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网友一口气问了天津税局个税处关于律师事务所的6个税务问题!

老师们好,我想问几个关于问题:
1、我们有一个普通合伙企业律所。没有雇佣其他人,企业全部人员是合伙人。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们是否不需要申报工薪薪金所得,只申报经营所得?如果是这样,那么我们工薪薪金是零申报还是就不申报?
2、合伙人别处没有工资薪金所得,只有这一种经营所得,那么经营所得是否可以扣每月5000及单位承担的保险部分(三险一金)及专项附加?
3、经营所得交个税后,有收益留存企业,再分配时,是否免个人所得税?
4、有合伙人退出里,收回投资款,是否免个税?
来源: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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