笏叟不是同一人,否则哪来“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之遗憾感叹呢!
抄评本批语共有两类:一类是夹批,这是在抄阅的过程中,将底本上的原有的批注过录放在行文中作为夹批;一种是眉批与侧批,这是在抄阅的过程中,借阅者或抄阅者再加的随手点评[如此认知对梳理版本至关重要]。据此,虽然抄评本批语纷乱芜杂,但是通过戚序本、甲戌本、庚辰本三种版本比对,则可以分疏出非常清晰的头绪:
戚序本仅存夹批,并且所有双行夹批,在庚辰本中均是双行夹批,没有一条例外。相反,庚辰本上所有的眉批与侧批,戚序本上则均无,也没有一条例外。这种现象,只有一个合理的解释,那就是戚序本在前,庚辰本在后。甲戌本与庚辰本均属脂本系统,甲戌本在前,庚辰本在后,已为定论,毋庸置疑,所以庚辰本上所有的眉批侧批,在甲戌本上或有或无,位置或眉或侧,也是大体一致。
通过戚序本、甲戌本、庚辰本三种版本综合比对,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戚前脂后!并且甲戌本上“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这十五字,在戚序本上却没有,这更是“戚前脂后”的铁证。脂砚斋所谓的“抄阅再评”,正是以戚序本为底本的“抄阅再评”。实际上,胡适在对脂评本进行考证时,想当然地把“甲戌”认定为“乾隆甲戌”,并没拿什么有力的证据。只不过也像永忠一样,从脂评本批语中感觉脂砚斋似乎应是熟悉曹雪芹的亲友。庚辰本第75回有单页记云: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对清。缺中秋诗,俟雪芹。这个乾隆二十一年是丙子[1756]年。这是所有批语中,唯一标明“乾隆”的记载,可是又不用丙子记年,而用“二十一年”,很不符合脂评本中纪年习惯,最让人怀的是,这个纪年却是“单页”另行记载,也说不定为后来好事者添足之举;貌似的铁证却不够铁!所以说,“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是指嘉庆甲戌[1814]年,脂砚斋在戚序本基础上抄阅“再评”更为合情合理!
戚序本的夹批以及回前首批与回末尾批,肯定不全是戚蓼生[1730-1792]的批语,自《红楼梦》面世以来,曹雪芹[1715-1763]的亲友圈肯定有大量随手点评,这可能就是戚序本夹批的主要来源。如果说脂砚斋真是在乾隆甲戌[1754]年“抄阅再评”,不仅“初评”时间无法确证,而且自乾隆甲戌[1754]年至嘉庆甲戌[1814]年的六十年期间,有关脂砚斋的文献记载毫无踪迹,恰好到成书于嘉庆甲戌至庚辰[1814-1820]年之间的《枣窗闲笔》突然冒出了脂砚斋的音讯,这从另一个侧面又证明了“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是指嘉庆甲戌[1814]年脂砚斋在戚序本基础上的抄阅“再评”。脂砚斋[戚芸生之继室许畹香]批语中隐约地透露出了一些与曹雪芹相关的信息,戚蓼生[戚芸生堂兄]肯定是消息来源之一;另外还有一个人,那就是钱仪吉。钱仪吉[1783-1850]可是一个非常特殊的人物,他不仅是戚芸生[1749-1818]外甥,并且钱仪吉与张问陶[1764-1814]还是文友。至于与高鹗是否有瓜葛,则不得而知!钱仪吉依据方志文传而编著的《碑传集》,就是一部清代人物传记汇编,其中就有曹寅、李煦相关记载。有了戚蓼生与钱仪吉两位士人作为消息来源,脂评本批语中有一些似乎准确的曹家信息,也就不足为奇了![笔者甚至怀疑,钱仪吉就是那个畸笏叟,因为脂评本标明时间的最晚一条批语是甲午八月,也即1834年,钱仪吉是赶得上这个时间的。]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依据成书于嘉庆甲戌[1814]年的脂评本,并不能证明《红楼梦》后四十回是程高的“续貂作”。为更充分地证明“程前戚后、戚前脂后”这一版本顺序,笔者不得不像研究“甲骨文”、研读“春秋传”一样,用更多的笔墨对点评本批语逐字逐句正义而注疏!
[肆]
【甲眉】雪芹舊有《風月寶鑒》之書,乃其弟[第]⑴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⑵,余睹新懷舊,故仍因之⑶。[甲戌本第1回]
〖正义注疏〗⑴“弟”字当为“第”字之讹,为“府第”之意,文言中“弟”本也可通“第”;据此“棠村”当指曹颙。⑵“逝”字不作“夭逝”解,而作“隐逝”解,《红楼梦》开篇即从甄士隐家败以致归隐着笔,必有作者自身背景因素。⑶“余”非指脂砚斋,也非畸笏叟,当为孔梅溪,此则眉批为孔梅溪自我解释“题曰风月宝鉴”之因。
【甲眉】按警幻情講[論],寶玉系情不情。凡世間之無知無識,彼俱有一癡情去體貼⑴。今加“大醉”二字於石兄,是因問包子、問茶、順手擲杯、問茜雪、攆李嬤,乃一部中未有第二次事也。襲人數語,無言而止,石兄真大醉也。餘亦雲寶玉大醉也,難[雖]辭碎[醉]鬧,非薛蟠紈褲輩可比。[甲戌本第8回]
【庚眉】樹[櫥]處引十二釵總未的確,皆系漫擬也。至末[未]回警幻情榜[請接],方知正、副、再副及三四副芳諱——壬午季春畸笏⑵。[庚辰本第18回]
【庚夾】餘閱此書,亦愛其文字耳,實亦不能評出此二人終是何等人物。後[復]觀情榜評曰寶玉情不情,黛玉情情,此二評自在評癡之上,亦屬囫圇不解,妙甚⑶![庚辰本第19回]
〖正义注疏〗⑴“情講”很显然是“情論”之讹,“講”字无论如何也难以错抄成“榜”字。第5回警幻仙子解说“意淫”时有“如尔则天分中生成一段痴情,吾辈推之为意淫”之论,又说“汝今独得此二字,在闺阁中,固为良友,然于世道中,未免迂阔怪诡,百口嘲谤,万目睚眦”。所以这里的“警幻情講[論]”仅仅是联系到第5回内容加以点评,根本不是什么“末回情榜”。可以肯定,甲戌本的“情講”是庚辰本“情榜”讹传之起源。⑵限于篇幅,关于庚辰本的这条眉批,敬请参阅《脂砚斋新证》一文解析,此处不再赘述。⑶庚辰本第19回这则夹批,语意与甲戌本第8回眉批一样,还是在“评痴”;可笑的是畸笏叟“復观”脂砚斋甲戌本第8回那则眉批后,还是“囫囵不解”。此处点评针对的情事与第8回仍然紧密相关,文本第19回后面就有补叙:“自己[袭人]原不想栗子吃的,只因怕为酥酪又生事故,亦如茜雪之茶等事,是以假以栗子为由,混过宝玉不提就完了”。综合这三处点评,完全可以看出,所谓的“情榜说”是脂评本传承过程中以讹传讹、“又向荒唐演大荒”的闹剧!然而可悲的是,周汝昌的“情榜论”却成了红学界“续貂说”的有力论据之一!
【甲側】刪卻!是未刪之筆。補天香樓未刪之文⑴。
【甲眉】此回只十頁,因刪去天香樓一節,少去四五頁也⑵。
【甲尾】“秦可卿淫喪天香樓”,作者用史筆也。老朽因有魂托鳳姐賈家後事二件嫡[謫]是,安富尊榮坐享人不能想得到?處[慮]其事雖未漏,其言其意則令人悲切感服,姑赦[敕]之因命。芹溪刪去⑶。[甲戌本第13回]【庚尾】通回將可卿如何死故隱去,是大發慈悲心也。歎歎!——壬午春⑷。[庚辰本第13回]
〖正义注疏〗⑴甲戌本第13回这里的“侧批”,与“尾批”说的是同一问题。⑵这则眉批说“此回只十页”,而甲戌本第13回正文却有二十一页之多;并且紧接其后的第14回是二十三页,第15回是二十一页,根本没有“少去四五页也”,这种低级错误,很难让人信服这则批语的真实性。⑶关于甲戌本的这条尾批,敬请参阅《脂砚斋新证》一文,此处不再赘述。甲戌本的这三则批语,笔者怀疑可能有胡适的添足之举。⑷与甲戌本相比较而言,庚辰本的尾批倒是或多或少地看懂了作者本旨。语意上与甲戌本尾批是同一见解。
【戚夾】《邯鄲夢》中伏甄寶玉送玉。[戚序本與庚辰本第18回]
〖正义注疏〗“甄宝玉送玉”在前八十回找不到任何依据。倘是“甄士隐送玉”完全合乎情理。⑴“甄士隐梦幻识通灵”宝玉与甄士隐先有一面之缘[第1回]。⑵“呆香菱情解石榴裙”宝玉为解救香菱困局因此而结善缘[第62回]。⑶“王道士胡诌妒妇方”宝玉实为香菱而寻“海上方”[第80回]。⑷“贾政细看那和尚,又非前次[第25回“红楼梦通灵遇双真”]见的”正是甄士隐给宝玉送通灵玉[第115回]。⑸“甄士隐详说太虚情”[第120回]说明了甄士隐送玉的全部因缘。“迷津”中有缘者方能渡之,甄士隐与贾宝玉之因缘均由英莲而连结;英莲者,因连也,英莲是全书百二十回文本决不可斩断的文脉。关于英莲,笔者将在“自从两地生孤木”一文中详细解证,敬请后期关注。
【戚夾】補明寶玉自幼何等嬌貴,以此一句留與下部後數十回“寒冬噎酸虀,雪夜圍破氈”等處對看,可為後生過分之戒。歎歎![戚序本與庚辰本第19回]
〖正义注疏〗红学界把“寒冬噎酸虀,雪夜围破毡”一句,解释为贾家败落后宝玉乞讨生活的凄凉景况;这是因为没有读懂《红楼梦》文本、且为附和“续貂说”而对抄评本批语的曲解。⑴第49回“[新鲜鹿肉]宝玉却等不得,只拿茶泡了一碗饭,就着野鸡爪子忙忙的咽完了”,正是“寒冬噎酸虀”之写照;第51回凤姐儿说“昨儿那么大雪,人人穿着不是猩猩毡就是羽缎羽纱的,十来件大红衣裳,映着大雪,好不齐整。就只他[邢岫烟]穿著那件旧毡斗蓬,越发显的拱肩缩背,好不可怜见的”,正是“雪夜围破毡”之暗示。⑵第19回是写元宵节后袭人回娘家看望母亲哥哥的情形,第51回恰是“袭人的哥哥花自芳进来说,他母亲病了,想他女儿。他求恩典,接袭人家去走走。”第19回与第51回两处文字,不仅体现了宝玉的娇贵,更体现了袭人作为下人也是何等”娇贵”[请读者仔细阅读两回文本及相关批语]。⑶相对戚蓼生手中的八十回《记头记》而言,把第51回当作“下部后数十回”也完全合理。在八十回之前就能解决的问题,因为不曾仔细通读文本以致囫圇不解,任凭主观曲解从而又得出一些更荒唐的“痴评”,亦在情理之中矣!
【庚眉】將薛林作甄玉賈玉看書,則不失執筆人本旨矣——丁亥夏畸笏叟。
【庚眉】鳳姐點戲,脂硯執筆,事今知者寥寥矣,不怨夫?
【庚眉】前批書者寥寥,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寧不悲乎!⑴
【庚眉】此後破失,俟再補。
【庚眉】此回未成而芹逝矣,歎歎!——丁亥夏畸笏叟。⑵[庚辰本第22回]
【甲眉】書未成,芹為淚盡而逝,余嘗哭芹,淚亦待盡。每意覓青埂峰再問石兄,余[奈]不遇獺[癩]頭和尚何!悵悵!
今而後,惟願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書何[可]本,余二人亦大快遂心於九泉矣——甲午八月淚筆。[甲戌本第1回]
〖正义注疏〗⑴联系前后批语,“凤姐点戏,脂砚执笔”语意一目了然,脂砚斋只是批书人。然而一些连句读都不通的红学家,不注意点评的前后语脉,把此处点读为“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脂砚斋一下子就由批书者成了书中人物的知情者甚至参与者[作品人物之一]。什么脂砚斋就是史湘云,脂砚斋是曹雪芹的叔辈云云,真是“脂油蒙了心”啊!⑵联系甲戌本第1回的眉批,很显然“此回未成而芹逝矣”与“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均出自于丁亥夏畸笏叟手笔,且与脂砚斋不是同一人。正是因为此时“批书者[包括脂砚斋]寥寥”,“只剩朽物[畸笏叟]一枚”,“事今知者寥寥”,所以畸笏叟有悲怨之感叹抑或“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之期盼。
【甲尾】通靈玉除邪,全部只此一見,卻又不靈。⑴遇癩和尚跛道人一點方靈應矣。寫利欲之害如此。
【庚眉】通靈玉聽癩和尚二偈即刻靈應,抵卻前回若干《莊子》及語錄譏[機]鋒偈子。正所謂物各有所主也。歎不得見玉兄“懸崖撒手”文字為恨。⑵[甲戌本与庚辰本第25回]
〖正义注疏〗⑴“通灵玉除邪,全部只此一见”之说谬矣!前八十回中的第16回,秦钟夭逝前“[鬼判]见不得宝玉二字”就是另一例。通灵宝玉可以“除邪祟”、“疗冤疾”及“知祸福”三大奇效,在《红楼梦》百二十回本中就均有体现。第16回体现了“除邪祟”,第25回体现了“除邪祟”与“疗冤疾”[第26回说“脸上疮痕平服”],第96回“失宝玉通灵知奇祸”[第120回甄士隐补叙“那年荣宁查抄之前,钗黛分离之日,此玉早已离世。一为避祸,二为撮合,从此夙缘一了,形质归一”]。⑵宁荣府的兴衰经历了“当年笏满床”与“末世运偏消”及“树倒猢狲散”三大幕,而文本只集中浓笔描绘了“末世运偏消”这一幕。曹雪芹用诗歌创作的手段,将“当年笏满床”隐寓在了百二十回文本之中,正所谓“境生于象外”;将“树倒猢狲散”隐寄在了百二十回文本之后,正所谓“言有尽而意无穷”!但是通过百二十回文本,却可以领悟“当年笏满床”的盛况、也可以预知“树倒猢狲散”的悲惨结局,这是史诗一般的创作手法。读过“全部”文本却因不得见玉兄“悬崖撒手”文字为恨,本就自相矛盾。脂砚斋也好,畸笏叟也罢,他们的点评实在不足信!因为他们实在算不上高明的评论家,二人不仅没有读懂《红楼梦》,相反还带给后来读者大量自相矛盾的误导!倒是戚蓼生在《石头记序》中,给来者指明了方向:万千领悟,便具无数慈航矣!
【戚尾】後數十回若蘭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綱伏於此回中,所謂“草蛇灰線,在千裏之外”。⑴[戚序本與庚辰本第31回]
【庚眉】紫英豪俠小三段,是為金閨間色之文。——壬午雨窗。
寫倪二[紫]英湘蓮玉菡俠文,皆各得傳真寫照之筆。——丁亥夏畸笏叟。
惜“衛若蘭射圃”文字無稿。歎歎!——丁亥夏畸笏叟。⑵[庚辰本第26回]
〖正义注疏〗⑴关于“麒麟”,这涉及到史湘云的结局,笔者有《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专文专论,敬请后期关注,本文暂不敷陈。此处仅就书中“射圃”文字列举两处:《红楼梦》第26回就有賈蘭逐鹿“演习骑射”的文字;第75回又有贾珍居丧期间,以习射为由,临潼斗宝,渐次至开局夜赌的文字,并且说贾赦贾政也要求“贾环贾琮宝玉賈蘭等四人于饭后过来,跟着贾珍习射一回,方许回去”。有兴趣的读者,将两处文字拓展开去,仔细对比阅读,也许就会明白戚序本的“若蘭射圃”之意!⑵如果遵循“戚前甲后,甲前庚后”的版本顺序,并且理清庚辰本第26回三则眉批的语脉,就能明了畸笏叟在庚辰本“衛若蘭射圃”的批语不过是对戚序本“若蘭射圃”批语的曲解从而“又向荒唐演大荒”的“笑料”而已!有幸的是这则“衛若蘭射圃”批语恰好在文本第26回,与賈蘭逐鹿“演习骑射”的文字总有些关联,不然又成了解不开的死结。
【甲眉】紅玉一腔委屈怨憤,係身在怡紅不能遂志,看官勿錯認為芸兒害相思也。“獄神庙”茜雪紅玉一大回文字,惜迷失無稿。⑴[甲戌本第26回,庚辰本第26回文字大致相同]
【甲側】且係本心本意,“獄神庙”回內。
【甲尾】鳳姐用小紅,可知晴雯等理[埋]沒其人久矣,無怪有私心私情。且紅玉後有寶玉[寶钗?]大得力處,此於千裏外伏線也。⑵[甲戌本第27回]
〖正义注疏〗⑴《红楼梦》后四十回确实有两回文本“迷失無稿”,也就是第86回与第87回之间,因为此处是百二十回程高本唯一一处无法解通的地方[敬请务必参阅《红楼梦年表》一文]。《红楼梦》第85回薛蟠再次闯祸惹了人命案,与第4回不同的是,这次薛家几乎倾家荡产,并且同样借助了贾家的权势,但仍没法摆平官司;不巧的是第86回与第87回之间缺失了两回文本,所以薛蟠这次的官司真的成了“葫芦案”。但涉案者“尸亲张王氏”与“犯亲薛王氏[薛姨妈]”两组人物的刻意对比,引人不可不深思而慎取!⑵第26回与第27回内容本来与茜雪八竿子搭不上,可是脂砚斋这里偏偏一提。细读第8回文本,就会明了,实际上茜雪是因“金玉缘”孽情而遭殃的第一个风流冤家[本文暂不展开];红玉也是不入宝钗法眼的“奸淫狗盗”之辈。大概正是这两个不起眼的小人物,在第86回与第87回之间已经“迷失無稿”了的两回文本中,有“大得力处”的作用,“獄神庙”与深陷囹圄的薛蟠隐隐有某种关联[“迷失無稿”了的两回文本中,茜雪与小红,到底是起了正作用,还是起了反作用,笔者也还不敢断言]!
【庚首】釵玉名雖兩個,人卻一身,此幻筆也。今書至三十八回,時已過三分之一有餘;故寫是回,使二人合而為一。請看黛玉逝後寶釵之文字,便知餘言不謬矣。[庚辰本第42回]
〖正义注疏〗⑴此则批语,先不说是否点评到位,仅就“今书至三十八回,时已过三分之一有余”两句而论。如果点读为“今书至三十八回时,已过三分之一有余”,是指文本章节“已过三分之一有余”,如此又成了考证的死结,全书到底是百回还是百十回,永远找不到合理的依据。如果点读为“今书至三十八回,时已过三分之一有余”,则指情事时序“已过三分之一有余”,因为第39回就是刘姥姥二进荣国府。后四十回中,还有刘姥姥三进荣国府。⑵刘姥姥二进荣国府打秋风满载而归之后,才有这里脂砚斋所谓的“二人合传”。可是脂砚斋“钗玉名虽两个,人却一身”的见解实在不怎么高明。因为他还是局限于第5回“早有一位女子[秦可卿]在内,其鲜艳妩媚,有似乎宝钗,风流袅娜,则又如黛玉”这句话的影响,并且还对“乳名兼美字可卿者”一句加上了极其荒谬的侧批曰“妙!盖指薛林而言也”,致使通行版《红楼梦》也在此处点读了破句[敬请参阅《脂砚斋新证》一文]!
【戚夾】《五美吟》與後《十獨吟》對照。[戚序本與庚辰本第64回]
〖正义注疏〗⑴“《五美吟》与后《十独吟》对照”,并非说《红楼梦》第64回之后林黛玉还有十首其他诗作。《十独吟》即指第51回的十首怀古诗,可巧的是薛宝琴的十首怀古诗,后五首恰恰是对五位女子的新编,也算得上“五美吟”。按察使大人戚蓼生说“与后《十独吟》对照”,意思是要将《五美吟》与《十独吟》后五首对照。可悲的是这则宝贵的批语又成为红学家力主“续貂说”的证据!真不知道他们到底是在用眼睛看书,还是在用屁股看书!⑵这是戚序本四十回之后仅存的一则批语,这是一个值得深究的现象!因为多种脂残本仅存前四十回文本,例如郑藏本残存二[23-24]回,卞藏本残存十[1-10]回,甲戌本残存十六[1-8/13-16/25-28]回,舒序本残存四十[1-40]回。也许《红楼梦》自皇室宗亲圈子向民间士人范围传出之初,仅仅面世前四十回,所以戚蓼生最初得到的底本也仅有前四十回,后来又传出四十回,因此按察使大人得以再次抄录。因为这种缘故,所以抄评本中出现大量前后自相矛盾的批语,也就不足为奇了。戚序本页眉有大量文字校勘的批语,“旧本今本”之说贯串八十回始终,颇有进一步探究的必要!
[伍]
以上是对抄评本中十二处批语的“正义注疏”,差不多包括所有《红楼梦》研究无法回避绕开的难题。即便全部解决了这些难题,也只能说明“程前戚后、戚前脂后”这一版本顺序,并不能完全证明《红楼梦》是完璧。真正唯一能证明百二十回文本均出自曹雪芹同一手笔的还是百二十回《红楼梦》本身!相传和氏璧价值连城,秦王请以十五城易之。《红楼梦》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和氏璧,如果说《红楼梦》也价值十五城,那么后四十回至少也当值五城!百二十回《红楼梦》正是曹颙曹雪芹父子两代接力才完成的旷世巨著。如此价值,当然不可能仅凭区区一篇文稿就能说清,鉴于文章篇幅,笔者简单列举三个方面加以例示!
[一]《红楼梦》辞章
《红楼梦》百二十回辞章结构是“九曲十环一百二十节”。如果我们要搜寻《红楼梦》书书名对中国传统文学的传承,那么“黄粱梦”一词可能是最相似接近的了。作者开篇说自己是“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红楼梦”与“黄粱梦”的故事也有异曲同工之妙;因而将“梦幻”作为划分《红楼梦》曲环结构的依据,恰合乎作者之匠心!
人生如梦,这不仅是中国自古文人的感慨,也是曹雪芹的喟叹,因此“梦”“幻”等字眼不仅揭示了全书包涵的人生哲理,也是作者用来“提醒阅者眼目”的字眼。全书开始是以甄士隐之梦为始,又以贾雨村之梦为结,首尾前后照应;书中九曲的“曲”与“曲”之间,几乎每一处,要么用“梦”,要么用“幻”,作者都一一作了划分暗示。因此以“梦幻”为线索来划分全书的辞章正是作者匠心独运,从而构建了一座如梦如幻般的艺术迷宫。后四十回有两回“迷失无稿”,就如传国玉玺崩损了一角,虽然不无遗憾,但丝毫不影响《红楼梦》宝贵的艺术价值。
[二]《红楼梦》余韵
《红楼梦》百二十回文稿是否定稿于同一作者,这一问题争论持续了两百多年,至今仍然没有一个令人信服的答案。但红学界有一件令人诧异的事情,红学界老前辈俞平伯先生开始曾力主“续貂说”,但晚年他又否定了自己的观点[敢于自我否定,所以俞平伯是红学界唯一值得尊敬的红学家],认为百二十回《红楼梦》是出自同一作者手笔。他起初坚信“续貂说”的一个重要依据就是“湘云的丢开”[《胡适红楼梦研究论述全编》P217],然而俞平伯先生晚年自我否定“续貂说”之时,他又是怎样解释“湘云的丢开”这一问题的,从他的著述中,笔者并没有找到答案,但他的“湘云的丢开”这一疑问却给了本人一个启示,其实后程高本后四十回中,不仅只有史湘云一人“丢开”了,且看“薄命司”人物列表:
周汝昌的“情榜说”罗列了“薄命司”九册一百单八钗,然《红楼梦》书中第5回白纸黑字写道“余者庸常之辈,则无册可录矣”,说明“薄命司”总共只有正、副、又副三册36人,不可能有九册一百单八将。周汝昌“又向荒唐演大荒”的推论,姑且不论,单就这三册人物的结局来看,就有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到第120回文本结束,每组人物都是一个有了结局,一个没有结局;副册中因为只列举了“半组”,在第120回文本结笔时已经叙述清楚香菱最后“产难完劫”,大致也可以推论,与香菱同组对应的另一个人物,也应该是没有结局的[笔者推测可能是薛宝琴]。所以后四十回“丢开”的不仅仅只有史湘云一人,如果后四十不是同一作者的手笔,应该不至于如此巧合。
《红楼梦》第120回也清楚地说明“情缘尚未完结,倒是那蠢物已经先回来了”!可以推想的是,宝玉“悬崖撒手”隐逝之后,贾环侥幸而又不幸地成为荣国府的承继人,正如第117回所说“欣聚党恶子独承家”,毫无疑问,贾家彻底败亡也成为必然趋势,荣国府的最终结局只能是“树倒猢狲散”。鲁迅说,悲剧是将美好的东西撕毁了给人看!贾府“树倒猢狲散”的最终悲剧及“薄命司”中那些“情缘尚未完结”人物的最终命运只能依据全书百二十回文本撕而毁之。正所谓“言有尽而意无穷”,这些人物的最终命运正是《红楼梦》全书的“弦外之音”以及“韵外之旨”!对《红楼梦》中“情缘尚未完结”人物的最终命运的隐索[既不是“索隐”,更不是“探佚”],也将给文学鉴赏带来无穷的魅力!第一个似乎真正读懂了《红楼梦》的梦觉主人序曰:
说梦者谁?或言彼,或云此。既云梦者,宜乎虚无缥缈中出是书也,书之传述未终,馀帙杳不可得;既云梦者,宜乎留其有余不尽,犹人之梦方觉,兀坐追思,置怀抱于永永也。——甲辰岁菊月中浣梦觉主人识。[甲辰是1844年,不是乾隆1784年]
[三]《红楼梦》诗话
《红楼梦》文备众体,书中大量的诗词歌赋,本就是作者诗歌创作技巧最凝练最集中的体现。不仅如此,传奇性小说《红楼梦》更是史诗般的宏篇巨制,是曹雪芹将诗歌创作理论运用到小说创作中最伟大最杰出的体现。曹雪芹或兴或比,或歌或赋,或意或境,或立象或用典,或记叙或说理,或描写或抒情等等,其中包含的诗歌创作手法可谓数不胜数,举不胜举!《诗经》有风雅颂赋比兴“六义”之说,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朱夫子语],因此不妨列举大家最熟知的“起兴”手法作为例示。
[1]“此书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红楼梦》第1回]。“借通灵之说”即是开卷起兴之首笔!只因五色石凡心偶炽,从而勾引出多少冤家来,陪他去了结这段风流公案!
[2]“一局输赢料不真”[《红楼梦》第2回]。相较《红楼梦》全书百二十回文本,开卷第一回甄士隐之荣枯与贾雨村之起落,亦为起兴之笔。他们二人不仅贯串文本始终,从某种程度而言,也是甄士隐与贾雨村一起逐步推动了整书文本情事的演进!
[3]“正寻思从那一件事自那一个人写起方妙,恰好忽从千里之外,芥豆之微,小小一个人家,因与荣府略有些瓜葛,这日正往荣府中来,因此便就此一家说来,倒还是头绪”[《红楼梦》第5回]。“从千里之外,芥豆之微”的刘姥姥着笔,正是所谓的“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不仅引出了一个广阔的社会背景与艺术氛围,并且隐寄了百二十回文本之后“情缘尚未完结”人物的最终命运[敬请参阅《木居士解证》一文],更营造了一个浩渺无垠的艺术境界。
[4]秦可卿在前十二回来去匆匆,就如第111回她自己所说,她悬梁自尽也是为了“引这些痴情怨女早早归入情司”,以至于宁荣府“树倒猢狲散”的最终悲剧。除此之外,秦可卿死后的风光大葬,不仅聚焦折射出了宁荣府当年烈火烹油之繁华,而且还回光返照出宁荣府百年赫赫扬扬之盛况。因此秦可卿这一“意象”的塑造,作者的立意本旨并不在她本身,正所谓“境生于象外”。如果对秦可卿这个“意象”的鉴赏,一味津津于“爬灰”、“养小叔子”之类探究甚或乐此不疲,久而久之真有可能养就“意淫”之癖!
《红楼梦》处处是诗,《红楼梦》本就是诗!读《红楼梦》要有诗人一般的心态,才能步入这座宏伟的艺术殿堂。《红楼梦》不仅是中国古代文学小说史上的最高峰,也是中国古代文化的百科全书。可以预见,对《红楼梦》文学创作理论之提炼总结,从而指导新时期民族文化复兴之文学实践,必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也必然成就惊天之伟业,不朽之盛事!
——皇甫苼辛丑雨水[初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