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与财产犯罪在认定方法上有很大不同
财产犯罪往往是针对物权和占有的犯罪,由于我国刑法不像国外那样规定什么二项犯罪,因此财产犯罪几乎都不包括对债权的犯罪,例如,针对财产性利益的犯罪,认定的都很少见。财产犯罪也都是一些自然犯。
经济犯罪有别于财产犯罪。经济活动是逐利的,这是其本质,无利不起早。如果对经济犯罪的认定,只着眼于牟利目的的表面,很可能就会错误入罪。因此,对经济犯罪的本质就得再多想一步。
那么经济犯罪的本质是什么呢?其本质是对经济秩序的攻击。如果某项经济行为攻击了或破坏了经济秩序,那么就很有可能涉嫌犯罪,至于牟利与否,那一般都是表相。而经济秩序大都通过其他单行法律予以规定,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经济犯罪大多数是行政犯或者法定犯。
明白了这一点,对于财产犯罪和经济犯罪的认定会有启发。例如,对于财产犯罪的认定,刑法具有独立性,不必考虑其他单行法。而对经济犯罪的认定就大不一样,如果其他单行法认为某经济行为合法,那就一定不涉嫌犯罪,不能认为,民事归民事,刑法归刑法。
例如,对租车诈骗,是定合同诈骗呢,还是定诈骗呢?对股权转让涉及土地使用权的,是构成犯罪还是不构成?这些都涉及到是否构成经济犯罪的判断,是否系攻击了经济秩序,如果没有,可能否要慎重。
结语
经济犯罪是攻击经济秩序的犯罪,一般都是行政犯或法定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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