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突发脑溢血,究竟算不算工伤?

郭玉祥郭师傅今年59岁,在市区一家医院食堂做厨师,医院食堂大家都晓得的,不比一般单位食堂,只针对自己员工,医院食堂还面向病人,所以要忙得多,有时候一旦忙起来了,中午休息当儿,都不得时间回家,只能选择在单位食堂里头歇下神。这块上个月12号下午,郭师傅家家头人突然接到单位电话,说的,你家赶快来人哦,你家老郭在食堂昏过去了!

郭玉祥的儿子:当时我过去的时候,医生问我什么情况,他们单位没有一个人陪同,我过来的时候人全跑掉了。
小郭赶到的时候,得知父亲是突发脑溢血,已经送到市人医的重症监护室里头。虽然人是抢救过来了,但是父亲至今还是昏迷不醒。
郭玉祥的老婆:他上午上班,中午没有回去,就在单位里,他要在单位里休息一会呢。
郭玉祥的家头人说的,郭师傅一大早上班之后就没回过家,发病也是在医院食堂里头。虽然当时人是单位帮忙送到医院的,但是之后看到郭家人来了,公司的人也就都走得了。
郭玉祥的儿子:已经到了重症监护室门口了,我是陪他进去的,后来医生催我缴费了 ,当时我身上也没带那么多钱。从8月12号到目前为止所有的费用都是我家里支付的。
从发病住院到现在,郭师傅看病已经花了近5万块,都是家头人东拼西凑的,现在眼看父亲户头上的医药费又要见底了,做儿子的有点噶着急了。
郭玉祥的儿子:到目前为止对方没有给我们上过一分钱,昨天晚上我们也找他谈过这个事情,对方的态度是一种推脱的态度,现在对我们说我们要尽到做子女的责任,我说这个子女的责任我们肯定会做到,但是你单位肯定也要尽到一定的义务。
小郭说的,父亲工作的食堂是被一个叫扬州恒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承包的,郭师傅在里面做厨师也有到七八年了,今年公司才开始跟郭师傅签订劳动合同。
郭玉祥的儿子:他之前和我们说过一年一签,但是一直医疗这块他是没交的,保险这块没交。他当时什么意思呢,就是说现在53岁了,60岁就退休了,单位也不用你们了,意思是不用给你们交了。
小郭说的,平时父亲身体特别好,就在几个月前才体检过拿了健康证,这一次之所以突发脑溢血,可能跟他“高负荷”的工作节奏分不开。
郭玉祥的儿子:因为我们家族史这块是没有人得高血压的。检查下来到现在可能是因为上班过程中突发疾病,我们也考虑到可能是因为他上班工作时间比较长,晚上一直都是一个人加班,每天都是如此,从早上6点多就出门,没有周六周日,每周只有两个下午的时间休息。因为我父亲就一个人负责汤类烧制,他这个操作间里的排风扇是不开的,他们为了节约资金。
家属认为郭师傅脑溢血属于工伤这一点,恒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好像并不认同。
郭玉祥的老婆:我昨天找领导的,领导说你家老头这种不属于工伤,为什么呢,他说这是我们的子女的责任,我说着怎么能算我们子女的责任呢,又不是他待家里上班的,我们家老郭上午在这上班的,下午就在这出的事情,我不找你食堂,他还是在工作时间,工作了1个多小时了,这不属于你的责任属于谁呢,怎么不属于工伤。
扬州恒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王经理:我已经和他家属说了,他们做子女的把他们的责任做到,我们做企业的把我们的责任做到。(那意思是不是说你们也会按法律上尽责的对吧)是我们的责任该承担多少就多少,你也可以去工商部门了解一下,我们已经和他沟通过了。
恒邦餐饮那边认为,郭师傅的情况属不属于工伤现在还不好下结论,但是该公司承担的部分,他们也会承担。那么对于像郭师傅这样的情况,法律上是怎么解释的呢?
律师 张燕:
1,工伤:在公司发生48之内死亡的属于工伤。
2,如果认为因公司长时间加班导致郭师傅脑溢血,是要予以举证,这个过程比较长,且麻烦,要等郭师傅恢复意识,走法律途径。
3,公司不缴纳医保有待考证,但是不缴纳肯定是违法的,这个家属可以予以追究。
4,医药费确实要家人先垫付,因为现在不好说是不是工伤,只有认定是工伤了才有可能向公司主张承担。
在节目播出之前,郭师傅家儿子又打来电话说的,现在郭师傅的意识也在逐渐恢复,人也已经转到老家仪征静养了,我们也希望郭师傅的身体能够尽快恢复,另外关于是否是工伤这一块的认定,还要等家属帮助举证,我相信法律是公平的,一定会还你一个说法,好在目前公司也表示,该他们认的责任,会认,那就一切按照法律来吧,当务之急,是把郭师傅治疗好,照顾好,毕竟人才是最重要的呀。

来源:今日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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