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湾窖藏元宝发现记
1972年春的一天上午,麻湾一大队的办公室坐满了县里来的人。有博兴县公安局及其驻龙居公社治安员,有县财政金融局的领导。
带队的对大队支部成员交待情况说,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北镇(原惠民地区现滨州市驻地)人行营业室发现卖元宝的人不少。经观察分析,并已掌握了部分线索,认为卖元宝的人就在麻湾村。可能是地主隐藏下来的元宝,其后人在出手,这是阶级斗争的新动向。现由地区通知博兴后,经县里研究立案,由我们负责这项起元宝工作,请村里配合做好有关人的工作。就是挖地三尺,也要把元宝起走,不达目的,决不收兵。带队的还当场宣布了几条有关保密、安全纪律,随即展开工作。
当时正值“文化大革命”中,运动一个接着一个,再加强大的政治攻势,事情很快就有了眉目,元宝案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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