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 | 贾康:如何平稳度过“去产能”的阵痛期
必须做好经历阵痛的准备
改革开放走了三十几年,所带来的“生产力解放“摆在眼前,确实已经形成了超常规发展,但是新阶段、新常态来了——经济增长速度不可回避地会在进入中等收入阶段之后下台阶,而其后跟着的追求却是增长质量要上台阶,在这个“中高速”表面现象往下演变的同时,要着力于打造发展质量的“升级版”,以结构优化对接尽可能长久的升级版的中高速增长平台,这是供给侧改革的实际追求。
在这样的阶段转变中,怎样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呢?整个思路是必须抓住创新的“问题导向”,并托住底线。我认为底线就是运行状态为年均GDP增速在6.52%以上,在未来的“十三五”期间不能击穿这个速度底线。只要不击穿这个底线,增长质量升级版的打造就是问题的关键,而抓住这个升级版打造的真问题,是它的结构优化问题必须解决。靠什么样的机制去解决结构优化的问题呢?大家都关注的落后、过剩产能,怎么把它挤出去?科技创新潜力的释放,依靠什么来实现?我把它理解为打造升级版过程中以制度创新为龙头、带来各种各样的物质生产力要素能够实现潜力释放,而形成一个新的混合动力体系的问题。
如何在创新中继往开来,追求结构优化、打造升级版、形成发展后劲去对接现代化的目标,再往下说实际上就是资源配置机制里必须处理好有效市场怎么充分起作用,怎样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应注意这几年决策层反复强调的:只要经济运行在可接受的区间之内,绝不贸然启动大规模经济刺激计划,就是“让市场充分起作用”。市场充分起作用就必然带来地方政府和企业层面的阵痛,正如“权威人士”所强调的,一定要以这种思想准备来经历阵痛期。这个阵痛期里如果能有大致的市场公平竞争中的优胜劣汰,所谓的过剩产能、僵尸企业应该能够被淘汰出局。但是怎么掌握好这个阵痛期,不让各种矛盾越过临界点,不要出现经济问题的社会化、政治化,是非常敏感复杂的一种掌控。
财政应发力降低阵痛
从财税政策上看有没有一些措施能够降低阵痛?我认为首先是要打造一个在改革中能够从全局上推进理顺比价关系和价格形成机制的配套改革。有了这个配套改革,在市场充分起作用的过程中,“去产能”才可形成内在的合理性。
现在市场上已观察到很明显的阵痛特征,但是在基础资源产品、能源产品比价关系和价格形成机制没有符合市场经济客观要求的情况下,哪怕竞争显得再激烈一点儿,也未必是真正符合长远发展的优胜劣汰过程。
比如能源这个视角。十几年前关于电力改革时称为“五号文件”的要求里,最实质性的问题,就是在整个电力网的前后两端跟市场对接:在电的生产环节承认它的商品属性,跟市场对接才能产生选择性、竞争性,当时给出的表述叫“竞价入网”机制。在这一端和市场对接,到最后面对所有的企业、千家万户的居民时,实现输配分离,引入服务外包等等的竞争机制。
这件事情十几年前就明确提出过,如今几乎还寸步未动。只做了厂网分开,主辅分离,新建了很多大楼,新提了很多高管,新配了很多专车。这些相对容易的事情办完了,但改革应有的正面效应却没产生多少,这是个带点儿荒唐意味的局面。
所以,我现在比较寄希望于新的明确的电力改革要求,以及推进整个基础资源和能源产品价格改革的要求。新一轮改革应该成为与价税财联动的改革,税收在其中要成为基础能源产品的比价关系和价格形成机制里的法定因子。比如说资源税由从量变从价,长期趋势是跟着市场水涨船高。这样一个税收因子又是通过规范的程序而可调。政府在其中需要校正自己的定位和职能发挥的方式,做好“有为”、“有限”、有节制。对事不对人,你不用跑到我这儿来拉关系,是大家在阳光化环境下一起说清楚怎么走立法程序,使这个由税法规定的税种更合乎改革的内在要求。
上述目标完成后,剩下的就是让比价关系和价格形成机制形成一种内生、长远、全面覆盖的结构优化的压力和动力。大家在整个产业链上感受到物质利益导向下,要通过竞争千方百计节能降耗,开发有利于节能降耗的工艺、技术和产品。这样一来,在竞争中不能经受这种新的市场化利益参数约束的那些主体,就会被淘汰出局,淘汰的就是所谓的落后产能与过剩产能。
这时财政要做的,就是解决这个过程中被淘汰出去的企业人员的安置、再就业培训等等问题。中央财政要牵头,各级财政合在一起来健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合理的社会保障体系也不是政府自己单打独斗,而要把所有可用机制结合在一起。政府至少必须承担缺口补贴,做好战略储备,使这个体系可持续。
还有,如果经济参数传导到最终消费品,使水更贵了,电更贵了,较多包含基础能源、资源产品的物品更贵了,政府必须及时、适当、力求精准地提高低保标准,向社会公众说清楚,让他们能理解和接受。具体标准掌握上是使最低收入阶层的实际生活水平不下降。而中等收入阶层以上的那些社会成员,会适应这种变化,调整自己的消费习惯,让整个社会趋向于更加绿色、低碳发展的轨道。
如果价、税等经济参数在产业链传导过程中引出的兼并重组、破产倒闭的人员分流问题,以及最终消费品价格变动问题,能处理得相对平缓,维持了基本的社会和谐,我觉得政府的任务大致上就完成了。剩下的事靠市场去解决和优化。政府掌握好对企业、对居民的上述要领,就是尽责了,具体表现是财政要发力落实。供给侧理性管理所关联的“去产能”最主要的事情之一,需要从这里抓起。
(原文刊载于《环球时报》2016年8月26日)
贾 康 介 绍
现任全国政协委员、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中国财政学会顾问,中国财政学会PPP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成本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上海市人民政府特聘专家,福建省、安徽省、甘肃省人民政府顾问,西藏自治区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咨询委员,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国家行政学院、南开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安徽大学、天津财经大学、江西财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广东商学院、首都经贸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特聘教授。1995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997年被评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高层次学术带头人。1988年曾入选亨氏基金项目,赴美国匹兹堡大学做访问学者一年。多次参加国家经济政策制订的研究工作和主持或参加国内外多项课题,撰写和出版多部专著和数百篇论文、数千篇财经文稿。多次受朱镕基、温家宝、胡锦涛和李克强等中央领导同志之邀座谈经济工作(被媒体称之为“中南海问策”)。担任2010年1月8日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财税体制改革”专题的讲解人之一。孙冶方经济学奖、黄达—蒙代尔经济学奖和中国软科学大奖获得者。国家“十一五”、“十二五”和“十三五”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曾长期担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2013年,主编《新供给:经济学理论的中国创新》,发起成立“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和“新供给经济学50人论坛”(任首任院长、秘书长),致力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智库和跨界、跨部门学术交流平台。2015年出版《新供给经济学》专著(与苏京春博士合作);2016年出版《供给侧改革:新供给简明读本》(与苏京春博士合作)、《供给侧改革十讲》、《中国的坎: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与苏京春博士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