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的辩证法:“有”和“无”

“有”和“无”是《道德经》的两个重要概念,是老子称“道”的两个“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第一章)

这里的“无”不是虚无,不是空无一物,而是说宇宙的原始状态,一片混沌,无以名状;“有”呢,是说当天地开辟,万物并作的状态。

此二者,“同出而异名”,是“道”的两种形态,“道”是“无”和“有”的矛盾统一体。我们要从“常无”,即客观事物的本身,“观其妙”,探究微小的本原;我们还要从“常有”,即主观认识的事物,研究具体事物的产生和发展。

关于“无”和“有”的关系,老子在第十一章举了这样三个例子:车轮、容器和房屋。原文如下: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

就是说啊,三十根辐条组成一个车轮,正因为中间的轮毂是空的,才能安上轮轴,才能转动,才有了车的功用;陶土和泥做成容器,因为中间是空的,才有了容器的功用;盖房子要开门窗,留下了门窗的空白,房屋才可以住人。

“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所以说,具体的物——“有”给人带来的便利,正是“无”的留白在发生作用。

“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因此,世上的万物都是相比较而存在,相依靠而生成的,这种相反相成的关系是永恒不变的。

这就是老子的辩证法,事物的存在是相互依存的而不是相互孤立的,这就是自然规律,就是“道”。懂得这个道理,你是不是更能接受别人的缺点,更能悦纳自己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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