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虐童事件频发:“家务事”不是犯罪的遮羞布
文丨崔桂忠
家庭,绝不是法律的空白地带;虐童,更不是简简单单的“家务事”。
近日,广东一7岁男童因烟头烫伤致满身伤疤,双手感染坏死面临截肢。据男童叔叔转述孩子的话说,伤痕是其父亲虐待造成的,“经常打他、骂他”。目前,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男童父亲被警方控制;当地妇联也已介入处理。
此前,据媒体报道,辽宁抚顺6岁女孩童童(化名)在今年2月到5月期间,多次遭生母及其男友残忍虐待,包括热水浇头、钳子拔牙、打火机烧嘴、钢针扎腿、喂猫粮等。女孩全身多处被烫伤、骨折,上嘴唇被烧破。
虎毒不食子,如此残虐伤害亲生儿女,人性何在?网友们纷纷指责亲生父母的恶魔行径,并建议严惩罪犯,甚至有人提出了死刑。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在人们的意识里,父母对子女的爱可以抵挡住世间任何风雨。所以每有家长虐童的事件发生,人们总是觉得不可思议,怎么会有父母下得了如此狠手?
近年来,类似的儿童受虐案件多次见诸舆论场,公众莫不义愤填膺。问题是,父母虐童,往往被当成“家务事”,很少有人过问,更不用说法律追究了。
众所周知,类似父母、亲人的虐童恶行,往往发生在私密的家庭空间,外人往往难以一窥其中的真实状况。如果作恶者善于伪装的话,外人很容易被蒙蔽。每一个被虐待的孩子背后,都有一个情绪失控的家长。
在中国传统教育观念里,一直存在“棍棒底下出孝子”的陈旧思想,这使得太多父母认为打骂自己的孩子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甚至旁观者也习以为常。人们常说:人家打也是打的自己孩子。
其实,家庭暴力带来的伤害,远不止于身体上可见的伤痕。一份研究表明,童年的暴力影响会造成80%的儿童出现难以平复的心理障碍。被虐待着长大的孩子,自残轻生的几率会更大。而这种阴影也会在其漫长的人生中被无限放大,甚至埋下暴力犯罪的种子。棍棒之下打不出一个孝子,只会增加一个伤心的孩子。
孩子并不是谁的私有财产,他们在家庭中属于弱势群体,最需要全方位的保护,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名义对儿童施加侵害,哪怕是最亲近的父母也不行!把各种残忍的手段施加在毫无反抗能力的孩子身上,逃不过社会舆论的谴责,更于法难容!
2015年实施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也明确要求:“学校、医院、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发现未成年人受到监护侵害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举报。”
今年5月,教育部、公安部等多部门发布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更进一步规定,国家公职人员以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教育、医疗、儿童福利机构等工作人员,发现有虐待孩子等情形,有主动报告的义务。
不过,相关的法律规定并没有在现实中真正落地,虐童事件虽然不断发生,但很少是因为第三人的主动报告而曝光的。
虐童当然是可怕的,但更可怕的,是社会对于虐童恶行毫无防备之心,是相关的防范体系形同虚设。法律要“有力”,要有强制报告制度;社会要“有力”,随时为孩子提供帮助。不管是公职人员、老师、医生,还是邻居、路人,看到疑似虐待,请主动报警。让执行强制报告制度成为惯例,成为民风民俗,这是值得努力的方向。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家庭的梦想,关系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宁。因此,社会各方有责任、有义务织牢更周密的防护网,主动承担起保护孩子的责任,避免悲剧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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