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海钩沉|福建别称“獭”之谜
福建别称“闽”,几乎家喻户晓。然而,如果说福建又别称“獭”,肯定会有人感到疑惑。一个堂堂的省份,怎么会用一种小动物来作别称?
事实上,福建曾有过“獭”的别称,确是有历史文献记录。据清末福州名人郭白阳《竹间续话》卷二记载:李文凤《月山丛谈》称,“天下十三省,俗皆有号,福建曰'獭’,不知所据”。
民国十年(1921年)版《中国人名大辞典》记载:“李文凤,明朝宜山人(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字廷仪。明嘉靖(1522-1566年)进士,官至云南省按察司佥事。以疾归,性简亮,博知书传,著有《月山丛谈》《越峤书》。”这说明郭白阳在《竹间续话》中所记载的李文凤实有其人,且是位清官。他在《月山丛谈》中提到福建别称“獭”。至于为何别称“獭”,可究其因。
首先是《月山丛谈》的记载,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历史信息,即福建别称“獭”,始见于明代,已有四百多年之久;其次,福建人在山则“崇蛇”,在水则“崇獭”,獭被人视为一种神奇的动物;其三,獭在福建的分布面非常广,在海边有海獭,在江里有水獭,在陆上有旱獭,为其他省所罕见。
早在八百多年前的宋代,曾任福州太守的梁克家在他编写的《三山志》卷二十四中,就有关于福州獭的记载:“獭,水兽也。似狸毛细,入水不濡。主鱼鲠不下者,取其足,项下爬之即愈。”可见獭可以治鱼鲠。
屏南县是福建山区县,既没有大江大河,又没有池塘湖泊,只有山间溪流,然而却有水獭。据清代光绪《屏南县志》记载,该县有专门捕獭为生的“专业户”:“獭,似狐而小,青黑色,水居食鱼,柔可作衣,官洋有人捕獭为业者。”
在闽西山区清流县,《清流县志》“物产志”中有该县关于獭的记载:“一名水狗,毛着水不濡,当地人取皮作'风领’(等于现代的围巾),可御风寒。”
在永安县山区里,溪涧洞穴也产獭,当地人取其毛作袖子。闽侯县与永泰县把水獭列为野生动物资源,与虎、豹、鹿、野猪等同列为哺乳类,这是因为獭是一种两栖动物。沙县人还把獭列为当地土特产。
长乐港口多,盛产鱼类,所以獭也多。据《长乐县志》卷十“物产类”记载:“獭,肤如伏翼,水居食鱼。孟春,取鲤鱼于水裔,四方陈之,进而弗食,谓之祭鱼。”
闽东山区也盛产獭,属于陆獭,生活在陆地上的溪涧洞穴里。
《宁化县志》“土产志”里记载:“獭穴知水。”意思是獭会预知水汛涨落,所以獭穴往往筑巢在水石会淹的地方。又记:“诸畜肝叶,皆有定数,独獭的肝月一叶,十二月十二叶。吴主孙和,尝醉舞如意,误伤其妻邓夫人颊,血流啼号,以百金求獭髓,杂玉与琥珀为膏,敷之遂痊。”可见獭可以治病。
由上可见,福建从闽北到闽南,从闽东到闽西,从山区到沿海的广大地方,都普遍有獭。既有水獭,又有海獭与旱獭。所以李文凤在《月山丛谈》中把福建别称为“獭”颇有道理。
原载:福州晚报 闽海神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