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分享第1713天】免税农产品发票,税率栏该填什么?
原创 墨子 远程墨子 2019-06-10
墨子税道
【税法正能量分享第1713天】
今天是2019年6月10日,星期一。亲爱的小伙伴们,上午好!一起来,每天分享一个知识点,让身边的人因你而进步!微公益,微力量,动动手一起来转发分享,让更多的人因为你而受益!
问:墨子老师,您好!我们是农产品加工企业,我们收到的农产品发票的税率栏有写着“免税”的,有写着“*”的,也有写着“0”的,究竟哪个是正确的?
答:感谢您的提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免征”是一项优惠政策,4月1日增值税税率调整后,销售农产品的税率为9%。因符合增值税的优惠条件而给予符合条件的销售农产品行为免增值税。不符合条件的仍应按9%税率征税。再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说明零税率是有规定的范围的。如果销售的农产品并非出口,不应当采用零税率。
大家在开具农产品发票是一定要注意,“使用税率”和“优惠政策类型”项要选择“免税”。下面的“享受优惠”项要选择“是”。
综上所述,销售免税农产品发票的税率样应显示“免税”字样才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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