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安大简《诗经》“渚”和“沼”的異文問題

“章黄国学”公众号“安大简《诗经》读书班讨论纪要(四)”一文讨论了安大简《诗经》“渚”和“沼”的異文問題(见下图)。所论逻辑上不够缜密,似皆有未妥之处。

(取自 “章黄国学”公众号“安大简《诗经》读书班讨论纪要(四)”)

另,游帥同志有《讀安大簡<詩經>札記二則 》一文于此略同,不再繁引。

按:余认为“渚”和“沼”的異文問題,有必要结合文字流变来进行研究。

甲、者通旨

蔡家崗戈銘“戈

(愆)

丸之子戉王者旨於賜。”亦有他釋,然“戉王者旨於賜”一致。林澐《越王者旨於賜考》云“鮖與一名,和者旨於賜是聲相通的。……緩言之為者旨於賜,急言之則為師與。”者(魚照)、旨(鐸禪)二字魚鐸陰人對轉,照禪旁紐。

乙、者、渚(魚照)音同

丙、召、沼(宵照)音同

丁、召、旨 易混淆或混用

“旨”字甲骨文中分为两形,1、如

等,陈雄根在《释“旨”》一文中云“'旨’见于第一期甲骨,多作

形,其构型上半部象人”,当然

并不像人,而像“匕”。2、另一种构型上半部象匕。如《续甲骨文编》

,又如《京都大學人文科學研究所藏甲骨文字》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1、 “旨”字后一种字形很容易和“召”字混淆或混用。“召”字如《殷契粹編》

,如《殷虛文字甲編》

,如《殷契佚存》中“召”字作

,又如明義士摹的《殷虛卜辭》中“召”字作

。2、从《说文》中的解释可知,“旨”字后一种字形在后来占了主导地位。而后一种字形在金文中仍有保存,且仍存在与“召”字混淆的可能。如西周早期的匽𥎦旨乍父辛鼎“旨”字作

、匽𥎦旨鼎“旨”字作

,西周晚期的师害簋“召”字

戊、 “渚”和“沼”最早见于战国。

综上所述,可以推断:此处“渚”和“沼”字最初当为“者”和“召”字,者字通旨,而 “旨”字很容易和“召”字混淆或混用。此处安大简的“沼”字当即“渚”字混讹而传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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