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速读 | ESG发展史之萌芽期
本文节选自王大地、黄洁主编《ESG理论与实践》(经济管理出版社)一书
20世纪九十年代,全球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引发各国对可持续发展的关注,社会、经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成为当时国际社会的核心议题。
1990年,世界上第一个责任投资指数——多米尼400社会指数(Domini 400 Social Index)发布。多米尼400社会指数以社会性与环境性议题为筛选准则,由标准普尔500成分股中400家社会责任评价良好的公司组成。多米尼指数现已更名为MSCI KLD 400社会指数,是首个追踪可持续投资的资本化加权指数,被用来衡量“同类中最好的”企业。该指数不仅为社会责任型投资者提供了一个企业比较基准,其优秀的表现还证明了社会责任投资与投资收益两者并不矛盾,对社会责任投资的发展给予了有力支持。
1992年,联合国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环境与发展会议,这是一场讨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交叉问题的全球峰会。会议提出人类“可持续发展”的新战略和新观念,讨论并通过《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又称地球宪章,规定国际环境与发展的27项基本原则)、《21世纪议程》和《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声明》,签署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生物多样性公约》。会议倡导人类应该变革现有的生活和消费模式,人与自然应当和谐统一,人类之间应当和平共处。
1994年,全球可持续投资基金数量达到26只,资产约为19亿美元。1997年,环境责任经济联盟(CERES)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共同成立了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简称GRI)。该组织致力于推动企业自愿进行信息披露,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同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COP3)制定了《京都议定书》。《京都议定书》的目标是“将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含量稳定在一个适当的水平,以保证生态系统的平滑适应、食物的安全生产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中国于1998年5月29日签署《京都议定书》,成为第37个签约国。
1999年,时任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在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年会中,首次提出了“全球契约”(Global Compact)的构想。该倡议是一项针对人权、劳工、环境和反腐败问题的联合倡议,所包含的十项原则源于联合国的核心公约和宣言。它呼吁企业将上述十项原则纳入企业战略和业务流程,建立诚信的企业文化,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次年,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正式成立。该组织为企业衡量气候变化、人权和腐败等问题的影响提供指导。目前,该组织已有来自超过160个国家的1万多家企业会员,并发布了4万多份关于企业实现全球契约十项原则的进展报告。
2000年,碳排放信息披露项目(Carbon Disclosure Project,简称CDP)正式成立。这是一家国际非营利机构,主要任务是协助企业和城市披露环境影响信息。CDP的数据库提供了全球大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活动的相关数据,包括企业的减排目标设定、减排激励机制和减排技术运用。数据库涵盖的企业都是各国最具代表性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