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赚钱也快乐的租书部——快乐赚钱之八
大学毕业工作之后,由于时间关系,我从小培养起来的做生意赚钱之瘾,一时无法实行。(快乐赚钱之一之三有所介绍,感兴趣的可以点击后面题目进入看看,十岁时我赚了半箱冰棍——快乐赚钱之一 ,巧“卖”旧画册——快乐赚钱之三 )
终于,有了合适项目。由于常去租书看,我发现开个租书部是个现实选择。理由是,一是本钱小;二是同时也解决了我爱看书的问题;三是顺便解决了我单身在外的孤独:四是租书者租书还书时,常常是下班或者放学后,以及周六周日,这时正好我也下班或者放假,时间上不冲突。
说干就干,不久以后,我小小的益智租书部,就在县城次干路的临街处开张了。
开始时,由于知道的人少,加上我只是下班后才能营业,没几个顾客。但我也不急,反正本钱少,就相当于自己起灶过日子而已(之前一段时间,我有时从远在30来里的外乡镇父母家骑自行车早来晚回,有事就晚上住办公室,午饭等是在中学附近学生常去的经济实惠的小吃部解决),而且这段时间,我正好把这些书好好地大看特看,可算过足了书瘾。
惭惭地,由于我实行了不少优惠,比如还书时间可以放宽啦,学生可以再优惠,多看可以打折啦等等,有些中学生和年青人开始光顾这里,生意旺了起来。对于一些穷学生,我收的钱更少。(我现在一直觉得,如果没有稳定工作的牵扯,我专心做生意,也许早都“发”了。当然,如果那样的话,我也许会失去目前平静生活的好处)。
中间有个有趣小插曲,就是工商税务的人为了找到我,费了好大周折呢。因为他们上班收税费的时候,我上班不营业了;而我营业的时候,呵呵呵,他们又下班了。总算在一个星期日,两个工商所的收费人员特意找到我,但进屋一看,我营业规模过小,加上听说我只是业余做做,对学生等又特别优惠,几乎相当于“公益”性质,就免收了我的管理费。税务人员最后找到我,也无可奈何地摇摇头,与工商的“殊途同归”。
后来,通过这个租书部,我结交了不少年青的单身男女朋友。他们看书,自然全都免费。不过,我也得到了回报。由于我这儿没父母等老人管着,较自由,他们就把我这当基地,时不时在周六周日买了酒菜,我们大家一起自己做饭,然后聚餐,那一段时间,我的小屋里常常充满了青春的欢声笑语。现在回想,也觉得心里乐滋滋的。
可惜,后来由于工作越来越忙,加上父母为了让我早日成家立业,经常托人给我介绍对象去看,可能我的心过高,今天看一个不成,明天看一个不行,耽误不少时间。
在上述情况下,租书部最后不得不整体出售了,最后一算帐,本钱刚好回来,不赔不赚。
我一直怀念那段日子,虽然没赚着钱,但是,我赚取了众多的友情和丰富多彩的欢乐单身生活!