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猛 丨 观念史与社会学:经典重读与社会学研究传统的重建

作者:李猛

转自:系统论与思想史(ID:Axis-civilization)

来源:《社会理论论坛》1998年总第5期


社会学理论的危机
  早在八十年代中期,就有一些颇富远见的学者指出,社会学理论正在面临一场重大的危机(例如Luhmann 1995)。对“危机”这个词早已习以为常的当代学者,面对哈贝马斯、吉登斯 、亚历山大这些宏大理论(grand theory)的新尝试,面对整个社会理论界所谓“理论狂欢化”的盛况,似乎无意严肃对待这种诊断。进入九十年代,社会理论界好象不再那么乐观了,愈来愈多的学者开始注意到,尽管有关社会理论的著作在数量上继续迅速增长,愈来愈多 的问题被纳入到社会理论的考察范围,从身体到旅游,从欲望、消费、城市到认同、历史、全球社会,几乎很难有什么问题可以逃过社会理论无所不在的目光,但这种“理论狂欢化” 的热潮似乎越来越象是一种“理论的通货膨胀”。在社会理论的学术市场中,不断有新的产 品摆上货架,对理论的需求也达到前所未有的兴旺程度,社会理论著作成为研究语言、文学 、艺术、历史乃至医学、法律的学者的必读文献。但与此同时,在社会理论的主要“工厂”――社会学界中,不仅社会理论与经验研究之间的鸿沟日渐扩大,社会理论著作本身的洞察力和启发性也逐渐衰竭,许多表面上探讨截然不同问题的论著,无需仔细研究它的内容,单单目录和文献就足以让人发现其中充斥着各种社会理论的陈词滥调,在时髦的学术术语的装 饰背后,真正具有建设性的观念或方法寥寥无几。许多在八十年代对社会理论的新观念趋之 若鹜的人,最早感到了厌倦。社会理论似乎和整个全球文化一样,在九十年代的最后时刻到 来之前,就已经身不由己地步入了所谓“世纪末”的状态(Alexander 1995)。
  造成这场危机的根源可能是多方面的。所谓“后现代主义”的思潮直接质疑了社会学思考的可能性。在倡导“后现代主义”的学者看来,与“现代性”有着密切关联的社会学,它的基本前提和主要观念,都不免打上了浓重的“现代性”色彩,在这个“后现代”的时代多少有些不合时宜。社会学背后的“启蒙理念”,不仅包含了“立法者”高高在上的独断观念,而 且和现代社会中的各种权力关系(无论是所谓西方对东方世界的殖民,还是所谓男性对女性的符号压迫)有着或明或暗的关联。进而在某些极端主义者的笔下,社会理论的终结,即使不是一个现实的描述,也至少是一种信心十足的预测(参见Seidman 1994)。与此相关,尽管八十年代以来法国理论的兴起,为当代社会理论带来它迫切需要的理论灵感,但英语学界 匆忙服用的这剂法国新药,长远来看,也许不过是一种饮鸠止渴的尝试。许多法国理论,就其分析宗旨和理论取向而言,借用多泽洛的说法,是一种“反社会学”(antisociology, Donzelot 1977)。尤其是近来在英美学界影响颇大的福柯、拉康、德勒兹、加塔里、德里达 、利奥塔,甚至出身社会学家的布希亚,对他们的学说的“使用”往往在迅速凝固为一种新的学术教条的同时,也悄悄地瓦解社会学研究传统的主流观念。
  跨学科的研究趋势,并没有象许多人预想的那样拯救丧失社会学想象力的社会理论。历史社会学(或带有社会科学问题取向的历史学,如年鉴学派、《过去与现在》等)、文化研究、女性研究,这些自70年代逐渐发展起来的跨学科趋势,尽管给经验社会研究提供了超越机械 化(或“机器化”――计算机化)的实证主义经验主义与崇拜“直接性”、采用非政治化的直觉概念的人文主义之间二元对立的新方法和新思路,但从社会理论本身看,直到近来年来这些研究还很少真正改变社会理论的基本观念,也没有动摇社会学研究传统的背景设定。例如,就历史研究而言,无论在社会学中,还是历史学中,带有跨学科取向的研究产生了最为丰富的成果,社会科学与历史学之间的对话大概是本世纪下半叶最有成果的部分之一了。但无论历史学中对历史理论的探讨,还是社会学中社会理论的构建,几乎没有受到这些发展的影响,也很少充分地考虑这些具体研究的真正意义,因此,在所谓以社会学为代表的所谓“社会科学”和历史学之间的“普遍化-区域化”(universalizing-sectorialazing)的二元对立格局(Wallerstein 1991:192),根本没有受到触动。而在文化研究和女性研究这些当前最受瞩目的领域中,问题就更为严重,一些富有启发性的理念,几乎在几年之内就会经历无数次教条主义的操作,迅速变成丧失真正意义,只具有维持学科沟通功能的陈词滥调(Zijderfeld 1979)。
  不过,危机的症候,除了上述这些因素,以及社会理论本身的各种学术制度方面的缺陷之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社会理论想象力的衰竭。而这一衰竭要追溯到本世纪的哲学遗产和六十年代社会理论的多元化浪潮。事实上,七、八十年代活跃在世界社会理论舞台的绝大多数学者,其思想资源主要来自三个方面:
  (1)他们的哲学基础在很大程度上是以本世纪初叶(尤其是两次大战之间)的哲学革命为背景,利用维特根斯坦 、胡塞尔 、实用主义 ,或形式主义 和新认识论(科学哲学),力图超越以康德哲学和黑格尔哲学为主要背景的经典社会理论。正是基于这些新的哲学观念,他们建构了新的社会本体论(Giddens 1976),社会学认识论(Bourdieu,Chamboredon and Passeron 1991)或后实证主义的,新的社会学方法论(Alexander 1980)。
  (2)他们建构社会理论的基本理论素材来自20、30年代开始形成的多元社会理论传统。这些理论传统,尽管在战后初期一度受到美国社会学主流理论的遮蔽,在世界社会学界并没有赢得充分的重视 。到了60年代,首先在美国,所谓“帕森斯-默顿-拉扎斯菲尔德” 的主流共识体制受到了来自各方的攻击,由此开始了许多新的社会学理论尝试。同时,欧洲大陆的社会理论界也逐渐摆脱了美国社会学的支配地位,具有欧洲风格的理论,如受到解释学、结构主义影响的社会理论逐渐发展起来。正是通过对这些具有多元色彩的理论的综合,才使许多学者得以构建具有宏大取向的理论。这些理论家本身的折衷色彩(例如吉登斯和哈贝马斯就是典型的例子)突出地体现了他们理论来源的多元性(当然,也蕴含某种潜在的不相容)。
  (3)就理论的经验动力而言,正像经典理论是对现代性的发展做出的反应一样(例如Giddens 1977稍嫌片面的论述),这些当代理论也在很大程度上试图面对冷战时代的意识形态格局进行反思,有所回应。无论是力图在帕森斯的“美国梦”中加入六十年代的批判努力(亚历山大),还是希望通过改造历史唯物主义为批判找到一个新的基础(哈贝马斯),抑或通过批判历史唯物主义和自由主义的社会理论基础来摸索“第三条道路”(吉登斯),这些努力尽管尝试超越冷战的政治现实,但在很大程度上没有改变“自由主义-保守主义-激进主义”这种自法国大革命开始逐渐形成的世界体系的意识形态格局(Wallerstein 1991:第1章) 。尽管不乏对社会理论本身与政治文化、权力-知识体制之间的复杂关联的反省(例如Bauman 1987),但这种反省却很少能将反省的努力与社会理论的改造结合起来。
  我们所谓“社会理论想象力”的衰竭,就体现在社会理论的哲学动力已通过社会理论对二十世纪哲学遗产的消化而逐渐趋于教条化,今天,又有哪个从事社会理论研究的学者不知道“受社会影响的语言,不仅仅反映世界,而且参与构成或者形塑了世界”,“任何经验观察背后都预设了某种理论观念的存在”等等。其次,“社会理论想象力”还表现在作为70年代的理论综合基础的许多多元化理论在被综合理论吸收后,逐渐趋于式微(例如常人方法学和现象学社会学),即使那些以新的形式出现的理论流派,其基本理论观念在社会理论界也不再具有最初出现时的冲击力,很难带动新的理论发展(如新制度主义或理性选择学派);许多并重新挖掘的早期理论传统(如齐美尔、埃利亚斯、本雅明)尽管呈现了相当的活力,但对这些学者思想的讨论始终没有充分进入主流社会理论界,并且经常因为与文化研究等宽泛的领域联系在一起,而变得面目模糊,沦落为一种新的学术“时尚”。第三,冷战的结束,以及围绕后现代主义的争论,使人们对社会理论本身的意义产生了前所未有的怀疑。而社会理论似乎尚无力把握冷战后的政治经济,以及生态、技术方面的诸多变化。
社会学研究传统的构建与具体现实 
  不过,在我看来,要理解社会学理论的这场危机,也许应该追溯社会学理论自身研究传统的构建过程,从中找到隐含的问题和可能的出路。如果我们仔细审视社会理论在今天面临的危机,一个突出的症状就是理论与经验的鸿沟之间在日益扩大。但究竟如何理解这个已经成为老生常谈的现象呢?事实上,这种鸿沟的实质是一个理论问题。具体的说,在科学哲学中,学者们早已对经验研究本身蕴含的理论前提抱有一致,而在社会学界,无论是实证主义的经验研究,还是人文取向(包括人类学方式)的经验研究,所使用的社会理论概念往往是未经系统理论反思的常识性概念,而研究过程中对概念的操作化步骤往往进一步加剧了概念的“去理论化”。这样,这些理论要么在不自觉中沦为社会中流行的实践无意识的“代言人”,要么成为布迪厄所谓“学究观点”这样的理论无意识的傀儡。常人方法学当年对社会学主流研究方式的诊断,今天依然没有过时,这是一种“使现象消失”的研究策略。而相反,在所谓“理论界”中探讨的理论,主要是一些非实质性的方法论、认识论和本体论问题。无论是互动、能动作用和生活世界,还是秩序、结构化和系统,这些概念大都不属于实质理论的范围,因此,对于具体研究的学者来说,它也只具有某种研究引导方面的作用。而由于缺乏与经验现实的对话,社会理论的研究成了某种理论逻辑的争辩,理论争辩本身的现实参照越来越含糊。
  当分析经典社会学理论的思想时,吉登斯尚可以参照现代资本主义的发展来把握马克思、韦伯和涂尔干的不同学说,而他本人在《社会学的核心问题》或《社会的构成》这样的著作中的许多基本理论观念,却缺乏明确的现实参照,即使在涉及经验现实问题时,也是等到基本理论框架一切就绪之后,采用这些经验现实来证明自己理论的效力(例如吉登斯 1998)。但在社会学的各种学术制度(教科书、杂志、学者和图书分类方式等)中,正是这种社会理论的“逻辑学派”树立了标准的理论形象。也就是说,社会学这门韦伯当年倡导的“具体现实的经验科学”(empirical science of concrete reality)无论在理论研究还是经验研究中都远离我们生活的具体现实,从某种意义上讲,社会理论想象力的衰竭,正是这种从现实后退的结果。但果真存在这种后退吗?社会学不正是以其关注现实经验著称的吗?甚至社会学还一度为此受到某些学者的垢病,斥为不具有超越能力的“近视”学科。但事实正是如此,当代社会的许多根本问题往往在社会学理论的核心著作中付之阙如。在社会学家的“默契知识”中,社会学就是研究所谓“社会现象”的学科,而在所谓社会学理论的视野中,存在着许多巨大的盲点,它们被社会学的研究传统视为不属于“社会现象”。可以毫不夸张的说,现代社会几乎所有重要的政治、经济、法律现象,都可能会因为这样或那样的理由被排斥在社会现象之外。所以正如一位学者敏锐地指出,当代的社会学已经成为“没有社会的社会学”(sociology without society, Wolfe 1989)
  但马上会有人告诉我们,事实上,当代社会学的一个重大趋势正是跨学科研究的迅猛发展。法律社会学、政治社会学和经济社会学,如果再加上文化社会学和历史社会学,难道不已经将社会生活的绝大部分重要的领域放在社会学的目光下加以审视吗?但问题在于,当社会学家从所谓社会学的视角来理解政治、经济或法律的时候,他们实际上在努力从中寻找他们习惯的“社会现象”。在他们的眼中,研究现代社会的政治社会学或经济社会学,就是要从中发现政治经济关系中的那些所谓“社会”因素,这意味着人际关系、面对面的互动,或者更“宏观”一些的社会结构。而政治经济关系本身,被视为是属于政治学或经济学的研究范畴,而被“视而不见”的社会学家轻易地抛在了一旁。换句话说,社会学理论和现实之间的距离并不在于他们没有试图去触及这些现实,而在于他们在用自己那套过滤系统来处理现实,而问题恰好出在这套过滤系统上。
  正如阿尔杜塞指出的,实际上,我们的理论并不能真正直接接触那些所谓的“具体现实”,“科学所加工的始终是一般”(1984)。而这种“一般”的生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一再提到的一个学科、流派、思潮自身的研究传统。正是这种研究传统构成了学科特有的问题域、解决问题的传统思路和基本观念,甚至一些最常被使用的概念及其形象。因此,社会理论与经验研究之间的鸿沟,实际上是并非社会学理论有意逃避经验现实,而是因为社会学的研究传统以一种“狭隘”的方式不断地生产一些专供社会学家研究的“经验现实”。
  不论我们是否愿意,帕森斯在社会学理论的研究传统方面的塑造过程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帕森斯之前,尽管在欧洲各国和美国,社会学已经得到了相当程度的发展,但这时候的社会学仍主要带有强烈的地方色彩,不同国家的社会学之间存在巨大的差异。在今天享有社会学经典大师地位的学者中,马克思根本就不会愿意将他自己的学说和他藐视的孔德联系在一起,涂尔干则主要以教育学教授的身份在波尔多和巴黎大学(索邦)教书,只是到了去世前4年,才正式成为社会学的教授,而韦伯尽管参与了德国社会学协会的创立,但最初却是作为研究法律和经济问题的学者出现在德国学界,而他一生也只担任过经济学和政治科学方面的教职。今天,们只是把这些事实看作是社会学不断制度化的过程中的曲折历程,却忽视了其中包含的重要的观念史方面的意涵:
帕森斯:听说我又双叒躺枪了
  首先,社会学最初是脱胎于道德哲学或政治经济学的传统。在19世纪下半期,欧洲新一代的学者对上述的这些传统不尽满意,从而逐渐摆脱这些传统,尝试建立独立分科的社会科学(参见华勒斯坦等 1997,特别是第一章中的历史分析 )。但几乎所有的社会学经典大师,都处于这一学科(discipline)化的过渡阶段,他们的著作、分析方法和基本问题,都体现了这一点。涂尔干尽管通过专门著书讨论社会学学科的特点,以捍卫其独立性,但他最关心的问题,如社会分工和道德教育,却和古典政治经济学家(或更准确地说,道德哲学家)所关心的问题一脉相承。而韦伯的方法论著述直接来自于他与德国国民经济学新老历史学派的对话,尤其是德奥经济学家之间的“方法论之争”。而被冠之以《经济与社会》的名目出版的韦伯遗著,最初本来是为一套所谓“政治经济学手册”(后来被称为“社会经济学大纲”)撰写的手稿。因此,将社会学的研究传统与整个政治经济学或道德哲学的传统斩断,并不会帮助我们理解这个传统的特殊性,反而丧失了这个传统背后的复杂观念依托。
  第二,社会学的经典传统并不是一个传统,而是几个传统。在帕森斯之前,这几个传统之间交流很少,涂尔干评论过斯宾塞和齐美尔的思想,韦伯和涂尔干都曾评论过一些德国学者的著作,美国的芝加哥学派深受齐美尔的影响。但是,真正意义的统一的社会学传统并不存在。不同国家的社会学家并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社会学的“无形学院”。
  但是,面对这样的处境,正是帕森斯借助分析实在论的方式,将经典社会学大师笔下的具体问题抽象成为对所谓霍布斯的秩序问题的理论回答,并通过虚构了一个所谓的“会通”(convergence)说,将异质性的研究传统整合成一个统一的传统,似乎不同学者之间的分歧,只是因为他们(有时)不能全面理解社会秩序或行动体系的问题。
  在帕森斯手中逐渐成形的社会学理论传统,成为这个学科的纪律(discipline),生产了这个学科特有的问题。但在经典传统的帕森斯统一过程中 ,不同传统的地位并不一样。涂尔干的影响更大,这主要体现在帕森斯将涂尔干关注的社会整合和失范问题,成为帕森斯理论的核心问题。但涂尔干本身同样被帕森斯化了,涂尔干具有具体政治意涵的社会分化与整合问题(参见Donzelot 1993的讨论),成为解决抽象的社会秩序问题的“逻辑”思路,从而真正完成了涂尔干的“去道德哲学化”。涂尔干不再是一个从道德哲学背景出发与亚当·斯密辩论社会分工问题的社会学家,而是一个通过批判亚当·斯密的功利主义经济学理论来解决社会整合问题的社会学家。“社会现象”取代了“道德现象”或“政治经济现象”,成为社会学家独有的对象,一种被称为“社会事实”的新抽象。而今天的学者,即使稍费心思去重读经典,也会颇不耐烦地跳过涂尔干著作中对道德问题连篇累牍的论述,在他们已经被学科纪律化的头脑中,这些段落大概是前社会学的残余吧。
  帕森斯对社会学研究传统的塑造,其重要意义也许并不在于它的实质观点,而在于他塑造的社会学理论的基本形象。事实上,当亚历山大称60年代兴起的学者为“反帕森斯主义者”,而非“后帕森斯主义者”(Alexander 1987),至少有一点是正确的,即这些学者心目的理论形象和基本结构与帕森斯没有什么两样。唯一的差别只是填补这些结构的具体内容上的差别而已,看一看霍曼斯、冲突理论或加芬克尔,就知道社会理论的面目在这些帕森斯的反对者手中并没有什么真正的改变。
观念史家洛夫乔伊的代表作《存在巨链》
经典重读:观念史、社会史与社会学理论 
  那么是否有可能重建一个不同的社会学传统呢?如果可能的话,又怎样实现这一点呢?对社会学研究传统的重建与克服社会学理论的危机之间有什么联系呢?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来自我们对社会学学科现状的思考。社会学理论的危机,正如我们所指出的,根源是社会学理论的想象力的丧失,而这种想象力的丧失,其根源正在于我们对身处的“现在”这个具体现实缺乏真正的感受性。理论的想象力与现实的感受性是相互依托的。因此,摆脱社会理论的危机,就要求我们恢复社会学理论的想象力和社会学理论对现实的感受性。但继续按部就班地,循规蹈矩地去从事旧的形式的经验研究,并不能帮助我们实现这一目标。因为社会学既有的研究传统,已经构成了当代理论发展的“认识论障碍”,我们的真正出路也许只能是重建社会学的研究传统,只有做到这一点,我们才能克服社会学理论的危机。
  那么怎样做到这一点呢?我们需要一次理论的迂回。通过经典的重读来构建新的社会学研究传统。正如许多学者已经注意到的,社会学理论的研究传统与经典之间存在密切的关系。而要摆脱现有的社会学研究传统的问题,首先就需要我们重新去阅读社会学的经典。那么什么是社会学的经典呢?
  对于我们来说,首先,社会学的经典研究不应该仅限于那些自称自己为社会学家的学者,自然也无需受到孔德几乎完全出于偶然发明的那个名词的时代限制。这样的做法往往导致我们不能正确地理解一种社会学理论传统。例如,正是因为将孟德斯鸠、卢梭和托克维尔剔除在社会学家之外,法国的社会学传统才被简单地理解为是实证主义和功能主义的化身,而忽视了其中复杂的政治文化意涵(参见Brint 1991)。由于斩断了与德国国民经济学和国家学说的联系,韦伯著作中的诸多方面变得不可理解。因此,对社会学研究传统的研究,一个首要的原则就是,不去划定一个社会学领地的界限,也不打算通过这种研究为学科找到一个更为源远流长的先驱史(许多所谓“社会思想史”的研究往往成为这种社会学“重修族谱”努力的牺牲品),而是要为社会学理论在更广阔的理论空间中寻找它匮乏的理论想象力和经验感受力。
  其次,社会学对其研究传统的研究,不仅仅是社会理论对自身的反思,而且具有更重要的地位。对社会学研究传统的研究,本身就构成了一个实质性的研究领域,而且是社会学研究的核心领域。尽管社会学理论的“逻辑学派”就已经强调社会学经典的“中心地位”(Alexander 1987b),但这些学者从未试图真正将对经典的研究变成一种社会学研究,即运用社会学的视角来看待经典。换句话说,对社会学经典的“重读”意味着要将社会学理论传统中的各种观念、问题、方法与产生这些观念的历史性的权力-知识体制联系在一起思考。社会学理论对自身的关注,正是它的理论现象力的一个重要来源。
  正是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提倡将社会理论的研究与观念史和社会史(历史社会学等)的研究结合起来,克服以往从所谓“社会理论的逻辑”入手,采取抽象方法构建理论的做法。社会学理论传统的重建是为了迈向所谓的“统一科学”吗?
“统一科学”的梦想与现实的知识策略 
  “统一科学”是否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望,而缺乏现实的可能性。问题不仅仅是学术观念上的改变,更涉及到学术制度与研究传统。
  跨学科研究的局限,三种情况:(1)文化研究、女性研究或所谓后殖民研究,不具备相应的研究传统,过于关注所谓的“范式革命”,不停地转用各种新的概念,但因为缺乏基本理念上的张力,而(2)法律社会学、经济社会学、法与经济学等学科,将来自一个专门化学科的研究传统简单地延伸、移植到另一个学科中的对象,而处理的往往是另一个学科的边缘现象。而且无意通过这种转移,来反省原有的研究传统,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也是没有研究传统的学科。(3)各种历史研究。我们建议的知识策略。正是通过将研究传统古典化,来恢复研究传统中的张力,在新的知识起点上,来重构不同学科之间的关系。是否是“统一科学”,尚需时日来判断。   
  在过去的半个世纪中,最有成果的研究是结合社会科学的洞察力进行的历史研究,这些研究超越了传统的叙事史学,提供了一种历时性的社会科学的真正可能性。而社会理论只有通过与这一领域的最重要的成果之间建立联系,才能够真正完成对“狭隘”的研究传统的改造工程。这里指的历史研究,既包括通常所说的对制度、实践的历史研究,也包括对观念和心态的历史研究。我们姑且含糊地称前者为社会史,称后者为观念史。那么,在我们看来,对社会学研究传统的重建,就是要通过借助这两个方面的研究,来重建社会学的理论想象力和经验感受性。经典的重读,并不是“回到”过去,而是针对我们的“现在”。因为只有通过对我们所处的“现在”的谱系学研究,我们才能重建我们的社会学理论传统。这种谱系学研究既要针对制度、实践,也要触及观念和心态。只有当我们真正了解了“现在”的过去,我们才能够重新获得对我们身处的“现在”的理论想象力和经验感受性,因为“现在”的可能性正蕴含在那些没有实现或已被遗忘的“过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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