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一村民宰杀自家生猪,被罚近2000元!
行政处罚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王某某
行政相对人类别:自然人
证件类型(自然人):身份证
证件号码(自然人):3408281978****0115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岳农(屠宰)罚〔2021〕4 号
违法行为类型:依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罚款金额(万元):0.16926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29400
处罚决定日期:2021-7-12
处罚机关:岳西县农业农村局
这一处罚,引得网友议论纷纷:
“从0开始^o^”:打破了华夏几千年的传统案例!不知道该怎么评!
“祥云十里,春风八面”:我想杀几只鸡补补身体,不知道到哪个部去办理定点手续?
“天蓝蓝”:如果既然发生,应该普法,执法部门应该人性化处理,对现有肉类封存,让检疫部门取样检测,如果合格对其加收相应检测费用,对其批评教育,放还封存肉类,必定农民一年的收入才几千块,换位思考!
“乾坤未定 黑马还需继续努力”:老百姓也不容易,有的养两头猪可能是一家一年不小的一笔收入。
“独行者”:第一次听说。
“想念”:那以后自家养的猪咋办啊!不活吃吧。
“哥哥”:哎,这玩意说白了不就是垄断吗?自家养的,还不允许自己杀,几千年都那样杀过来了,不也没事。
“Justin Hoo”:这是给猪报仇了。
“中彩广告18325625177”:都不知道怎么评论。
“休闲娱乐”:这种做法,一下让人接受不了,但子细一想也是对的,在全世界特大防疫期间对食材必须严管是对的,不过应该做全民宣传原后再执法!
“左邻右舍乡村宴席”:小时侯秋天烧草木灰种地,过年杀猪,何其热闹,多么和皆,如今这些都是犯法的了!
“余某人!”:无害化处理是不是吃到肚子里面啊!
“生态散养鸡”:在自家可以杀猪吗?
“群贤毕至”:法规宣传了吗?
“鋒和日俐”:估计以后自家养的鸡鸭鹅都不能自家杀了。
来源:宾曰语云(ID:Lzkj328)综合自岳西县农业农村局、微信朋友圈、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