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督导检查江西钢厂:操作室竟设在铁水吊运影响范围内
近期,国务院安委会派出16个督导检查组陆续奔赴全国各地,对15个重点行业领域进行督导检查。记者跟随第六督导检查组来到江西省,在九江和新余两市,直击督导检查钢铁企业的全过程。
此次督导检查发现的部分重大隐患,是企业在自查自改以后依然存在的。“花那么大的精力,整改完仍不合规。”督导检查组专家说。
对于这种情况,在督导检查组专家看来,有些企业的安全技术和人才还是较为薄弱,应急管理部现在推行的这种“执法+专家”的服务模式刚好能弥补这方面的不足。
国务院安委会第六督导检查组来到江西省,对两家钢铁企业进行督导检查
安全隐患1
倒罐站操作室位置不合理需整改
督导检查组来到位于九江市的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下称九钢公司),这是一家年产钢材550万吨的钢铁联合企业,员工近6000人。
督导检查组分别查阅了企业工贸行业专项整治落实情况的台账资料、对相关人员谈心谈话,并现场检查了炼铁、炼钢等生产单元和煤气柜区域。
记者跟随督导检查组来到了炼钢厂。督导检查组到每层工作平台进行检查,一路检查下来,位于铁水倒罐站的一个看似十分普通的二层建筑引起了专家的注意。
炼钢厂西区铁水倒罐站的操作间外,起重机正在吊运铁水罐
推开二层房门,两名工人正坐在操作台前,还有几名工人坐在地上休息,见到有人进来,一屋子的工人都站了起来。
随后,督导检查组要求检查一层上锁的房间。在等待工作人员取钥匙的时候,一位督导检查组成员感叹,“我刚才数了一下,7个人,要是出事,后果难以想象”。
这个建筑是炼钢厂西区铁水倒罐站的操作间,操作间外,起重机正在吊运铁水罐。2007年,北方一家特钢厂装有30吨钢水的钢包坠落在地,上千度高温的钢水流入吊车行车线路下方的会议室,造成正在交接班的32人死亡。
2020年应急管理部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部署开展了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钢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列入了这类重大隐患:“操作室、会议室、交接班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铁水、钢水和液渣吊运影响的范围内。”
“如果在这个范围内设置了(房间),若罐子发生泄漏,或倾覆落下来的时候,可能对操作人员造成伤害。”督导检查组专家解释。
督导检查组专家反复确认操作室所处位置,最终认定其主结构墙与铁水吊运通道存在一米左右的交叉,属重大隐患。
督导检查组专家现场测量操作室与铁水吊运通道之间的距离
“现在把握的尺度就是操作室、会议室、交接班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不能设置在吊运跨的两侧立柱以内,必须完全分隔出来。”督导检查组专家说。此外,督导检查组还发现炼钢厂东区的钢水罐热修工位也存在重大隐患,过跨车的部分车体位于钢水吊运影响范围内。
九钢公司两处不同的过跨车,其所处位置均与钢水吊运影响范围存在交叉
安全隐患2
一氧化碳报警器位置不合理难起效
次日,督导检查组赶往200多公里外,位于新余市的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新钢公司)。其官网显示,该公司2019年产钢942万吨,员工2.31万人,业务覆盖矿石采选、钢铁冶炼、钢材轧制、延伸加工等环节。
这次,记者跟随督导检查组来到煤气柜区域和炼铁厂。
在炼铁和炼钢过程中,煤气是一种常见的副产品,在不同的生产工序,会产生高炉煤气、转炉煤气等,如果储存、运输和使用中不慎发生泄漏,会造成人员一氧化碳中毒。
也正因此,企业需要在煤气区域中,人员较集中的地方及可能发生煤气泄漏、聚集的场所,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这也是“钢8条”明确规定的检查重点。
在检查完煤气柜区域后,督导检查组抽查炼铁厂的十号高炉。顺着楼道,一行人来到了高炉主控室。
“这里怎么没有安装固定式一氧化碳报警器啊?”专家寻了一圈,向主控室的工作人员问道。
“有的,有的。”
随着工作人员的指引,督导检查组在空调柜机旁边的角落看到了一台固定式一氧化碳报警器。
“安装在这个位置,效果可能不会太明显。”专家转身指向空调柜机对面和左侧的两扇通往高炉的门,“煤气要过来,从那边过来,应该安装在煤气来的方向,只要有煤气就报警。”
固定式一氧化碳报警器安装位置不合理,存在安全隐患
督导检查组上到高炉本体各层平台,逐层检查是否设置了固定式一氧化碳报警器。与主控室存在的问题相似,高炉上虽然对照“钢8条”的要求设置了报警器,但部分报警器的位置并不理想。有的报警器正处风口,一阵风过来,测得的数值显然会低于实际情况。
“不太合理,还需要优化。”督导检查组专家建议,“最好在人员上下必经的楼梯口安装。”
值得一提的是,在新钢公司也存在与九钢公司类似的问题,一个职工休息室设置在液渣吊运影响范围内。
应对举措
“执法+专家”式服务帮助企业辨识隐患、加强整改
在检查后的反馈交流会上,督导检查组分别向两家企业反馈了重大隐患,并对合规但还需优化之处给出了整改建议。“我们照单全收,立刻组织整改。”两家企业负责人表态。
应急管理部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督促属地应急管理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求企业坚决整改到位,不能打折扣。
截至发稿时,督导检查组在2家企业发现的4条重大隐患中3条已完成整改,剩余的1条将在今年10月22日前整改到位。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督导检查发现的部分重大隐患,是企业在自查自改以后依然存在的。“花那么大的精力,整改完仍不合规。”督导检查组专家说。
对于这种情况,在督导检查组专家看来,有些企业的安全技术和人才还是较为薄弱,应急管理部现在推行的这种“执法+专家”的服务模式刚好能弥补这方面的不足,一方面帮助企业找到真正的隐患,另一方面对企业整改提出建议,帮助企业经济高效地完成整改,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同时,在向企业反馈时,应急管理部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处长侯茜谈到,按照工贸行业专项整治要求,企业需要对照25项执法检查重点事项全面自查。地方监管部门应逐企逐项逐设备全覆盖检查,确保到明年年底,企业全面消除这25类隐患。
中国应急管理报 新媒体中心 编辑:康雯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