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二史考异》“摶心辑志”之俗本误因之推断(修改版)
《廿二史考异》卷一“摶心辑志”条云:索隐云:“摶,古'專’字。《左傳》云:如琴之專壹。” “摶”当作“嫥”。《说文》“嫥,壹也。”俗本“摶”作“搏”,尤误。
按:
甲、索隐原文为“《左傳》云:如琴之摶壹。”非“如琴之專壹”。唯今本《左傳・昭公二十二年》作“若琴瑟之專壹”。
乙、“嫥”字不见于先秦出土文献,人多疑其为汉代人所造。马叙伦先生《说文解字六书疏证》云“嫥训懿者。懿古训美。五音集韵。嫥。媺也。媺亦美之转注字。”实则"摶"通“專”无借于“嫥”。
丙、钱大昕《廿二史考异》为辨伪存真之作,于谬误皆作分析辨别,其“俗本'摶’作'搏’,尤误”一句显见钱氏以“ '摶’作'搏’ ”为无知者之误。然其误实有因由。
下面就乙、丙两条辨析如下:
一、音训
1、 “專”(元照)、"摶"(元定)通
叠韵,定照准旁纽,朱駿聲《説文通訓定聲》云“摶,叚借为嫥。”
《管子・内業》云“一意摶心,耳目不淫,雖遠若近。”摶心,即専心。《商君書·賞刑》云“所謂壹賞者,利禄官爵摶出於兵,無有異施也。”《吕氏春秋・適音》云“不收則不摶,不摶則怒。”注“不摶,人不專一也,故惑怒也。”《吕氏春秋・論威》又云“并氣專精,心無有慮,目無有視,耳無有聞,一諸武而已矣。”《御覽》二七一作“摶精”。《韓詩外傳》云“好一則摶,摶則精”。
《老子》云“專氣致柔,能嬰兒乎?”馬王堆帛書《老子・道篇》作“槫氣”,“槫”即“摶”。(“槫”、“摶”二字,《战国纵横家书》云“槫三国之兵”,《史記・田敬仲完世家》作“摶三國之兵"。《楚辭・九章・橘頌》云“曾枝剡棘,圜果摶兮”,洪兴祖《楚辞考异 》云“摶一作槫”。《容成子》云“槫精”, 即“摶精”。毛先生《汉魏六朝碑刻异体字研究》云“受趋简原则的制约,'扌’变'木’的用例比较少。”毛先生这种观点在秦汉简帛中则不是很明显,其中与手相关的部首“又”作“寸”、作“攴”、“殳”作“攴”是常见的,而“扌”虽有作“攴”的,如“損”,则不常见,而'扌’变'木’的如
(张家山汉简《引书》)、
(马王堆《引书》)亦与'木’变'扌’的情况基本相当。另,银雀山《尉缭子》云“以槫勝”,“槫”即“專”。)银雀山《孙子兵法・九地》“凡為客,深則槫”,“槫”即“專”。
2、“專”通“團”
叠韵,朱駿聲《説文通訓定聲》云“專借爲團。”
《周禮・地官・大司徒》“三曰丘陵其動物宜羽物,其植物宜覈物,其民專而長”,注云“專,圜也。”《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質文》云“至湯,體長專,小足,左扁而右便。”《漢書・五行志下之上》云“蜺再重,赤而專,至衝旱。”注云“專,團也。”
3、“團”、“摶”通
双声叠韵,朱駿聲《説文通訓定聲》云“團,叚借爲摶”,又云“摶,叚借为團”。
《楚辭・九章・橘頌》云“曾枝剡棘,圜果摶兮”,注云“摶,圜也。”《周禮・考工記・梓人》云“小首而長,摶身而鴻。”注云“摶,圜也。”崔寔《四民月令》云“齊人呼寒食爲冷節,以麯爲蒸餅樣,團棗附之,名曰棗糕。”鮑照《鮑參軍集・傷逝賦》云“露團秋槿,風卷寒蘿。”《文選・應詔觀北湖田收》云“陽氣團精氣,陰谷曳寒煙。”江淹《江文通集・悼室人十首》云“階前水光裂,樹上雪花團。”
二、字形
“搏”字和“摶”字从写法看,有时是一样的。这种一样的情况的出现,主要和“專”字的省写有关。
1、“搏”字,漢虎步搜捕司馬印作
,永安二年的元恩墓志作
,武平二年的徐显秀墓志作
。
2、“摶”字,正始元年元龙墓志作
,延昌二年元顯儁墓志作
,正光三年卢令媛墓志作
,孝昌二年公孙猗墓志作
,孝昌三年元固墓志作
。
3、“專”字,景明三年李伯钦墓志作
,正光五年元璨墓志作
,建义元年元讞墓志作
,兴和三年元鷙墓志作
,清河四年元洪敬墓志作
。
可见“摶”即“專”字,与“嫥”无关。俗本“摶”作“搏”,当因二字字形一致而混讹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